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8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主要领导人悉数出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召开的水利工作会议。这个有史以来最高规格的治水会议阐述了新形势下水利的重要地位,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动员全党全社会掀起大兴水利的热潮。
强调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的迫切需要。
在中国历史上,“治国必先治水”,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甚至决定着一个朝代的兴亡更替与几千年文明史的走向。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当前,要全力以赴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二是着力提高防洪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从整体上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实现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四是着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五是着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六是着力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始终把水利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把水利摆到了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投入大幅度增加,水利工程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相继开工建设。
据统计,中国先后投入上万亿元资金用于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规模和数量居世界前列,水利工程体系初步形成,江河治理成效卓着。截至目前,中国已建成各类水库8。7万多座,堤防长度29。41万公里,长江中下游干堤工程全面达标,黄河干流重点堤防建设基本达标,治淮19项、治太11项骨干工程全面建成。过去5年,6240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东部地区111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还投资1009亿元解决了2。1亿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但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水资源形势深刻变化,水安全状况日趋严峻。目前中国人均水资源量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1/3,目前正常年份中国年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近2/3城市不同程度存在缺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还有近2亿中国人饮用水不安全,有一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灌排条件,农田水利很大程度上还在“吃老本”。尤其是,中国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粗放,单方水GDP产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左右,城市废污水处理率仅为70%左右。2009年废污水排放总量达到768亿吨,水功能区达标率仅为47。4%,北方部分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超过100%。
今年初,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第一个关于部署水利全面工作的中央文件。文件强调,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这次会议确定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从这次高规格的治水会议可以看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中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中国将把水资源同粮食、石油一起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从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水利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但落实“中央文件”的定量指标还面临一个关键问题,底数不清。土地出让金收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入成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成本又包括拆迁、补偿等一系列的费用。土地出让收益是一笔糊涂账,连数字都搞不清楚,更谈不上怎么落实这个政策。在落实“一号文件”的过程中,相应的矛盾被凸显出来。东部省区占土地出让金的75%,而这些省份的农田水利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实际中用不了这么多钱,而广大中西部地区是最需要搞农田水利建设的地方,资金缺口却较大。
投资能力上,东西部差距巨大,农田水利建设的需求上,东西部则相反。解决这一问题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中央对农田水利的投资要向中西部倾斜,包括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常规性的转移支付等;二是考虑建立土地出让收益的跨区域统筹机制。
如果中央按照30%的比例提取的话,保守估计,“十二五”期间至少可以提900亿元,“十三五”可以提1000亿元。这笔资金不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30%,而是从“一号文件”预计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总盘子里抽出30%用作全国统筹。
针对土地财政的顽疾,有人设想搞分成制,即土地出让金收益地方与中央分成,建立规范的中央、地方土地出让收益分成制度。中央和地方3:7分成,中央三成,地方七成,同时中央收取的30%大部分还返还给地方,但要定向用于中央希望投入的方向,比如农田水利、建设、保障房建设、拆迁补偿等,实现中央意图。这样能够实现地方利益受损最小化,中央利益意图实现最大化。通过分成制度把土地出让金纳入中央统一监管,意味着中央可以把地方的账搞清楚;通过资金返还可以保障中央希望的社会发展项目的落实,在尊重地方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了中央的社会发展意图;三是建立土地出让金的中央统筹机制,促进全国跨省区的投资再分配。
一号文件有关水利投入的资金政策,短期内还难以落实。
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还在持观望态度,等待着实施办法和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执行中面临着诸多难题;另一方面也因为资金指标属于原则性规定,不足以构成约束性的指标,执行动力不足。聚焦水利的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已经半年,文件中提出的两大定量指标为水利建设投入的增加开辟了有效途径。指标之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另一个被认为最具含金量的指标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
中央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其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也正着力于寻求解决之道。针对“一号文件”定量指标落实存在的难题,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有可能给予相应的对策。
今年中央水利投资初步落实1134亿元,较2010年初的814亿元增加39%。各地也“多管齐下”,力图从财政、金融、土地出让收益等渠道,扩大水利建设资金盘子。
安排200亿元中央水利投资解决6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安排190亿元加快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安排158亿元用于5500多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出台了一项项惠及民生的水利政策。而地方如何跟进,形成与之呼应的配套措施,成为水利建设的关键之一;如何落实水利投资,又是关键中的关键。
很多地方政府都下达了“死命令”:要求市、县财政要确保当年可用财力的2%至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全额征收水利非税收入并全部用于水利事业发展,不得减征、缓征、免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对已有水利非税和工程水费减免缓政策的,从2011年1月1日起恢复全额征收;财政统筹的水利非税资金要全部返还用于水利建设。三峡电站水资源费、出让水利工程确权登记土地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用地收入,全部用于水利建设。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但这些投资中很大一部分资金需要社会投资,其中金融支持占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各地纷纷出台贴息、抵押、保险等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支持水利发展。比如,贵州、山西、海南、湖南、湖北、云南甘肃等地都采取了不同的贴息优惠措施。
