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自由的社会同样有伪善
中国的儒家,既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好,也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坏。儒家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中国人说说而已,并不是做的。人们经常做的要么就是法家的那套,要么就是道家的那套,像犬儒主义。
很多人都讲中国文化很虚伪,“五四”的时候,大家都骂伪道学、伪君子,所以有些人就非常乐意以真小人来标榜,的确显示出所谓反对虚伪的一种心理。
其实,我觉得虚伪很难说是一种文化现象。所谓虚伪,无非就是———最经典的一个表述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与其说虚伪是跟文化有关系,不如说就是跟敢不敢讲的文化氛围有关系。我们看到神权专制的时代,基督教也是很虚伪的。老实说,如果有一种环境是使人不能说真话、只能说假话,那不管是什么文化下,人都会变得很虚伪。如果是正常的社会,虚伪当然可以减少一些,但是这只是“虚伪”的一个层面。
另一个层面,即使是高度自由的社会,仍然有虚伪的一面。因为不管是人,就连动物都是具有表演欲望的,人们总希望别人看到的自己,比实际上的自己要更好,就连孔雀都还会开屏。所以虚伪有时候也变为一种权利———隐私权,我们就假定真实的东西有权利不让人知道,我们有权利让人只知道好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这也叫做虚伪,而且这种虚伪到底在哪种文化中最发达,也的确很难说,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包括一切化妆、整容,本来你没那么漂亮,要搞得那么漂亮,本来没有那么高尚,你要让人觉得你那么高尚,这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虚伪。
但是我觉得同样是虚伪,有两种很大的不同。我们通常讲心口不一、言行不一,其实这两者有很大的区别。比如我刚才讲到“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大家知道,肚子并不是思维的器官,实际上是一脑子男盗女娼,但是这“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脑子男盗女娼”,真的有那么严重吗?老实说,如果不好的想法仅仅是存在于脑子里头,我觉得问题不大。第一,你脑子里是不是男盗女娼,谁也不知道,谁也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根本是没法度量的东西。第二,即使真有些不好的念头,如果仅仅是念头的话,那也不会给社会造成太大的问题。我们经常讲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满嘴的仁义道德,成天做男盗女娼”,这问题就比较大了。因为这就不光是念头的问题,而是行为了。一个社会真正很糟糕的现象,是很多人满嘴的仁义道德,却成天做男盗女娼。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对于有些人,实际上内心不见得就有那么高尚,但是在有一些情况下,内心不那么高尚的人,就不能做那些太糟糕的事情,而只能做那些比较好的事情。也就是说这种社会会提供“伪善”的环境,使得很多人哪怕心里并不那么善,但是也必须做一些善事,而不能做恶事。我觉得这就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些社会里,很多人是不是真的就那么圣洁,也很难说。比如民主制度下,其实有一些人是很虚伪的。政客整天讲冠冕堂皇的话,但实际上他们的真实生活或真实想法未必如此。我觉得这个现象一点也不奇怪。而且我觉得,这一制度的长处恰恰就在于,它可以依靠一种权力制约,依靠一种保障民权的措施,使得很多哪怕内心不那么高尚的人也不能做不高尚的事,而只能做高尚的事。像这样的一种现象,有人说是伪善,这其实以前已经有人指出过,如果说这是伪善,那么这是社会非常可贵的一种机制。而且这种“伪善”和“真善”之间,也没有截然的界线。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环境,使内心比较邪恶的人也不能不伪善,而且必须一直伪善下去,他一作恶马上就被人抓住,久而久之,这个伪善成为一种习惯,也就成了真善了。所以说,其实伪善是一个社会很重要的功能,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人都是圣人,而且往往都假设任何人都是不完善的,而且也有权力不完善,我们也没有权力要求别人去做圣人,但是我们要求的是每个人的行为必须要受到制约,尤其是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更是需要受到制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遭受暴风骤雨的革命斗争,许多民国年间创办的慈善机构已处于瘫痪或解散状态。1950年,政府将救济福利事业提上日程,对旧有的慈善机构进行了接受和改造,并新建了一些社会福利机构,颁布了《劳保条例》和《劳保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等相关法规。然而,新中国建立后的慈善事业由政府完全包办,民间慈善事业的独立地位被否定,走的是一条慈善福利国家化的道路。
