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之奇谈怪论实为毒害中华民族


     2011年2月26日,即“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全国两会举行前夕,号称“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李银河女士,再次著文抛出其高论:“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但笔者认为,李银河女士此“高论”,以及其之前所抛售的诸多奇谈怪论,皆为“毒品”,实为毒害中华民族,皆为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

  数年来,新闻职业习惯使然,笔者比较留意李银河女士的奇谈怪论,也曾经就她极力倡导的“换妻”论调著文予以批驳过。然面对其它的奇谈怪论基本都是一笑而过,但李银河女士此次于全国两会前夕,再度高调抛出其“批准同性婚姻”论调,并上升到“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之高度,笔者觉得颇有行文之必要。

  在正视李银河女士所抛售的“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这一“新毒品”之前,我们不妨先稍微回顾并简单言及李银河女士前世所抛售的那些奇谈怪论之“旧毒品”,因“旧毒品”与 “新毒品”息息相关。

  尽管李银河女士的知名度比较高,然读者未必全知道,故而于此简介一下李银河女士的来头。据百度百科等有关资料,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系著名作家王小波之妻,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言归正传,我们首先回顾一下李银河女士所炮制的有关“婚外恋和一夜情”。她认为:“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婚外情是错误的,只是因为它违反了婚姻法。至于一夜情,只要是单身,不仅有这个权利,在道德上也完全没有问题。所以对于一夜情的人,我给他们的建议只是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得病。”另据媒体报道,李银河女士声称,若年轻会选择一夜情。

  由此可见,李银河女士觉得自己不年轻了,所以不选择一夜情了。但她年轻时,也就说与王小波先生“恩爱”那会儿,是否与别的男人发生过“一夜情”呢?假如发生过,那么能否明确告诉世人呢?当然了,因为涉及隐私,不必向国人多言,仅需说明是否出现过“一夜情”即可。王小波先生1997年辞世,时年45岁的李银河女士正当盛年,一般而言应该是有某种功能和需求的。此时,李银河女士是如何解决有关问题的呢?——是借助“一夜情”,还是另有“高招”、“怪招”呢?——譬如李银河女士曾经指出:人与兽交至今还存在于非洲和美国,而她是否借鉴了此“高招”、“怪招”呢?

  如果没有,那么何故要“建议”别人去搞“一夜情”呢?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另外,李银河女士强调道:“任何人都有和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那么李银河女士是否曾经跟生身父亲有某种特殊关系呢?是否跟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博导也发生了“一夜情”呢?当然,李银河女士可以告诉民众那时她思想还不成熟,还不大懂“一夜情”、还不太乐意与“除了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而对自己的生身父亲和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博导没有性冲动,所以没有出现过。

  李银河女士就“多边恋”所做的解读是:爱情应该“既强烈,又不排他”。换言之,一个人可以同时跟多人玩性之游戏,但戴有“爱情”帽子的李银河女士,其本人是否曾经或者正在同时爱上几个,甚至多个男人呢?试问李银河女士:假如在人间大力推行动物式的简单交配,那么作为人的我们与动物还有多大区别呢?

  面对“包二奶”、“包二爷”,社会学家李银河女士的观点是:“一切东西都应该要丰富多彩。如果家庭都只是一夫一妻这个模式,反而显得过于单调。”

  换言之,李银河女士倡导大家“包二奶”,“包二爷”。既然如此,李银河女士自己为何当年不打破与王小波所遵守的“一夫一妻这个模式”呢?抑或是已经在事实上做到了,然未敢公开吗?假如王小波先生再世但已经成婚,那么李银河女士会成为其二奶吗?假如再世的王小波先生不乐意让李银河女士做二奶,但恰好有个酷似王小波先生的小男生,那么李银河女士会让其当二爷吗?

  李银河女士对“淫乱”的态度是:“国外有所谓的“虐恋俱乐部”,只要他们高兴,可以多个人聚在一起发生性行为。中国的‘聚众淫乱法’早就应该改了。我认为,开淫乱Party之类的,只要是出于自愿,就不违法。”

  依照李银河女士的逻辑,我们不妨这样设想:只要自愿,13亿多中华儿女都可以去参与淫乱,那么最终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淫窝。那时,作为高歌“自愿淫乱”绝唱之“大腕明星”李银河女士,是否就可以荣任这个淫窝的窝主了呢?但是笔者觉得那只能是水中望月、痴心梦想,因为绝大多数的中华儿女头脑还是清醒的,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万年文明史的非常注重人类文明的民族,因为中华民族不是一个还在提倡动物式交配的民族,因为中华民族的智者若如牛毛,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注重社会公德的民族......

