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外透露,我国将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铅污染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保部将对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对肇事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
环保部表示,新制度建立后,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其3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资格。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
据日前召开的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今后5年,我国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综合作用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基础作用。目前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十二五”规划过程中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重金属污染是“十一五”凸显的重大环境问题,国家已编制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力争到2015年,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的结构,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今年要全面实施这一规划,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省(区、市)和部门,建立责任追究制,下大力气整治重点防控地区和行业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
我国重金属污染将建终身追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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