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的大包大揽,慈善事业偏离其本义,衰熄的征兆已有显露。及后来极「左」思潮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慈善事业陷入停顿,以致销声匿迹长达30年之久。在这期间,中国内地不存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也没有出现有组织、有规模、经常性的慈善活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极「左」思潮的澄清,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政治空气的和缓,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慈善事业的复兴具备了条件。以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为起点,内地的慈善事业逐步走向了复兴。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创立后,民间慈善机构(包括省级慈善机构和地方性慈善机构)纷纷建立,慈善活动也频频开展起来。内地的慈善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并将沿着非政府化、法制化、专业化、普及化的方向向前迈进。
补民间医疗之不足
医疗救济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和保障需要救助的人民大众的健康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养疾之政」。北魏时期出现了专门收容贫病者的六疾馆,对「京畿内外疾病之徒施医给药。」
兴盛于两宋、元、明时期的「惠民药局」更是在施医赠药、救济贫病之民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除了官方的医疗救济外,民间也开展了大量的施医给药活动。如魏晋南北朝佛教兴盛时期,佛教徒为发扬「自利利人」的精神,免费为病人看病,自愿为下层民众服务。
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战乱频仍,战后疾疫的发生和蔓延,使得人们挣扎在死亡边缘,此时的慈善医疗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红十字会充分发扬人道精神,以「博爱」、「恤兵」为宗旨,拯救受伤兵民,安顿流离难民,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功用。窥一斑而见全豹。类似于以上的医疗慈善活动在中国社会还有很多。救济贫病之民作为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之一,让数以千计的贫苦大众得到了预防和医治疾病的机会。直到今天,医疗救济仍发挥着它的积极作用。
照顾弱势群体
慈善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是因为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与变迁,社会上总是会存在一部分需要给予特殊关怀和照顾的弱势群体,如弃婴、孤儿、独居老人、重病患者、残疾人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受害者等。因而,对这些特殊群体的救助就成了中国传统慈善事业的重中之重,为历朝统治者所关注。
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慈善之政,不仅对年长者格外关注,对慈幼事业也十分重视。之后从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到宋朝的福田院、居养院,再到明清时期的养济院、普济堂。这些都是收养贫困老人、鳏寡孤独者的慈善机构,不仅为贫苦无依者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也大大地推动了中国养济恤老事业的发展。在慈幼事业方面,两宋举子仓、慈幼局的建立,以及清代、民国育婴事业的发展,部分解决了弃婴溺女的社会问题,对推动社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仍是中国慈善救济的主要内容。贫苦市民、无固定职业而临时出卖劳动力者、经营难以维持生计的小摊贩、失业店员和手工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弱病残构成了解放初期的弱势群体,政府和社会各界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了经常性或临时性的救济,采取诸如收容教养、补助安置、群体互助和政府救助的形式,使老残无靠等弱势群体的衣食有了着落,生活逐步安定下来。这一救济政策的实施也有助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由于当今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和贫富悬殊的拉大,尤其是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弱势群体,如农村特困户、城镇下岗职工等。因而,照顾弱势群体仍是慈善事业的重要使命。
鼓吹乐善好施的风尚
自古以来,中国就十分崇尚道德,并把道德作为治世之道和衡量一个人文明素质高下的首要因素。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人民普遍认为德莫大于仁,莫大于善。究其理论根源,乃是儒家鼻祖孔子创立的以「仁」为核心的人本主义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实际上成了传统社会中慈善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慈善意义上的恤老慈幼、扶贫帮困亦成了中国人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
