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是有效抑制房产投机和空置的一把利剑


  限购令是有效抑制房产投机和空置的一把利剑

  在1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便提出,今年第一季度的一个重点就是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而此前,温家宝也曾多次表态,本届政府任期内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在信贷、限购、土地、保障房、税收、问责……等方面比起前两轮调控,“新国八条”言辞责之更切,目标更为明确,程度更为严厉,其中,对地方政府的要求更是提升到新的高度,“新国八条”提出暂停拥有2套住房的本地户籍人口和1套住房的外地户籍人口在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政策命令,其严厉程度超过以往。而2月16日,北京出台的楼市调控15条细则要求“外地人购房须提供五年纳税证明”,更是把限购令推向了“史无前例”的地步。

  北京2月16日出台了包括限购升级、加快保障房建设、加强金融税收管理等极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根据北京市最新出台的规定,自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上海购房需查验户籍婚姻证明。在上海购买住房,不仅要执行“限购”规定,还必须提交家庭户籍、婚姻等材料,以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太原、哈尔滨、宁波和贵阳等12个城市已出台调控细则。多地调控细则均与户籍、纳税等条件挂钩 ,而据业界估计还将共有30多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

  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首付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新国八条”采用了最严厉深圳版,规定“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如此严厉的政策表述,某种意义上,使得原本的“限购”升级为“禁购”。

  限购令是有效抑制房产投机和空置的一把利剑,成为第三轮调控的重要法宝,在全国30多个城市落地开花,成为打击投资和投机性购房最有力的工具之一。二套房首付比例升至六成,限购令再次升级,首次要求地方政府确定房价控制目标……显然,第三轮调控的严厉程度已经超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第一次调控。

  “限购”矛头仍然对准投机、投资。限购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一个家庭购买两套、三套房,意图很明显,不能说绝对是炒房,但多套以上必然就是一种投资、投机行为,而住房消费应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所以,必须通过政策实现住房居住功能的最大化,将金融功能最小化。限购将能直接达到这样的目的。

  限购令将购房需求进一步限定在首次置业的刚需和真正的改善性居住需求上,第三轮调控是否能成为“最给力”的楼市调控,是否能控制住几欲脱缰的房价,仍要看最终的效果,调控还在不断升级。否则,还有第四轮调控。

  住房限购令

  最后的“限购”

  聚焦楼市第三轮调控:限购升级为禁购

  多地楼市调控细则出台 均与户籍纳税等条件挂钩

  全国多个城市楼市调控细则出台 祭出严格限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