  “乱伦”,这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多为世人所鄙视,然李银河女士则有别解:“禁止乱伦最初只是从遗传角度上来考虑,防止人种的退化。乱伦是不涉及道德方面的问题的。”

  据有关资料显示,李银河女士于1974年进山西大学历史系学习。然笔者觉得在此非常有必要帮李银河女士普及一下历史常识:

  社会“禁止乱伦”,那是在人类历史长河中,随着其文明程度的提升,通过自然演变形成的,且因时因地而已,并非什么“禁止乱伦最初只是从遗传角度上来考虑,防止人种的退化”。

  在唐帝国之前的很长历史时期,中华主流社会都是禁止乱伦的,但唐帝国却有例外。譬如,武则天母亲杨氏跟外孙贺兰敏之有奸情。李隆基与原儿媳杨玉环同床共枕。白居易父亲迎娶了其外甥女,即他姐姐的女儿。换言之,白居易母亲其实是他姑姑的女儿,也就是白居易表姐。

  唐代当时为何不“禁止乱伦”呢?——主要是当时的统治者及其不少部属自家都出身“夷族”,或者与“夷族”密切相关。在当时的那些人心目中,李隆基把儿媳抱上床,白居易父亲让外甥女做老婆等仅是其习俗而已。至于所谓之“乱伦”问题,那是后人添加上去的。

  后世所谓之“乱伦”问题,在“夷族”主导唐代权柄时是否系社会主流的问题,还需要历史学家等有关专家进一步考证。也就是说,包括李隆基等在内的与“夷族”关系密切者,尽管其时人身在汉族文化圈,可还保留着“夷族”的一些习性。但此前的很长历史时期,汉族主流社会都是“禁止乱伦”的。可以肯定的是,唐代之后中华主流社会普遍“禁止乱伦”,其主要原因就是国人认为“乱伦”与中华民族所崇尚的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个人道德等相悖,是不文明的行为。

  总之,在已知的人类历史中,“禁止乱伦”是文明程度提升的产物,是一种久而久之形成的象征人类文明程度提升的标志。国人在言及“乱伦”之人事时,往往会厉声骂道:“简直不是人”、“简直是畜生”和“禽兽不如”。这其实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禁止乱伦是人类文明程度提升的产物”。即国人普遍认为“乱伦”是龌龊之事,是不文明的,所以就“禁止乱伦”。并非是李银河女士所言的为 “防止人种的退化”才“禁止乱伦”。何况近亲结婚是否必然产生不良的后代,似乎还不能成为定论。譬如白居易就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但是谁能否认白居易这位大才子情商有问题呢?

  行文至此,笔者终于没有忍住:“乱伦”之“伦”指的就是人之伦理道德,但李银河女士却宣称“乱伦是不涉及道德方面的问题的”。也许是她留美之后疏于了解中华文化了,或者是其曾经留美时间有点长久,而忘记了“乱伦”之“伦”是何解。如是,则可以理解;否则,那笔者就不知何故而难以理解了。

  对于“性交易”,李银河女士认为:“成人之间的性交易应该合法化”。

  笔者于此不想多论及,只想简单问几句:如果有个才德学貌等均像王小波先生一样的人想跟李银河女士交易一把性,那李银河女士会愿意吗?如果有人想与李银河家的女亲友交易交易性,那李银河能做主吗?李银河女士如果不愿意,那又为何呢?如果李银河女士不能做主,那又为何替别人做主而让人家去搞性交易呢?

  至于李银河女士所倡导的“男女同厕”、“如果不让中国学生同居,好像有点‘不人道’”等其它奇谈怪论,限于篇幅,笔者在此就不多论及了。

  由此可见,李银河女士的上述奇谈怪论,基本都是违背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个人道德要求的,都是违背优良的社会规则的,甚至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毒品”,因为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是众所周知的。

  简单回顾并论及李银河女士前世所产的“旧毒品”之后,我们再来看她的今生及所抛售的“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其实,李银河女士曾经多次抛售过她的“批准同性婚姻”。然这次把此事抬到“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之高度,并在全国两会之前撰写雄文却是别有一番新味,颇具尽力研制“新毒品”之功道。

  李银河女士所写雄文指出:“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国际形象逐年下降,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想当初,在盛唐,中国是全世界仰望的国家,可自1840年后,中国的国际形象成了一个贫穷落后的老大帝国,战乱频仍,哀鸿遍野,人民也变得越来越自卑。”

  众多周知,中国近代之所以落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晚清政府腐败无能,导致经济问题丛生、社会问题泛滥成灾,外加西方列强的入侵,让灾难本已十分深重中国社会雪上加霜,而民不聊生,且吸食毒品——鸦片者与日俱增(所谓“东亚病夫”的缘由之一),结果使得中国的国际形象与日俱下。

  李银河女士对此避而不谈,却很快笔锋一转,而在那里声称“中国一旦批准了同性婚姻,将在人权指数上超过许多发达国家。中国一旦加入批准同性婚姻国家的行列,国际形象必然大大提升,何乐不为呢?”

