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科技闹破产,确实教育了不少人。我从中学习到不少新东西,感谢老天爷!
法律是一套严整的概念体系,是揭露事实真相的锐利武器。想钻法律空子,玩幼儿园躲猫猫游戏,必定自讨苦吃。
使用关键词组“江苏省 人民法院 审理破产”进行搜索,你会发现一批重要的有关审理企业破产的法律文件,比如: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关于妥善审理破产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09 年2 月3 日发布, 苏高法审委〔2009 〕2 号文件);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审理的通知(2009年3月8日,苏高法[2002]299号);
3)其他文件等。
在文件1)中,”江苏高法“指出:“企业破产案件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其投资者、企业职工等多方当事人利益,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是经济和社会矛盾的突出体现和集中载体”,同时,指出:“要防止少数企业进行破产欺诈,借破产逃废债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审查破产前债务人资产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制止少数债务人采取向关联企业通过不正当关联交易转移有效资产、提前清偿、单独清偿、以企业主要资产设定担保等手段恶意处置资产、将经营损失转嫁给债权人等违法行为。”
为什么要严格审查破产前债务人(永中科技)资产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制止少数债务人(方存好、唐敏)采取向关联企业(永中软件)通过不正当关联交易(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对价)转移有效资产(永中Office源代码库)?如今,永中科技闹破产,背后的主谋(或策划)人是谁?4月15日,唐敏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当时是为保存中国最大的Office研发团队而作出的投资决定,同时也是应无锡地方政府的邀请而进行的。”这就是说,创立永中软件,另搞一套,是“应无锡地方政府的邀请而进行的”?由此,唐敏把无锡地方政府也拖下了水。
实际情况是,2009年初,永中科技的债务就已经高达5000多万,经营遇到困难。此时,方存好勾结唐敏炮制永中软件,并向永中软件(即永中科技的关联企业)通过不正当关联交易(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对价)转移永中科技的有效资产。实质上,这种手段是恶意(而且很笨)处置永中科技的有效资产,将永中科技的经营损失转嫁给永中科技的相关债权人的违法行为。
永中科技破产案,似乎有无锡地方政府的背景(据唐敏的说法)。我看,其中必定有人在玩火。
在文件1)中,“江苏高法”还指出:“坚持优先推动企业重整与和解原则。拯救出现经营困难但有再生希望的企业,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是破产法的重要立法目的”,同时,还指出:“努力推动企业重整与和解成功,避免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震荡,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重要目标”。由此可见,永中科技重整不是乌托邦式的空想,而且,永中软件董事长方存好自诩的好景不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