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备忘录


金融自由化备忘录
“金融自由化”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R.J.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ow)在70年代,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和患有政府对金融的“干预综合症”,影响经济发展的状况首次提出的。金融自由化涉及到利率自由化、合业经营、业务范围自由化、金融机构准入自由、资本自由流动等等。
自70年代末起,各国相继拆除了金融壁垒,开始金融自由化进程。
1979年,英国由于经常帐户的持续顺差而取消了外汇管制。
1980年,瑞典也放弃了外汇管制。
1980年,日本修订了《外汇管制法》,为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日本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日本又批准外国投资者在日本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某些业务。
1981年联邦德国取消了对非本国居民购买本国债券的限制。
1984年,美国在继1975年向海外投资银行开放纽约证券交易所席位之后,废除对非本国居民投资本国政府或公司债券征收的利息预提税,大大加强了美国金融市场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1986年,英国的“大爆炸”彻底地改变了伦敦金融市场以往僵化、落后的运行制度和经营作风,从根本上促进了英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英国这一举措极大地影响着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它们纷纷效仿,开放本国的金融市场,使金融国际化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也为投资银行开拓国际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