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调整


 

 蒙古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调整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
 
    在向市场经济过渡前,蒙古经济对原苏联和原经互会成员国依赖程度较大。在经互会体制下,蒙古对外贸易大约90%是与经互会成员国等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
    近年来,蒙古政府奉行开放、不结盟、多支点的和平外交政策,强调把发展同中国、俄罗斯两大邻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作为蒙古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蒙古的外贸重心已转向亚洲,根据《1994年蒙古统计年鉴》统计,从1990年到1994年与独联体和东欧国家的贸易比例,从77.8%下降到40%。相反与中国、日本、韩国、香港、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却有了发展。并开始发展同西欧的贸易。
1995年蒙古对亚洲的出口占其出口额的54.5%,对东欧的出口从1994年的28.6%降至15.2%。其出口份额最多的3个伙伴国是日本,占18.7%;哈萨克斯坦,占15.2%;中国,占14.3%。其进口,从俄罗斯 和东欧占 54.8%,从 日本、中国 和韩国占
26.8%。
    蒙古从1991年就开始实施贸易自由化政策,凡在蒙古境内注册的企业都有权开展对外贸易,进出口关税也大幅度降低 。1997年3月29日蒙古政府召开非常会议,决定取消除酒和酒精以外其他所有进口商品的关税。这一决定是根据蒙古总统奥其尔巴特的指示做出的。奥其尔巴特3月26日说,在当前经济困难、企业原材料供应不足和欠债严重的情况下,关税已成为阻碍恢复生产和促使物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蒙古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其中已与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经贸合作条约,还与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美国、日本和欧盟已先后给蒙古以最惠国待遇。其中,日蒙经贸关系发展较快,双边贸易额已从1986年的930万美元,猛增到1992年的5 870万美元,6年之内增长5.31倍。日本还向蒙古提供了1.85亿美元的优惠贷款和无偿援助。
 
    二、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
 
    资金不足问题是蒙古在短期内还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据统计,蒙古要完成经济转轨大约需要200~250亿美元。如此巨额的资金靠本国自己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由于企业经营效果不佳,致使政府税收锐减,政府财政赤字,又不得不紧缩银根,减少生产投资,资金不足又反过来影响生产。看来这种恶性循环要借助于外力──引进外资才能够缓解。
    目前,蒙古正积极推行对外开放政策,把引进外资、争取外援作为蒙古摆脱经济危机和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届政府在向国家大呼拉尔提交了经修改与补充后的《外商投资法》和《经济特区法》草案的同时,还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并与11个国家建立了投资保护协议,使来蒙古投资的外商企业数达到了300多家。自1991年以来,国际社会已召开过4次援助蒙古会议,提供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已达8亿美元。
    为了加强对外经贸合作和吸引外资,蒙古在全国设立了7个经济开发区,在与俄罗斯交界的阿拉坦布拉格-恰克图地区、在与中国交界的两国之间最大的边贸口岸扎门乌德-二连浩特地区正在加紧筹建自由贸易区。

    引进外资建成的年产10万吨钢的达尔汗钢铁厂、宗巴油田都已投产。目前,蒙古政府正进一步采取合资、合营和设立经济开发区等更有效的方式,利用本国的资源优势,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使其投向电力、交通、通信、矿产、钢铁、石油等基础工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