此外,水务、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也是各地鼓励的水利金融创新政策之一。北京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开展水务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务企业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务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务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
在保险政策方面,内蒙古提出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开展针对大型水利工程和洪水灾害的财产保险;浙江提出全面推进洪水保险、水利工程保险,积极探索水利企业集合发债及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贵州引导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保险服务;山东则在积极推行洪水保险和水利工程保险。
在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黄金政策时,部分省区在提取比例的规定上实现了突破。除比例上浮以外,各地还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水利资金的计提和统筹使用做了具体规定。浙江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或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安徽提出省级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在2010年的基础上,两年内从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新增收入中,再增加6亿元规模。云南提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确保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专项水利资金不低于土地出让收益的10%,该项资金由省级统筹重点用于水源工程、“五小水利”等建设。
投入将成约束性指标
就未来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这一指标来说,翻一番是针对全社会的投资,而不是针对财政投入,因限定不同,可能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正确的方法是应该约束政府投入,并确立年度目标。如果年度指标也是全社会的投资,政府的投入因为范围广泛的资金组成而变得模糊。省一级在“十二五”期间的年均政府水利投入增长率应不低于12%,保证10年翻一番的目标。12%并不高,有些省份年GDP增长都在10%甚至更高,就是说政府在水利上的投入增幅要比经济增速稍高一点,这是一个比较正当的要求。
对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要求,落实难度甚于前者。如果前一指标能落实,就使得政府有动力去动用土地出让金收益。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要占水利总投入的三分之一还要多。
附录1:我们的水利设施存在大量欠帐,主是原因是地方政府对水利工作不够重视,而不重视的原因又在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是以GDP为导向的。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业对GDP的贡献不大,也不能带来较多的地方财政收入,政府部门对农村水利建设自然就重视不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只要有利于迅速拉动GDP的铁路、公路、桥梁,以及各种钢铁、石化、水泥项目,各地都是蜂拥而上,不甘落后,产能、资金额度每每超过预算;再看看对GDP和当地财政贡献不大的教育、医疗、农村水利,在政府的支出预算表上,年年都是被挤压的对象。
附录2:300亿元融资授信改善黄河流域的生态及民生问题
昨天(8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郑州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依据协议,未来该行将向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提供300亿元包括融资性授信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用于改善黄河流域的生态建设及民生问题。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按照黄河流域治理开发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思路,重点支持治理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和水利工程,并依据工程进度及资金需求状况,向黄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累计提供3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支持。授信内容涵盖本外币综合授信、贸易融资、保函、流资贷款和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负责人表示,中行将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深入开展与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和黄委会的全面业务合作,构建优质而稳定的“黄委会”系列客户群体,支持改善黄河流域的生态及民生问题。
目前双方合作的已成熟项目包括总库容达164亿立方米、总投资433亿元的黄河干流上特大型水库项目——古贤水库项目。该项目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发电、供水和灌溉,是从根本上缓解黄土高原地区水资源短缺的战略性水源工程,对水库所处沿黄地区的灌溉、供水和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上,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还向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捐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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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事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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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网民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
接到网民反映伊川县城段的顺阳渠变成臭水沟的网络舆情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就此事再次进行调查解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顺阳渠自伊川县境鸣皋河滩引水,修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经过扩展延伸,长度达21公里,灌溉着鸣皋镇、平等乡、城关镇的21个村,2.7万亩耕地,渠道穿县城而过。近几年来,随着县城框架的拉大,下游土地被占用,下游段渠道已失去了灌溉作用。目前,渠道所灌溉的土地为城关镇野狐岭村南沟以上2.2万亩耕地,下游段渠道两侧成为居民区和单位。由于这些居住区没有排污通道,便将污水排入顺阳渠内。同时,部分居民随意向渠道内倾倒垃圾,造成渠道不畅。由于该渠是条灌溉渠道,重点是为“三农”搞好抗旱灌溉服务,不是排污渠道。同时该渠道均为土渠,渗漏严重,假如长期流水冲污,势必造成上游灌区内土地发生溅水,影响作物生长,将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另一方面该渠穿过村庄较多,防护措施无法解决,长期流水易发生安全事故。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解决排污问题,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适时排污。水利局安排主抓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督促顺阳渠管理所在灌溉后定时不定时放水冲刷排污。近期内将组织放水排污。
二、从长远出发,由城建部门对该渠排污管道进行规划,尽快完善排污管网,使周边的群众和单位的污水有排放通道,从而使该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在排污管网没有完成之前,通过政府协调,加强宣传教育,对渠道周围环境进行治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向渠道内倾倒垃圾,以此保持渠道畅通,顺利排污。
伊川县水利局
201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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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河水在低处,怎能渗到洛栾快速公路两侧的稻田?少胡隆外人吧。稻田就是靠顺阳渠的退水栽秧,关了了闸门,渠中干涸,稻田哪来的渗水插秧?
