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犯罪干不过激情叫骂!
——药家鑫:辩乱刀捅死与口水淹死的同于不同!
我们中国人其实并非富有激情的种族,我们平日里主要还是以麻木不仁或“路过打酱油”的心态来对付本属于自己,但从未被当做自己的社会。我们上大街来其实就为了一个目的:看看有没有千载难逢的机会往这个事不关己的市面上随地撒上一泡老尿?在中国,事情总会被指望着有例外,虽然这种例外少之又少。但中国人历来就惦记着自己的头上会出现幸运的例外,不然,中国人为什么全都会那么迷信吵吵嚷嚷的正义端着玉皇大帝的架势去山呼海啸地主持 “严惩不贷”呢?
中国人其实是最崇尚破坏法制的,只要法律的重拳没有砸在自己的头上时,他们总是跳着蹦着地喊打喊杀,而不论被杀的是谁,反正不是自己或亲爹就行。我们成天里骂骂咧咧,所要表达的千头万绪就是一句话:“除自己之外,最好把其他人全杀光”。我们其实就是一群不可救药而相互仇视的可恶群狼,一生就为了等待同伴一不小心跌倒的那一刻的到来。
现在还有几个中国人会去管你药家鑫杀人时的心理处于何种状态?有谁现在还会去管你药家鑫平日里是如何被校园调教成了心理脆弱的“病秧子”以及校园里遍布这种“病秧子”的原委到底为何?又有谁现在还会去管你激情犯罪与恶性犯罪之间有何差别以及强调这种差别又有何重大的文明意义呢?现在的中国人就只管自己发泄得顺畅不顺畅?舒服不舒服?到位不到位?而别人因此而死掉没死掉那又有什么关系?
在中国,翻翻历史的发黄草纸上的记载,看看当下烈日炎炎的市面,哪里不都是群情激昂,甚至于群起而攻之,我们其实就好药家鑫在黑灯瞎火里干的那种勾当——激情似火,闷头干完再说的德行不一直就主宰着我们的世界吗?我看我们不能恬不知耻地五十步笑百步,我们现在的逻辑是自己本来就莽撞,怎么会容不下另一个同类也效仿一次呢?真是一群可笑而可恶的十足混蛋!激情原来是中国人的本性,可我们还有另一个本性,就是容不得别人也有激情,你药家鑫要敢也激情一把,那就非杀死你不可。至此,谁还会去管你自首不自首抑或是否是因为吓蒙了就只好拿出平日里的精神“病秧子”的德行来胡乱涂鸦呢?先不问究里,干掉这小子再说不迟。
我看没有几个中国人真正懂得激情犯罪是应当酌情发落的,何况这个人还确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行动。因为我们中国人大都打骨眼子里不太文明,更不想被文明,因而,我们就不需要懂得什么激情犯罪应当酌情发落之说咯。中国人只需要懂得一片喊杀声就可以了,我们在法院的大门口用比起药家鑫杀人时毫不逊色的激情去高喊杀死药家鑫时,中国通向文明的大门就将俨然紧闭。
中国人不懂得监牢里的人犯是这世界上最应被保护权益的人群,因为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如果我们今天草菅了他,那么明天这种厄运就会落在其它任何人的头上。我们只管让监牢外的人叫骂得心满意足,以为通过重判和严打就能恢复正义,以为就以这种不文明而不道德的野蛮操作就能保护大众;却不知这种普遍的无知却因破坏了公平的法制而最后会把被弄死的厄运降临在普天下的头顶上。当法制系统不再冷峻地面对事实,当民事赔偿可以上演当街明抢,当法律判决不再能摆脱世道的愚蠢压力与黑乎乎内幕运作时,当刑事判决被当做平息怨气与流言蜚语与推卸社会治理不力的责任时,我们拿什么去拯救民族的未来呢?
有许多人为药家鑫的突兀杀人举动而感到大惑不解,他们却视而不见地忘却了眼前中国地面上俯拾皆是的激情发泄与要命的叫嚷!在中国,真理总是必须处于变态形态才能推倒沉重的压抑后破土而出。群情激昂的没命叫骂比起药家鑫的突兀可怖来说可谓是同源同脉,一脉相承,青出于蓝而大大地胜于蓝!
如此之下,倘若我们再看见比药家鑫更为可怖的事态出现实在是不应感到奇怪,因为我们家园的大地下已经潜伏下了足够闹出大乱子来的各种类型的可怕怪兽。其实,它们今天看见所谓的捍卫法律的乱哄哄的叫喊不过是明天践踏文明与良知的预热,药家鑫用手中的刀捅死了一个奄奄一息的无辜者,而他们今天就用无数把嘴上傲慢地叼着的刀枪丛林捅烂了这个弱智傻蛋药家鑫。这真是一幅手拿明晃晃杀人刀而迎面扑来的群寇歹徒,他们正在力图掀翻本就脆弱的中国法制与一星半点的仅存文明。
在对民族法制现状几近绝望之时,我们依稀听到了一丝呻吟:
一群度数很深的眼镜居然在全社会对面那座孤傲的高岗上孤独求败地唱和道: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
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
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老夏
201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