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太浮云1年196万对夫妻离婚


 

中国社会太浮云1196万对夫妻离婚

 

记得几个月前,敝人在价值中国网和个人博客上写过一篇似对非对似错非错的文章,名叫《中国半年85万对离婚是特色社会莫大的耻辱》。

说它对,是因为那个资料是来自新华社和一众官方媒体的公开数字,千真万确。说它不对,是因为以往的判断会出现很大的误差,按照常理来说,半年85万对离婚,预测一年下来,170万对左右离婚应当是差不多的,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现如今,也是新华社和一众官方媒体的公开数字,离婚人数远远超过170万对,真是“计划快不如变化快”呀!

报纸说,根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到20104季度,我国有120.5万对夫妻登记结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则高达196.1万对。照此计算,去年平均每天有5300多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上述数据,是2010年“全国”31省份(不包括港澳台)的统计数字。四川省高居榜首,有169294对,其次是江苏和山东,分别有120947对和116386对。

四川省社科院一位研究员表示,四川离婚人数高不仅仅是因为人口基数大,而且是移民文化和打工分居推高离婚率。笔者认为,以上三项指标因素,相信所谓人口基数大、打工分居是正相关系数,与离婚有着必然的或者或然的联系。但是,要说移民文化推高离婚人数,未免牵强附会了吧?要说移民,可溯源从汉代至明清两代和太平天国时期,历史上大规模的“湖广填四川”,以及匈奴北蛮入侵四川等,使得四川是个多元化民族杂居的人文社会,这是一点不假。但是,民族文化多元化,并不必然地导致离婚人数增多。从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移民文化必然与离婚人数或者离婚离成正比,更没有数据表明四川省一直是领跑离婚大军的潮流。如今个别的数据样本,不能代表规律性权威性的正确结论。

一谈起四川,那更加有意思了。想当初,资改派们编造千奇百怪的谎言,说什么人民公社集体化使得四川饿死多少人,只有单干化私有化才能使得四川迈进“大糠”社会。于是乎,一个赵大官人,一个万大官人,一下子被资改派们捧上了九霄云外。其中,赵大官人当时是主政四川的地方要员,以搞承饱制闻名于世,也使得他一朝龙袍在身,十分风光。岂料,因为他不听从老佛爷的指令,一下子从九霄云外跌落到一潭政治深渊,所谓的改革开放的总经理也就此名落孙山。从此以后,党史、正史和野史中,提都不提赵大官人。正所谓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草民手头有一册最高层官方出版的《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知识竞赛500题》,其中第31题是“安徽和四川是新时期农村改革的先行者,简述安徽省委‘六条’和四川省委‘十二条’的基本内容?”这当然是宣扬赵大官人和万大官人的“改革经验”。仔细一看,有些不对头呀。官方一再强调,改革开放是从1979年邓小平复出算起的,那么两个省委文件,却分别是197711月和1978年元月份的事情,年限就不对头呀。再看看,所谓的“六条”与“十二条”,完全是毛时代经常化的人民公社管理的议事日程,到他们手里就成了“改革开放”的标签了。

谈四川的历史与赵大官人,似乎是跑题了,似乎与四川省的离婚冠军不搭界了。恰恰相反,恰恰是改革开放的路线出了很大的问题。所谓离婚人数正逐年上升,只不过是改革开放中的一个错误的缩影而已。民政部2009年的总结报告显示,5年来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估计,国务院2003年修订并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是个离婚自由化的东东,不需要居委会或者单位开证明,也不一定要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就一切私了百了。各级民政部门无论是办理结婚手续还是离婚手续都是收费的。离婚时,只要是夫妻双方有个协议就解决了,谁帮助你调解去呀,谁管你夫妻及其家庭的洪水滔天呀?

笔者要说的一个新视角、新观点,是农村单干制与农村离婚人数不断增多或者逐年上升有关,有的人会说我是给单干制抹黑。

且慢!若是不相信,可以从网上查得到一些资料。得出不二结论是,广大农村3亿多外出打工的,是农村离婚率攀高的主要诱因。中国通辽网20101217日,发表的调研文章指出“农村离婚率攀升一方打工成诱因”,清华大学知网空间《农村科技信息》200411期,发表的论文“农村离婚率高于城镇”,指出发生在有外出务工或者经商人员家庭的约占80%。在一些乡镇,外出务工的已婚人员离婚率竟高达50%以上。在这里,外出务工的单干制,源于农村家庭承包的单干制。单干制是个自由化体制,农村集体管不了,农村家庭也默认。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劳燕分飞就劳燕分飞,在本村不容易乱搞男女关系,远走高飞后,胡乱同居的、做鸡的、做鸭的,卖淫嫖娼的和重婚、包二奶的,躲避计划生育的管制的等等,无所不有。所有这些,足以形成大量离婚的气候。

