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路钱--路桥费该停了


收回成本好些年的路桥还在收费,这是让路桥成了敛财工具,实打实的借公共资源在搜刮民财,招来公众骂声,公众质疑部门的诚信,生财有道难道就是“此路是我开,要打次路过,留下买路钱”吗?《济公》里有则故事骂得就是路桥收费,说一座庙,门前有河,一富人为了修功德,方便善男信女,就在庙前修了桥,当地百姓大为称颂,富人死后,儿子为了敛财,借父亲修得桥挣钱,如从桥上过就要交钱,扬言桥是他家修得,父亲留下的功德就是让他借桥收钱,闹得香客怨声载道,骂富人的儿子无赖什么钱都挣,后来济公惩戒了富人儿子。


修路修桥造福一方,体现了政府的执政能力,修路修桥收费,也是为了更好的建设、维护、管理路桥,公众也没有太多怨言,这也符合国情,但是收回建设成本管理成本的路桥,还在继续收费就名不正言不顺,路桥不是部门的摇钱树,以路养路泛滥成盈利的手段,让公众怨气颇大深恶痛绝,乱收费加大了公众出行费用,乱收费也成了贪腐的温床。路桥成了部门收费手段,投资几个亿,还清贷款,又收费十几个亿,猖獗买路钱成了万民怨。贷款修路收费公众可以理解,但收回成本后还要乱收费,把公共设施当摇钱树,这是在挑战公众承受搜刮钱财的能力,也是在有损部门诚信。


这种乱收费,公众是有苦说不出,收费部门是理由多多振振有词,本人所在的城市(兰州)四个出口都设有收费站,只是普通路段,普通车辆过路要收十元,进出城市回家也要交钱,真可谓是“买路钱”,百姓去问收费部门,收费部门说是“政策”,真的让人无语,难道以路养路的政策就是乱收费的“买路钱”?收了费,道路建设还是依然照旧,城市道路拥堵,重复建设决策失误,这些都是“买路钱”留下的祸根。路桥成了敛财工具,政策成了乱收费强大的借口,路桥何时归公益,何时姓公,“买路钱”何时休?


“买路钱”民怨沸腾,这种路桥乱收费,钱到底用在了何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有没有告知公众?政策不能成为收费的借口,公共设施,也不应该成为利益集团和地方政府的敛财工具,垄断利益不能伤害社会公平,垄断也不是让公众交费的粗暴理由。不合时宜的路桥收费,别成了部门和政府的取款机,也该歇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