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七号院”被处罚说明了什么?


“钓鱼台七号院”被处罚说明了什么?

 

/陈涛

 

我们先看看北京“钓鱼台七号院”事件的媒体报道情况吧:2011512日,“钓鱼台七号院”获得销售许可,拟售房源23套。其中,价格最贵的3号楼顶层定价高达每平方米30万元,刷新了北京乃至中国内地最贵楼盘纪录。在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当下,“天价楼盘”引发广泛关注、备受舆论质疑。一些专家认为,我国房地产调控正进入关键期,“天价楼盘”的出现属逆市操作行为,容易发出错误信号,进而误导房价走势。从527日起,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地税局开展了联合调查执法。此次执法涉及该项目的基本建设手续、房屋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方面,同时启动的还有税务稽查程序。63日,北京市住建委叫停了“钓鱼台七号院”23套被社会和媒体质疑定价过高房源的网签销售,要求开发商中赫置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停对外销售以上房屋。6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召开发布会,宣布了对这个项目的处理结果,经调查发现,虽然该项目销售手续齐全,但存在销售现场公示不规范问题。而且,开发商在未取得精装修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便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规开工,被处以171.9万元的罚款。619日,“钓鱼台七号院”23套房源已取消了网签限制,恢复对外销售,但开发单位声明不再销售的3号楼顶层房屋,仍是“不可售”状态,调价后各楼的拟售均价降为每平方米13.5万元至15万元之间。

为什么一个楼盘的销售价格会引起民众如此大的关注?为什么人们对“天价楼盘”的“天价”有如此大的兴趣?为什么政府要对“钓鱼台七号院”进行与销售价格无关的处罚?

“钓鱼台七号院”被处罚到底又说明了什么呢?

一、社会对房地产调控的片面理解。

目前,整个社会对房地产行业有着非常极端的仇恨,有着非常深的误解,好象全中国的房地产商都是无良奸商;对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着非常片面的理解,好象调控就是要大降房价,就是要人人买得起房,就是要开发商都去死,就是要整个房地产行业成为“过街的老鼠”。且不说房地产业过去对社会、对经济的贡献,我们单说房地产调控的目的。房地产调控的目的的什么?是“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平稳发展。控制普通商品房价格,才是房地产调控的重点。包括落实地方政府年度房价调控目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实实在在的工作,才是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重点。高价楼盘数量极少,价格高,是因为其定位的销售对象不是一般购房者,而是一些特殊的富人阶层。“天价楼盘”只是富人阶层的奢侈品,就象奔驰宝马汽车与LV包等等奢侈品一样,与普通老百姓又有什么关系呢?

二、民众对房地产“暴利”的无端痛恨。

在房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在反对高房价的呼声中,“暴利”是最最令人痛恨的字眼,最能挑动民众的神经,激起公众的义愤。要想打压谁,灭掉谁,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给他贴上“暴利”标签,弄得人神共愤,继而群起攻之,务必除之而后快。前一段时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明确曾经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只是到现在还没有听到下文。经济学上是没有“暴利”之说的。豪宅的高价格意味着高利润。开发商的高利润,一方面增强开发商的实力,为增加房地产市场供给铺垫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国家的高税收,意味着政府手里可以动用更多的资源用于保障房建设等民生开销。如果以“暴利”为由终止豪宅的开发与售卖,那么,除了打乱开发商正常的经济活动以及使一些人暂时获得臆想的心理慰藉之外,朋友老百姓将一无所获。

三、舆论对房地产现象的无缘曲解。

要说房地产发展到今天这种尴尬局面,舆论界也是有一定责任的。中国房地产正处在大发展,房价还不是很高时,部分舆论就频频地报道:某某楼盘因为品质优良房源紧俏,多少多少居民冒着寒风排队几天,就为了得到一个号码;某某楼盘因为房源不足,购房者为争取一个名额,打起来了如何如何;某某楼盘开盘第一天就销售了多少亿;某某楼盘又成了“日光盘”,等等。国人的住房消费观念,国人的面子观念,国人的攀比心理,国人的投资渠道有限,哪经得起舆论的鼓动呢?现在好了,房价高高在上了,民众怨声载道了,部分舆论又反过来大肆报道:某某楼盘率先降价销售,房价已经开始下跌;某某专家分析,房价会在某年某月大跌40%云云;某某著名经济学家预测,中国房地产泡沫将在某年破灭;因为房价下跌,业主索赔未果,某某楼盘售楼部被砸;某某官员告诫开发商不要幻想,楼市调控将继续从严,等等。大把开发商赶尽杀绝之势,大有将房地产行业妖魔化之势,大有为民呼号为民请命之势。极尽片面理解、断章取义、鼓吹曲解、推波助澜、夸大其辞之能事,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啊。我有时就想,舆论界为什么不能以平常之心对待房价的涨与跌,为什么不能以冷静的眼光看待房地产行业的个别现象,为什么不能以发展的思想分析处于高速发展中的经济现象呢?

四、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既“爱”且“恨”。

“暴利”之说颇能吸引眼球,也能激起民众的义愤。于是,政府高调介入“钓鱼台七号院”高价房调查,果断做出停售决定,甚至以开发商在未取得精装修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便擅自开工建设,属于违规开工,对开发商处以171.9万元的罚款。其实,这样的调查,这样的处罚,除了貌似倾听民意、维护市场秩序之外,唯一的理由就是这样的高价会抬高民众的市场预期,不利于房地产调控。稍加琢磨就可以明白,这样的推理实属杯弓蛇影。况且,处罚的理由更是与销售无关,与高房价无关,那么又有什么作用呢?说到底,就是所谓的民愤必须重视,所谓的高房价必须阻止,所谓的调控必须坚持。政府也难啊,既要依赖于房地产对经济的贡献作用,又要重视民意与呼声;既要维持当地经济的高速发展,又要顾及老百姓的住房问题。

高房价问题是不是就没有解了呢?不是的。增加普通商品住宅的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防止投资和投机性资金进入普通商品房市场,引导投资性购房资金进入高端楼盘市场,尝试改革土地出让制度,降低房地产开发的门槛,引导民众住房理性消费观念,拓宽民众的投资渠道,等等,不就是一些比较好的措施吗?

201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