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四大禁区”的规定》
一、为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普遍约束力,非经股东大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三、根据本制度制定的一些具体补充和后续阐述,经法人签字,同样对全体员工有约束力。
四、四大禁区:
禁区一:在公开场合,顶撞上级、与同事大吵大闹的;在私下有议论、诋毁或攻击同事、上级和公司等破坏公司内部团结的;公司内部有公开恋爱的。
禁区二:用公司电话接打私人电话、QQ私人聊天、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视频、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材料及上班期间睡觉、胡乱浏览网页、与同事频繁私聊。
禁区三:泄漏公司制度、设计方案、合同及各种协议、上下游(企业、学校、劳务公司)客户资料等涉及公司经营和业务的材料或信息的。
禁区四:违犯《公司财务制度》,虚报或隐瞒不报客户资料、或与客户索要或接受客户“回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私下和客户做单的。
以上“四大禁区”,是禁止公司在职员工触碰的,也是公司内部“雷池”,在公司内部员工行为的底线之外,若有违反,轻微者,惩以500元罚款,严重者,没收工资、除追回公司损失外并联合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制度从2009年5月10日开始执行。
郑州民之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 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