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破产的一般情形
根据IMF在2002年时的定义,“国家破产”指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即资不抵债的状况,或一国主权债务大于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状况。
从理论上讲,在一个完全封闭的条件下,一个国家是不可能破产的,因为,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偿还”它对本国国民的债务。
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一个国家的政府或者(金融)机构无限制地对外举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之下求助于政府,由政府代为还债,而政府因为信用评级被评信机构下降之后不再具备发行新债券的能力,那么,国家就可能破产。
我们设想一下:一个国家对外举债,是需要偿还的,一旦这个国家丧失支付能力,而国际救援机构如IMF等又不愿意施救,发行新债券的计划无法落实,那么,这样的国家在技术上已经破产——信用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