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农地的抵押?


如何落实农地的抵押?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一个论坛上表示:“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权可以做抵押的话,就会极大地解放农村的生产力,使农民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显然,吴晓灵的潜台词是应该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权进入抵押市场,活化农村金融,为农民创业提供更方便、灵活、高效的金融服务,从而解放农村生产力。
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及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都未论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抵押问题。参加《决定》文件起草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韩俊称,《决定》中未提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那就是现在法律上不允许。”
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却表示,把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是“不现实的”。当前不能将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抵押,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必须避免农民‘失地、失业、失住房’的情况发生。”陈锡文的意见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万万搞不得,搞的不好,农村会出问题。
按照陈锡文的观点,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的最重要的条件是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要这件事情落实好了,则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就没有问题了。
那么,政府所要做的事情就是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了。问题在于:谁来支付农民社会保障的费用?支付多少为宜?陈锡文没有告诉我们答案。
在陈锡文给予大家答案之前,中国数百万亿的土地资本也就只好继续“沉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