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一”还是垄断?
                                 蒋 

    讲述人
    刘景奎,40岁,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农工
    张晓敏,女,38岁,同上
    张桂荣,女,49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
    张欣,30多岁,同上

    刘景奎,原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五营乡的农民,听说农垦系统建三江那边鼓励农民承包大片土地,发展家庭农场,2005年,他和妻子带上11岁的孩子,举家搬迁到浓江农场第五作业区。他的这种身份不属于农场正式职工,因此被称为“代耕农”。
   2005年,刘景奎包地135亩,第二年又包地175亩,全部种上了水稻。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遇到一个令他和广大农工极为困扰的问题:浓江农场以“大面积作业”和“统一管理”为由,向所有农户实行“统一供种、供肥”。但浓江农场统一供种供肥的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而且是说一不二的“霸王价”。“你种我的地,就得买我的种子和化肥。”而且强行摊派,不得自行外购,不买本场的种子和化肥,就不发“种粮补贴”。如2010年,每吨化肥市场价格在1680元左右,浓江农场却卖到1980元一吨。
    农工们说,“当爹的”卖给“儿子”的东西,全是高价!
    2006年,农场要求所有种稻农户必须统一使用“空育131”稻种,结果稻田普遍发生大面积“稻瘟”(俗称“掐脖瘟”,即稻穗底部受病枯死),水稻亩产骤降至700斤左右,平均每亩减产200至300斤。这一年,刘景奎等大批种粮户赔钱了。农户们为此到场部提出意见,说场部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经过刘景奎等大批农户的不断上访,最后浓江农场与受灾农户达成协议:亩产800斤以上的不赔;亩产800斤以下的,由农场普遍推广的“阳光保险”负责理赔。2006年,刘景奎获赔9000元,杯水车薪。但获赔本身就证明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空育131”稻种是有问题的!
    2007年,浓江农场依然强行要求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耕地的亩数,购买60%的“空育131”稻种,其余40%的稻种可自行选择。这年刘景奎吸取了教训,没敢多种,损失较小。
    2008年,浓江农场依然故我,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刘景奎没有大面积包地,幸免于难。许多农户被迫从农场以高价买回“空育131”稻种后,只是象征性地种上一部分,大部分当“高价大米”吃了,或以低价作为大米售出。只要你把“空育131”买回去了,至于种不种、种多少?这方面农场“管理”似乎不很严。浓江农场第四作业区的孙长山等十几户听话的农民大面积减产,损失惨重。他们集体上访到北京,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浓江农场再次向受灾农户做了理赔。
    2010年春,浓江农场仍然是“一切按既定方针办”,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而且由往年的“白种”(即带壳稻种)变成了“包衣芽种”(即已经催芽并包上农药的种子),“白种”价格一般在1元多钱一斤,芽种却卖到3.3元一斤!
    结果,到2010年7月中下旬,农户们发现,凡是种植“空育131”的又发生大面积稻瘟。8月19日,四区的刘景奎、一区的张晓敏等10户农民找到场部反映意见,场长刘志波出面接待。农户们说,“损失是因为农场强行要求我们统一购种造成的”,因此应由农场按正常收成予以赔偿。
    刘志波态度很和缓,似乎也很理解农工焦急的心情。他说,损失面那么大,农场全面赔偿是不可能的,农工家里生活困难的,有孩子上学的,我们可以赔一部分。
    张晓敏家种了600多亩地,损失惨重,她说:“损失是共同的,有的赔,有的不赔,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
    刘志波面带微笑,拍拍张晓敏的肩膀说:“没事,慢慢接受吧。”
    在浓江农场无法解决问题。2010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10户种稻农民上访到建三江分局。值班人员说“领导不在”,10户农民不肯走,一直等到下午3时许,从楼里出来一位戴眼镜的领导(后来得知他是建三江分局的局长)。农户们纷纷向他反映“空育131”稻种的问题,局长摇头予以否认,说“‘空育131’是建三江的主打品种,抗低温,米质也好,你们不懂!”
    张晓敏等人说:“你不种地不知道,‘131’已经有过多年病史,把老百姓坑苦了,为什么你们还强迫我们种?”
    局长说:“有的损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怪种子。”
    刘景奎说:“‘131’已经坑我们好几年了,有些农户宁可把‘131’倒进壕沟里,改种别的稻种。同一地块,别的稻种都丰收了,‘131’却大面积稻瘟,用‘自然灾害’能解释得通吗?”
    局长说:“技术问题你们不懂,我找技术人员跟你们说!”然后他打电话叫来几位技术员,他却走掉了。
2010年9月23日,浓江农场各作业区召集农户开会,第四区约有150人到会。大家都站在院子里,管区干部大声说,场部决定,从今天开始,各农户“预定2011年稻种”,所用稻种全部由农场提供,不得自行外购,并要求30%的耕地必须种植“空育131”(不知为什么种植面积逐年降低?),另外70%的耕地,可在农场提供的稻种目录上“自行选择”。
