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华南板块各大楼盘纷纷兴建公立学校,此前小区内只建私立学校,学费昂贵。迟到好过冇到,也算好事一桩。
内地房地产行业,从法律条文,到经营模式、建筑设计都是偷师香港。师出同门,但是成绩有好坏,有的地方学得快,有的地方学得慢。比如小区配套,广州市比周边县市做得早,1988年就制定了有关暂行规定,后来又经过数次修订补充完善,所以小区配套情况比较好。
番禺以前行政管理独立于广州市,市府政令不适用于番禺。当时的番禺政府只管卖地收钱,其余放任自流,所以番禺的小区开发商无须承担配套义务。番禺自2000年5月撤市设区,同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这三年,番禺区政府保留原有管理权限,说是为了让番禺区与老八区融合顺利,实际上延缓了广州规则向番禺的推广。因此,有利于政府增收的项目快马加鞭,增加政府开支的项目缓之又缓,眨眼间十年已经过去。
开发商未尽配套义务是一方面,有没有土地建设新的公立学校,并不妨碍番禺区教育部门尽责任。义务教育不光是家长的义务,也是政府的义务。在没有公立学校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向私立学校购买学位满足居民需求,或者直接向未在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教育补贴。惟有如此,教育部门才有开办公立学校的压力,同时也方便政府测算,到底建学位还是买学位更合理。尤其在一些新建成区,生源不稳定,没有必要公立与私立并存,缓建公立学校并非一定错误。关键在于政府责任不能借口推卸,决策要有合理根据,以理服人。
小区内设私立学校,还存在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业主共有财产被侵犯。小区配套设施,法律上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支配权在业主委员会,但是常常被开发商长期霸占,比如不少大型小区内的豪华酒店,系占用小区配套会所或者其他用地建起来的,业权应该属于业主委员会才对。有人说业主委员会没有能力经营配套设施,其实这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因为共有财产被侵占,可供业主委员会支配的财产极少,所以业主们才对业委会工作不关心,投入精力少。一旦业委会可支配的财产多了,业主们自然会为业委会职位竞争。虽然这是出于利益动机,没什么高尚可言,但是开发商不也是一样的吗?开发商霸占业主共有财产,名不正言不顺,容易过度开发,竭泽而渔。
小区教育配套并非一定要无偿奉献给政府开办公立学校,只要多数业主愿意,完全可以兴办具有有小区特色的私立教育,可以委托给符合小区定位的教育集团管理。现在政府在利用小区教育配套设立公立学校的问题上,不与业委会谈判,反而与开发商交涉,等于默认开发商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事实,等于纵容违法。面对违法者,有关部门唉声叹气,尊严何在?
权利错配的后果极其严重。住宅开发商兼营豪华酒店,兼办私立学校,比比皆是。隔行如隔山,开发商何以样样精通?开发商不是神仙,也不是妖魔鬼怪,没有三头六臂,多种经营的结果是样样都做不好,连累主业。广州房地产市场比深圳规模大,启动早,培养出来的开发商数目多,但是都经不起多种经营的诱惑,没有一家像深圳万科那样专心致志的开发商,所以规模上被万科领先。这里面有企业家观念落伍的因素,更有政府懒政渎职、法制意识淡漠的责任。
(文章发表于2011.4.1《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