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的联合抗议声明有效吗?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1年5月18日
关于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CHC)的二级机构——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本人早在2008、2009年就撰写、发表过以下四篇文章,公开提出质疑,详见:
一、谁来督察“全国行业质量管理督察”背后的收费行为? (2008年12月9日)
二、增补“全国行业质量管理督察”,不该收9800元(2008年12月9日)
三、“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机构吗?(2008年12月22日)
四、“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肯定有问题(2009年7月27日)
2011年5月17日,民政部依法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详见:
一、民政部依法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
二、民政部关于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的公告
看到民政部关于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的公告后,本人当即撰写、发表了《CHC真相被揭开,三一“行贿门”真相何时揭开?》一文,详见:
CHC真相被揭开,三一“行贿门”真相何时揭开?
5月18日,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在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对民政部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联合抗议声明》,详见:
对民政部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联合抗议声明
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5月17日发表的联合抗议声明,是否能有效呢?
我认为,看了以下国家科技部对林宏达的答复,以及清华大学朱嬿教授、同济大学雷星晖教授对本人的答复,就知道了。
一、国家科技部称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与国家科技部无关:
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在自己的网站中,是这么介绍自己的:
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简称:全国高协,英文缩写:CHC),是按照“政府行为推动,市场行为实施”的基本模式,于1996年由原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电子部、建设部、军总后、农业部、机械部、化工部等九个部委的相关部门牵头,为共同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而组建的协作联盟。
而国家科技部与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到底有没有关系呢?看看国家科技部对林宏达的答复,就一目了然了。
姓名: 林宏达
提问时间: 2009-07-15 09:47:51
提问类型: [ 反映问题 ]
问题: 这个chc的网站是:http://www.chc.com.cn/,网站上表示: chc核心成员(第一次会议):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国家电子部、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农业部、国家机械部、国家化工部 全国高协组织(chc)”二次工作会上经由十五部委“核心成员” 国家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国家建设部、国家电子工业部、解放军总后、国家公安部、国家化工部、国家农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局、航天总公司、航空总公司、国家轻工总局、国家医药总局。 现在想咨询国家科技部是否这个chc的核心成员?
答复: 该组织与我部无关。

二、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两教授称没有参加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
2009年7月26日中午,本人从“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的网站上,看到“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领导人员”的名单中有:
委员:雷星晖
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教授 博导
委员:朱 嬿
清华大学教授


于是,2009年7月26日13点多,本人分别给清华大学教授朱嬿、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雷星晖发了邮件,询问“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机构吗?
7月26日18点,清华大学教授朱嬿的邮件回复到:
“对不起,我退休了。我也没有参加什么委员会。”
7月27日上午,接到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雷星晖的电话(021-65984xxx),说不知道这个委员会,也没有参加这个委员会。
然而,2011年5月18日,在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科技创新专业委员会的网站上,在专家委员会的名单中,仍然能看到清华大学教授朱嬿、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雷星晖的名字。
专家委员会
委员:朱 嬿
清华大学教授
委员:雷星晖
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教授 博导

结合我过去对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CHC)的二级机构——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的了解,我支持民政部依法取缔“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
刘先明简介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武汉工程大学客座教授,苏州胥城大厦、书香连锁酒店等单位的企业文化顾问。上海铁路局、九寨沟风景区等40多家单位借鉴了精细管理工程。
曾为大庆油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海尔、海信、红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三院、解放军第5720工厂、北京空军十总队、中船重工船舶材料研究所、中储粮、中平能化集团易成公司、胥城大厦、书香连锁酒店、川庆钻探、辽河油田、中原油田、江苏油田、镇海炼化、长庆油田采气一厂、上海石化、天津石化、吉林石化、首都机场、上海铁路局、山东农行、吉林邮政、四川电力、潍坊报业集团、潍坊地税局、新华联集团、中建三局、中铁四局、中十冶、安徽交通投资集团、湖北路桥公司、内蒙古移动、北京市容委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贝尔、北京朗姿服装、上海医药、海南永青、安徽和威、锦州航星集团、黄山永佳集团、山东瑞星化工、山东鲁西化工等百余家企业提供了企业文化、精细管理工程、文化营销、品牌推广、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咨询、培训服务。
2001年首创性提出了“岗位主人翁”的新概念; 2005年首创性提出了煤矿领导“捆绑式下井”的新观点。2002年在天津、东莞两民营企业首创实践了“签约总裁”和“签约总经理”的咨询新方式。
曾被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隶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聘为第二届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大奖活动的评审工作专家;2004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培训师;2006年被评为中国十大企业管理咨询大师;200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行业百名功勋人物”;2009年被推荐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或建国60周年创新人物”;入围2010“创业中国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2010年被授予“中国经济建设特殊贡献人物”荣誉称号;2011年3月被特邀为“功勋中国系列人物”提名候选人。2011年3月被中国民营商业联合会推荐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享有“红色咨询师”的雅称。联系电话:13910823978; E-mail:[email protected]。QQ:275399245;MSN:[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