类似于四川省,是个亿人级大省,外出经商与打工的超过3000万人,他们人口多,外出打工者多,而且那些打工的单位不如国有企业管制得严格,打工者的身份也是不稳定的,一年下来,169294对离婚就不奇怪了。我们是过来人,我们见证了共和国五六十年的坎坷历程。改革开放以前,即30年前,农村每年外出务工、做事的人也不少,如大搞农田水利建设,修筑公路、铁路、水库、水渠、江河湖海堤坝等等,但那是集体出工,一个生产队或者生产大队抽调的劳动力,是在一个集体里。集体出工,集体饮食起居,谁也不敢乱搞男女关系,因为那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甚至于是犯法的。不过,改革开放以来,刑法修正案将流氓犯删除了,婚姻修正案将离婚自由化了,农民们是否种田、是否外出务工也十分自由了,甚至于卖淫嫖娼、重婚、包二奶、私生子女也相对自由了,能够说农村离婚与农村单干制没有关系吗?

再说了,1984年消灭了人民公社,2002年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2007年出台了物权法。那个里面,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已经确定了农村的单干制是长久的,不是可以任意改变的。我们查阅一下离婚的资料,80后离婚人数占大多数。这些农村后生们,大多数是没有分到土地的,也是农村无产者吧。如果他们要等到下一轮分田地,至少需等到20年以后。古人云,有恒产者有恒心。80后的农村人讨个媳妇很不容易,要离婚是轻而易举的,媳妇们没有土地,也没有房屋,离个婚,大不了卷起铺盖走人。

农村单干制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毛时代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一贫如洗了,老弱病残和五保户得不到照顾了,农业灌溉化、机械化难以实现了,田地碎片化、隔离化甚至荒芜化都来了,种田的实际收入水平提不高了,农村的赌博事件成年累月地肆虐了,强盗拆迁、圈地导致家破人亡的事故屡见不鲜了。农村离婚率居高不下,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

最大问题在于,中国的人口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数的2.3倍,全国每年有28.7万人死于自杀,每年有近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中国妇女自杀率超过男性25%,农村人口中的自杀率为城市的3倍,农村妇女死于自杀的大约在15万人以上,自杀未遂的在100万人以上。以上资料,是来自维基网站的文章,援引自中国社科院官方消息。然而,西方发达国家,男性自杀率至少是女性自杀率的3倍。腾讯网200991日转载了《成都商报》署名文章,《洪巧俊:中国农村老人为何自杀率如此之高?》指中国农村老人的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倍。这么说来,自从农村单干制以来,中国农村自杀人数高达数百万之众!这在毛时代是闻所未闻!人们不竟要问问:既然农村单干制那么天花乱坠,那么美好,为什么农村的离婚率、自杀率陡然攀升得那么高?再说了,农村单干制,中国上下五千年就是那个体制,为什么说将集体所有制改成单干制是“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再说了,80年代中国大陆大搞特搞单干制,为什么中国台湾却大搞特搞集体所有制?

诚然,胡温政府自从2006年一律减免农业税,以及增发农业补贴等,对于农民生活确实是有改善。毕竟,这仍然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一亩田地一两百,只不过是杯水车薪。比较农民子弟上大学和他们看大病,接媳妇,养小孩,盖新房等,再比较化肥、农药、农机和灌溉费用的大涨价和谷贱伤农等,简直是有天壤之别。

所谓神马,为什么皆成浮云?中国当前的特色社会,真的是太浮躁,太浮云。特别是在那个政治威权化时代,到处都是皇帝的外衣,到处是指鹿为马,一些敢于说真话的被打入异党与冷宫,那些天天说假话的人常常是官升三级。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中国一年196万对离婚,也不能说对于社会不产生负面影响。都说婚姻是家庭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眼睁睁地见着社会细胞一个个地坏死,整个社会不生病才奇怪呢!

 

 

主要参考资料:

广州日报201127日星期一农历辛卯年正月初四A1版:196万对夫妻去年离了。

其他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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