    农户大哗,纷纷表示抗议和不满。但没人听。在一次露天的农工会议上,管理干部吼道:“我不操你妈,你们不知道我是你爹!你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你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2010年9月29日,各管理区又电话通知农户,赶快上报明年购种数量。毫无疑问,对于种植“空育131”稻种的广大农户来说,2011年可能又是提心吊胆的一年!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浓江农场。同属建三江分局的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说,她所在的农场也一直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拒绝不种者不发良种补贴。2010年,为逼迫广大农工种植“空育131”,青龙山农场同样强行推销不能吃、不能卖、也不敢种的“芽种”。
    农场强卖,农工不得不买。张桂荣说,农工们花血汗钱把“空育131”稻种买回来,却因多年减产、绝产的惨痛教训,很多人不敢种。往年农场提供的都是“白种”,可以当“高价大米”吃掉或卖掉。2010年农场提供的是包了农药的“芽种”,不能吃也不能卖,喂鸡喂鸭都不行。张桂荣被迫花费近万元,从农场购买了“空育131”稻种,大部分扔掉,然后又花了2.3万余元,在佳木斯种子公司购买了别的品种稻种,秋后她种的少部分包衣“空育131”得了稻瘟病,自行购买的稻种幸免于难。张桂荣说,她所在连队的农户,大多数把农场强卖的“空育131”稻种扔掉了!
    我看到,在“空育131”稻种的包装袋上,赫然印有“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查阅了农场强行“供种”收费后给农工的大量收据,所有票据都是“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提供的。前锋农场农工收到的票据上就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
    我手头有一份证据:即2010年因“空育131”稻种遭灾获得“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名单。据说,农户的收成必须损失在四成以上才能获得理赔。已经公布于众的该名单显示,仅浓江农场第一作业区、第四作业区就有285户获赔,近8万亩地受灾!
    这究竟是为什么?我的疑问是:
    第一,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场应当按法办?还是应当按官方意志办?按官方意志办了又遭了灾,谁来赔偿家庭农场动辄几十万元的损失?
    第二,垦区管理机构卖给家庭农场、广大农工的种子和其它生产资料,价格比市场还贵,而且不许农工自行外出采购,“统一经营”是否就此变成了垄断经营?
    空洞的争论没有意义,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实际。正如农工刘景奎对黑龙江省调查组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老百姓就认‘死理儿’:让我们丰产高产、发家致富的种子就是好种子,让我们减产绝产、倾家荡产的种子就是坏种子!”

                                            令人不解的“规定”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一些令人不解的“规定”:
    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一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一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一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着一把刀啊!”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一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据了解,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去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一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一工程’,农场腾出一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一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一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年10月14日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2006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庄严宣布,废除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全国亿万农民欢欣鼓舞。时至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又恢复了“交皇粮”。
    我算了一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