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军百万也未必能搞定一房一价
“一房一价”万一实施效果不理想,这上面可不能怪罪下面呀,下面无人手或人手不够,看来扩军百万也未必能搞定一房一价,不信是吧?那就等着瞧。
什么是“一房一价”?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对此作出说明:开发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这个“一房一价”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当前舆论跟风非常活跃,还将这个“一房一价”称为继“限贷”、“ 限购”之后的“限价”新招;毫无疑问,它将又被当成医治楼市顽症的药方,直接拔高到楼市新政高度。
历次楼市新政出台均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这次“一房一价”将面临同样结果,你知道原因是什么吗?
历次楼市新政实施效果不理想,多数意见指向执行力度差劲问题,一般说法都是说,国家出台政策不错,政策很好,只是政策到地方执行缩水了,或者根本不实行,将政策当摆设。
但是这次“一房一价”调控新政可不能这样说了,这不是地方不想执行,而是没办法执行的问题,是这个新政没有可操作性,是政策的错误,不该出台这个政策。
当今要落实一件事,不是靠动动嘴巴就完事,而是要身体力行,要干活。试想这“一房一价”规定的“开发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等,这得派人到售楼处现场看管吧?否则,收了“未标明的费用”或“涨价不重新申报备案”又能怎的?你要处理也要走法律程序吧?除非大家都不遵纪守法,况且这个“一房一价”也是一个规定而已嘛,说不定都还没有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和表决通过呢?
现在开发商这么多,售楼处这么多,遍布全国各地。而且你还不能将开发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当作特务来看待,他们也是合法的公民及劳动者,他们的行业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也是社会运行系统的一部分,职业不分贵贱,他们也是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贡献。
这话又说回来,金无足金,人无完人,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犯一点错误呢?这就是嘛,这在实施“一房一价”时就要派人进驻售楼处看守嘛!有的房企看到上面派人到现场看守,说不定还要更换地方开会讨论提价、涨价什么的,这说明上面派人进驻现场当看守的,还要多派一些人,不是吗?
可是,现在各地方各相应部门哪里有那么多的闲人?有人就出计谋要扩编招公务员了,但这又不是增加了行政办公成本吗?这又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吗?政府要发工资却没有钱,来钱快的行当又是卖地和让开发商竞价拿地。这扩编招员的又行不通了,最后就征兵,让当兵的来做这件事成本会低一些。但是就是扩军百万也未必能搞定一房一价这事,因为太复杂呀!可见,这“一房一价”的出台可能就是先天性不足,政策表面光鲜却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