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增微企总数已达12032户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由于微型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激发民间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不仅可以培育壮大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培养大批有所作为的企业家,也可以营造“重商”氛围,激发全民创业,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中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结合我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特殊市情、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特点以及三峡库区产业空虚和企业改革带来的下岗失业问题,大力扶持发展微型企业十分迫切、意义深远。
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出台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首先是财政补助政策。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投入配套资金,用于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的30%-50%以内。其发放和管理要遵循同步配套、定向支用、全程监管的原则,以保障资金安全,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
其次是税收返还政策。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返,以获得的资本金补助金额等额为限。
第三是融资担保政策。微型企业以投资人自有财产、亲友财产或通过社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取得小额担保贷款的,按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市政府指定专门的担保机构为微型企业提供免费担保,承贷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与贷款余额1:3至1:5的比例向微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第四是规费减免政策。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重庆市发展微企取得不错佳绩,据报道,重庆市今年前三月微型企业一共发展了1570户,解决了近1.5万人就业。截至3月底,重庆市已注册的微型企业总数达12032户,他们得到3.425亿元财政资金补助,解决11.5万余人就业。
重庆市新增微企总数已达1203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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