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天地”与“禽兽父母官”
——香江行脚之四
港人喜爱宠物,这是在港期间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在香港的街道、商店、公园、花圃和住宅内,常常可以看见猫狗的身影。其中以狗为多。就是日子漂在水上的艇户,也要养条狗才像人家。在他们那连转身都展不开的几尺船板上,不时可见他们拳养的一只只狗,懒洋洋、痴呆呆地蹲在船头,望着隔水的花花世界,或是等上岸打工的主人回来。至于那些家财万贯的有闲阶层,狗就更富贵,每天用药水给它洗澡,电吹风吹干毛,早晚定时的散步,这些都是例牌菜。更多的时候,是给狗做专业护理和美容。如在旺角、尖沙咀等闹市之中,就经常可见一间间狗美容院(屋)为狗剪毛、冲凉、洗耳、搽指甲、改发型、染色等,只要狗主肯出价钱,甚至还可度身为狗订做时装、和服或皮革、毛衣、网球服装、睡衣、衣褛等。这些周到的服务,当然不是使狗满意,而是叫人满意。
除了那些宠物美容屋,出售猫狗的宠物店、出售宠物饲料的“狗食店”亦比比皆是,就连惠康、百佳这样的大商场,也有宠物饲料出售,有罐装的,也有袋装的,一罐罐一袋袋排列在罐头和食品架上,售价则要比好些人吃的食物高出一大截。
香港的猫没有抓老鼠的使命,而狗也不都看守门户。它们是幸运的动物,并且还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宰杀或虐待猫狗不但被人视作是残忍行为,而且侵犯法律,是会被检控的。负责检控工作的,是皇家香港防止虐畜会。据称,这个团体的工作宗旨,是“确保家畜和其他动物受到适当的照顾和人道的看待”。
对于防止虐畜会,港人口碑似乎并不十分友好大略而言,是说这个团体过于“八卦”——“‘八卦’得有点不近人情”。那天我在皇后道西菜市场,就亲眼看见有位防止虐畜会的检控督察,声色俱厉地警告卖鹌鹑的小贩,杀鹌鹑要使用“合理手法”,否则要对他实行检控。何谓杀鹌鹑的“合理手法”?一言以蔽之,即不能让鹌鹑“有痛苦地死亡”。用“合理手法”杀鹌鹑,其施行步骤是:先以细绳尽快勒死鹌鹑,然后将其连皮带毛剥开,剖腹取内脏,以肉相示人出卖。如若你未将鹌鹑勒死便活活剥皮,使鹌鹑在挣扎中缓慢地、痛苦地死亡,这就是“犯罪”,那是要被传票告人的。看到检控督察为“执法”而一本正经的样子,令人不禁哑然失笑。
本来,对于动物加以适当保护,以谋求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原本无可厚非。但凡事总得讲个尺度,讲讲分寸。若为保护动物而小题大作,矫枉过正,反而会引起市民的反感。皇家香港防止虐畜会恰恰正在这一点上,不够注意香港的民情风俗,以致成为港人揶揄的对象。
譬如说吧,如果有谁买了鸡倒提过街,或是让鸡鸭住得过于拥挤,或是捉到老鼠故意当众把它痛苦地烧死,那么这些人的虐畜罪名便已成立,如若碰到“爱鸡鸭如子”的防虐会“父母官”,那就真个是罪责难逃了。严峻者,传票告人;宽容者,给予警告。尤为滑稽不过的是“无线”女导演单慧珠拍摄的一部影片,片中出现有一个活乌龟被放进水里烧煮慢慢死去的镜头,结果被控告是严重的虐畜行为。尽管单慧珠在法官面前辩解说,这是广东人杀乌龟的通常方法,它有利于药用,于滋补身体更是大有益处,并非虐畜。但法官始终以杀乌龟应该用刀子将它割死才是人道的做法为由,最终仍判罚被告1000港元,并留案底。皇家香港防虐会的小题大做,于此可见一斑。这不禁使我联想起契诃夫《套中人》笔下的别里科夫,他打算把整个城市都装进“套子”里,既辖制了自己,也辖制了别人,搞得大家整天战战兢兢。自然,进入二十世纪的香港,毕竟不同于十九世纪封建守旧的俄罗斯社会,那些有悖现代社会人情风俗的做法,毕竟如“神台猫屎——人见人憎”。故而提起皇家香港防止虐畜会来,市民们反而送给它一个与原意相违的称呼——谓之曰“虐畜会”、并“尊”称防虐会人员为“禽兽父母官”,让人闻听此语,便会油然感慨这个现代化都市的种种不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