已插秧苗无水浇。
农夫内心如汤煮,
水利管理空高调。


为什么十几年来就没有使用顺阳渠的水?你们让个人承包,关了闸门,不让使用。承包,承包。肥了少数人,坑了多数人。
水利何以变成水害呢?承包渠道,自收自支要不得!
如此水利管理,难怪农民会要求撤销伊川水利局顺阳渠管理处。没用处还卡农民的就该撤掉:
昔日稻花香,今日戈壁滩。若问何原因,闸门是祸根。
http://bbs.dahe.cn/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89976301&ptid=5684468
昔日稻花香
是陆浑水库不放水?也不是。顺阳渠渠口在鸣皋桥附近,取自伊河,自流灌溉,不受陆浑水库限制。
是缺少引水渠?也不是。《嵩县志》记载顺阳渠在明代称“莘渠”,那时官府除督促沿渠及时灌溉农田外,还督促各村必须充分利用渠水建水磨、水碾、轧花车、油坊、粉坊等,大力发展副业,渠水常年满渠流,不仅使顺阳渠变成受人称颂的利民水利工程,而且伊河水不断渗入地下,使沿渠沟壑清泉四出,溪水长流,有效改变了人居环境。如今,伊河还是那条伊河,水渠还是那条水渠,却突然无水了呢?
据农民们讲,原来是伊川县水利局顺阳渠管理处在鸣皋桥北约百十米处的大提那里加了一个闸门。
伊 川顺阳渠是自流渠,由陆浑水库下的鸣皋引入此渠自流,水质良好:
这么好的水,又不用花钱买,但伊 川水 利局却把渠首闸门紧紧关闭,不让水进渠。
已到闸前的水,却让此水由闸门前的泄水闸重又流回到伊河,使顺阳渠长期干涸。
因为不能长流水?顺阳渠变成了臭水沟?伊 川水 利局,你们为什么不能保证不花钱的顺阳渠水成长流水?为什么忍心顺阳渠臭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流水不腐”的道理你们真不懂吗?




每年按亩数收“水费”,每亩四十元。只从交给少数人承包这条渠“自收自支”后,承包者为了减少管理成本,挤出时间办个人私事,平时大部时间关闭闸门不放水,只在特旱时开闸放水。渠内无水,稻田自然栽不成秧。
农民们强烈要求县政府派人到沿渠水稻产区看看,几百年一直延续至今的水田被几个人卡住不放水而成废田。撤销不顾农时的“顺阳渠管理处” ,恢复历来由沿渠村民自己选派有公心,负责任的人组成管理队伍,按国家规定收费,用除必要的维护开支和管理费外,其余按规定部分上交县政府。
首先应该被问责的,是谁决策导致自流的顺阳渠中无水可放?
今日戈壁滩,稻田变废地:
过去常说:“贪污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而就眼睁睁看着几千亩稻田本可以靠渠水的滋润插上稻秧。可是因为没有问责和处理的措施,导致很多稻田多天了仍然因无水而插不上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这样界定:“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不知因为渠中无水而导致大量稻田插不上秧是谁的责任?
链接 洛阳城事 » 伊川昔日稻田成旱塬 农民要求撤消只收费不放水的顺阳渠管理处
http://bbs.dahe.cn/bbs/thread-5657874-4-2.html

伊川平等乡马回村提供的今天上午(6月7日上午)现场照片,该村春秧田因无水还是大面积干着,而马回村在平等乡龙头沟的南面,如果6月1日水已到龙头沟,距今已六天了,这里河滩秧田为何无水呢?所说的春秧已插完更不是事实,马回村的春田秧实际上大部分基本未插,(照片中清楚显示稻田里去年留下的是稻茬而不是麦茬)。老百姓很无奈。
2011年6月7日干旱的春稻田无水难插秧
实景图如下:


大河论坛 » 发展河南 »伊川昔日稻田成旱塬 农民要求撤消只收费不放水的顺阳渠管理处
http://bbs.dahe.cn/bbs/viewthread.php?tid=5657897&extra=&page=1
这次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了未来10年水利投入要翻倍,我们担心各级政府能否真正拿出真金白银,能否真正把这些钱管好用好,实打实地花在水利设施的建设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定了调子,具体落实还需要有一套科学慎密的制度,一方面增加地方政府对水利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不落实中央决定的严惩不贷,这样我们的农村水利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