咋让群众满意率低于80%暂缓提拔靠谱?


咋让群众满意率低于80%暂缓提拔靠谱?

  

  湖南长沙市日前召开群众工作“一推行四公开”动员大会,下发《关于建立“一推行四公开”制度、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联点驻村(社区)工作情况将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群众的评价将作为乡镇(街道)干部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1年以上的驻村(社区)群众工作经历,驻村(社区)干部群众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暂缓提拔任用。(2011年12月13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实行领导干部驻村蹲点制度,并制定出台严格的考核办法,是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将干部联点驻村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群众的评价座位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值得提倡和肯定的。那么如何真正让“群众满意率低于80%暂缓提拔”的措施既叫好更叫座,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路要走。

  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和政绩工程。领导干部下基层也罢,联点驻村也成,都必须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传统和作风,必须脚踏实地、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绝不能将下基层当作耍官威的秀场,不得搞迎来送往、对等接待,更不能搞各种形式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个别官员,在下基层以及平时的工作中,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记者不到不出发,不对等接待不高兴,并且还要警车开道,竭尽显摆之能事。所到之处,吹吹打打、轰轰烈烈,而除了一阵风,还是一阵风。即便组织所谓的群众测评、群众评议,也是经过精挑细选,反复做工作,以致于得出的群众满意率,也被戴上了长官意志的枷锁和形式主义的烙印。如此的群众满意率,也便失去了任何参考价值和意义。因此,弄虚作假思想不除,再好的制度规定,也将被架空。

  切实管好书记一把手的用人权。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决定了一个地方的党委书记处于核心地位,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绝对领导权。尤其是在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选任问题上,县委书记的决定权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纵向深入。动不动干部,如何调配干部,往往看书记的指示、安排,甚至仅凭书记的一句话。而至于干部选任的相关程序,往往显得可有可无,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先提拔、后补材料的不正常情况。而所谓的群众满意率低于80%暂缓提拔的措施,在书记的绝对权力面前,也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因此,必须重点管好书记一把手的用人权。管好书记的用人权,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行“阳光用人”。要切实推行选人用人全委员票决制,分散书记的选人用人权,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提高民众在干部选任中话语权。按理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也最有发言权。干部表现怎么样,群众看得最清楚。在干部选拔中,特别强调要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和发扬民主的内在需求。无论是正常的干部调整,还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都必须提高民众的话语权,要让群众说得上话,说话管用。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个别人说了算”、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常现象和行为。当然,提高民众在干部选任中的话语权,不是说说而已,必须硬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落到实处,让真正意义上的群众参与到真正的过程中来,而不是官意左右民意,更不能强奸民意,搞虚假的群众满意率。在干部选拔当中,如何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仍然任重而道远,这同时也说明了政治民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进一步树立尊重知识、爱惜人才的观念,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规,破除干部能上不能下、迁就照顾的陋习等依然重要。要真正将评判的标尺交给群众,将群众评价的结果真正运用起来,从而选出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谋利益,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领导干部。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想真正得到群众认可,提高公信度,必须在各个方面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否则,制度再好,也不靠谱。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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