东汉时期传入中国的佛教也倡导慈善,其慈善的核心是行善的功德论,有着浓厚的「 修福」观念。由此,慈善也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凝结成一种乐善好施的观念和行为,成为传统美德的一部分。在这种观念和行为的影响下,中国不乏善心人士的出现。诸如南宋三赈灾民、活人无数的刘宰;清末参与大规模义赈的李金镛、经元善等人;为慈幼事业耗尽半生心血,并将全部家财捐赠给慈幼事业的熊希龄及张謇等等。这些慈善家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慷慨捐助,救济了众多的弱势群体,充分体现了乐善好施、济人贫苦的传统美德。他们无私忘我的奉献精神不仅惠及了当时的社会,而且对后世影响深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慈善活动可谓频频开展。各地慈善会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赈灾救难,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活动,无不是乐善好施精神的继承和发扬。
增强宗族的凝聚力
慈善事业对增强宗族凝聚力的作用集中体现在族田义庄的创立上。中国最早的义庄是北宋名臣范仲淹在家乡吴县创立的范氏义庄。其设立的因由是为了赈济和安抚贫穷不能自给的族人,适当供给一些日常生活及婚丧喜庆所需之物,因此它也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发挥了慈善救济的社会功效。除了以上内容外,慈善教育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作用十分明显,如设义学、义塾等资助本族贫寒子弟入塾肄业,并贷给廪膳书籍,对学优而取得功名者多有奖励。范氏义庄熙宁六年续颁规则云:「诸位子弟大比试者,支钱一十贯文。」至南宋嘉熙时又有所增加。这种激励机制,使得范氏家族累世簪缨,科名仕宦相继不绝,而及第者又竞相慕效,捐赠金帛以扩充义庄,进一步促成和巩固了范氏家族在江南地区名门望族中的显赫地位。有鉴于此,自宋范仲淹后,许多封建官绅都纷纷效仿,置田产、设义庄并开展了多方面的慈善活动。然而这些慈善活动都是围绕着赈济同族贫困者这个中心来开展施济的,对族外之人一般不予赈济。显然,这是受到了儒家思想中「施由亲始」观念的影响,有其历史局限性。但是义庄「赡贫恤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族人的生活条件,缓和了族内的贫富差距,增强了族人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维护社会文化价值
在慈善救助的世代相承中,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价值得到了维护和宣扬。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宣扬了儒学价值。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的正统思想,必然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产生影响,而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又是对儒家思想的一种宣扬。纵观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儒家思想的烙印清晰可见。灾荒救济、医疗救济、恤幼养老一直都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间体现出的尊老爱幼、孝慈为怀、邻里相帮、济人危难、助人为乐等中华民族的优秀的道德品质,都是儒家「仁爱思想」的深刻反映;历朝统治者在每次巨灾奇祲之后对灾民和流民的赈济,以及力行仁政,敬德保民,兴办或扶持慈幼局、养济院、普济堂等各种慈善机构都是谨奉「民为邦本」的古训,是「民本思想」的发扬;而众多乐善好施的仁者以「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精神,孜孜不断的致力于济贫弱、助危困的社会慈善活动,则折射出儒家的「大同思想」。除此之外,中国古代一些商人在经商致富后,乐输善资;一些儒者更孜孜致力于进行救困扶危的慈善活动,都是对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观的追求。儒家的价值观在一系列的慈善之举中得到宣扬,反过来儒家价值观不断地激励着大量的善心人士积极地扶弱济贫,报效社会,从而推动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其二、救济孤寡妇女,维护妇女贞洁。中国妇女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明清之际出现了专门救济寡妇的慈善机构,如清节堂、恤嫠会等善会善堂。这类慈善机构专以抚恤寡妇、节妇、和贞女为职责,照顾她们的生活,并旌表其操行。但这些善会善堂为了护封建的纲常名教,加重了对妇女的思想束缚与身心迫害,但是也不能否认,这些堂、会注重对妇女的经济扶助和救济,从而使孤弱女子摆脱独身处世的境况,从生活困顿中走出来。
慈善不是任人操纵的玩偶
评论
9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