  诚然,正如李银河女士所言:“目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同性伴侣民事结合。”

  但是别人、别国或者别的地区等正在做的,就一定是我们必须要学习、借鉴的吗?依据此逻辑,那世界上是不是该出现更多的希特勒,而像他一样地成为战争狂人,给人类社会造成越来越大的灾难呢?

  是的,我们谁也不能否认国内的确有不少同性恋者渴望通过立法来解决其另类自由“结婚”问题。这些群体的支持,也是李银河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形成的优良社会公德之规范及其遵守者10亿多中华儿女唱对台的力量所在,也是她敢于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勇力所在。

  诚然,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求自由。就像吸食毒品者,他们可以自由地去吸食毒品;就像赌博成性者,他们可以自由地去赌博;就像如今的学生,他们同样可以自由地去不去上那个负担越来越沉重的学;就像构成中国社会的主体之工人和农民,他们也可以自由地去不去做工种庄稼;就像军人武警,他们也可以自由地去离开营房,就像从事网络媒体者,他们也可以自由地去草原游玩;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也可以自由地离开人民大会堂......

  但是,假如从事网络媒体者都自由而去,那么李银河女士还能自由地上网发出《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一文吗?假如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都自由而去,那么谁来参政议政呢?总之,假如他们都自由而去,那么这个社会还能正常地运转吗?

  如此简单的道理,李银河女士不懂吗?——世界上任何的自由都是相对的,都是具有约束性的,不是你想要什么自由,就可以给你什么自由的,这是宇宙法则、社会规律所决定的。任何社会群体的任何自由都不能以牺牲人类整体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人类文明和社会公德等作为代价。

  李银河“批准同性婚姻”的主张,为何能得到不少人的支持呢?事实上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就是当今社会比较普遍存在的一个认识误区:我要自由,那么你就必须给我自由,不然就是限制我的自由。既然李银河女士为一些特殊群体的自由在代言,那么我们就支持她。

  但是,13亿多中华儿女中,有多少人能真正地接受自己的妻子跟别人的女人结婚,有多少人能接受自己的老公跟别的男人结婚呢?

  按照李银河女士提供的材料,如今中国大约有几千万同胞属于同性恋者,而此间不少人渴望与同性,甚至与异性结婚。

  笔者不知道李银河女士的数据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其准确性也不得而知。

  然而,有这么几点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几千万人与13亿多人相比显然是属于少数。也就是说,用部分群体的自由之“私德”去干扰社会大众的自由之“公德”,这是李银河女士所说的“有百利而无一害”吗?

  另外,李银河女士在其相关文章中搬出了不少关乎法律的字样,然却没有抬出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而第五十三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如此明确的规定,李银河女士没有看过?

  李银河女士声称“中国允许同性婚姻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恋这个少数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能够予以批准。”而其所呼吁的通过立法 “允许同性婚姻“, 却实实在在是违反了宪法第五十三条所指出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因为我们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就包括“男女结婚”、“一夫一妻”。既然如此,那么何来“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呢?

  诚然,如果批准同性恋者结婚,那么其作为“少数族群的利益”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但是,面对不到10年之后中国大约有4000多万男性找不到女性结婚的残酷现实,我们还要继续支持诸多的同性恋女性之间结婚吗?如此下去,中国的社会问题会有多大,作为社会学家的李银河女士研究过吗?

  是的,同性恋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社会的呵护,但是存在的就必须要支持吗?我们为何不能加以积极地引导,而使得同性恋者拥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呢?据笔者了解,曾经是同性恋,但正常结婚之后日子过得好的不乏其人。

  李银河女士在其文章中还提到“我们中国古代同性恋文化”。诚然,中国古代有此文化。但是,笔者觉得李银河女士似乎还可以举出母系氏族时期的一种性文化,这就是几乎人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文化。按照李银河女士的逻辑,难道我们现在也要弘扬那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文化吗?

  “由于没有同性婚姻法,这些同性恋者大多数会同异性结婚生育。如果他们可以与同性结为生活伴侣,将有这样大的一个人群不生育,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李银河女士在《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一文中写道。

  按照李银河女士此段文字的意思,同性恋者的不生育,“有利于我国的人口控制”。是的,这种不生育文化,这种不生育价值观,的确在国外某些地方曾经比较流行,而且国内也有人这样做了,但国内外众多有识之士早就指出,这种不生育文化、不生育价值观,其实就是断子绝孙、自毁长城,而属于典型的反人类。

  另外,众所周知,因此老龄化问题和独生子女问题等问题,中国社会将会很快面临缺乏年轻劳动力的问题。

  然而,李银河女士为了达到其“批准同性婚姻”的目的,居然把此等反人类而极不利于中国未来社会健康发展的价值观都摆出来说事了,真不知李银河女士内心究竟是怎么想的。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李银河女士的包括“批准同性婚姻”等在内的奇谈怪论客观上实为毒害中华民族,皆为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尽管李银河女士的初衷并非如此。(稿源:大江网  文/罗竖一)

作者: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