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地沟油”最高罚50万多吗?
李华新
建立餐厨垃圾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及监督管理体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日前在四川人大网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11日。(《四川日报》110521)
对于制造“地沟油”的行为,草案明令禁止并予以重罚。草案规定:从餐厨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违反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收回产品,拒不改正的,处违法行为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其中的第一次把餐厨垃圾管理首次进入地方性法规颇为自得,可是这些办法是否真得管用,现在并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因为其中的一些掩埋的办法,是到乡镇等地掩埋,而现在的农村的垃圾围村也是一个十分饶头的问题,只是把这些垃圾拉到乡下进行掩埋也不是一个好办法。
再者,现在的生产地沟油的最低10万最高50万元的罚款,不要以为凡是罚款到了万元以上就是高额的了。
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高额的罚款,你也不要以为有人就会就此收手,或许是在遭到如此罚款之后,就会不再有这样的想法,也许会更加的变本加厉,以图收回自己的“损失”因此说,这些人仅仅是罚款是不行的,必须予以刑事罪名的严惩,另外不要老是用什么特别的条款来为这些人,寻找一条免除刑事处理的途径。
你拿人家的性命当儿戏,你的命就会很值钱吗!
地沟油的问题如果依旧是屡禁不止,那么,我们就应该检讨一下,究竟是我们那里出了问题,现在有了一个罚款的措施,够狠吗?如果是这些人依旧在违法感这事,那就是还不够狠,那就对这些人再狠点!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