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取向
陈柳钦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北京,100733)
【内容提要】从国际走向及中国的国情来看,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行,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实现和平崛起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要加快构建和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框架、社会行动体系和规划体系;推行低碳生产,倡导低碳消费;构建“低碳经济试点区”,探寻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途径;加强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积极发展碳金融市场,构建碳金融体系;要积极鼓励技术创新,鼓励低碳友好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与应用;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制保障机制,形成具有法效的低碳体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等。
[关键词]能源;气候;低碳;低碳经济
2009年,在大规模金融救助措施的实施和经济刺激政策的引导下,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复苏。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经济得益于大规模刺激政策而显现复苏迹象之时,如何在重振增长中找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成为焦点。在“后危机时代”如何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正日益成为各国关心的问题。未来世界经济摆脱危机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在哪?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节能和新能源技术的突破,发展低碳经济是解决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从当前看,实体经济的调整已非纸上谈兵,最可能的调整方向,是结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向有别于传统实体经济的新经济形态转型——发展低碳经济。在“后危机”时代低碳经济将成为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力。发展低碳经济是金融危机下世界经济突围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的结果。金融危机催生了以低碳经济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低碳复苏有望带动全球经济找到新的增长点和动力。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能源的清洁开发与高效利用为基础,以低能耗、低排放为基本经济特征,顺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本质上就是可持续发展经济,核心是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和低碳消费,它是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之后,世界经济形态新出现的革命浪潮,即低碳革命。低碳经济已成为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主要特征,成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主流模式。
低碳经济是新的经济发展形态,发展低碳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经济模式,包含三方面的内涵。首先,低碳经济是相对于高碳经济而言的,是相对于基于无约束的碳密集能源生产方式和能源消费方式的高碳经济而言的。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即碳强度),通过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强度,控制CO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其次,低碳经济是相对于新能源而言的,是相对于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的。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促进经济增长与由能源消费引发的碳排放“脱钩”,实现经济与碳排放错位增长(碳排放低增长、零增长乃至负增长),通过能源替代、发展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控制经济体的碳排放弹性,并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的碳脱钩。第三,低碳经济是相对于人为碳通量而言的,是一种为解决人为碳通量增加引发的地球生态圈碳失衡而实施的人类自救行为。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改变人们的高碳消费倾向和碳偏好,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减缓碳足迹,实现低碳生存。可以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由高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旨在修复地球生态圈碳失衡的人类自救行为。
当发达国家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之际,全球的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都面临着重大调整,中国经济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是不言而喻的。发展低碳经济对中国而言,紧迫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可能会面对一个所谓“锁定效应”问题,即如果我们今天用比较高的碳技术或者低效技术去装备基础设施系统,也就是高排放的基础没施系统,那么它将会持续几十年,即未来中国几十年排放的状况不可避免地在最近几年内就被锁定。以后我们要改变它,可供选择的空间非常小。同时,由于低碳经济很有可能是未来国际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趋势,低碳经济可能会带来贸易条件、国际市场、国际技术竞争格局的变化,我们不能违背时代大趋势,而要跟上时代的变化。而在中国开发低碳经济,其实益处多多,一是有助于节约能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日益增加的能源需求,减少对进口能源的依赖,从而巩固能源安全;二是有助于缓解当地的污染物并保护当地环境的完整性;三是有助于缓解中国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和保护资源环境压力,确保发挥后发优势、在未来社会的国际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四是可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五是有助于推动发展创新和先进的技术,从而增加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六是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完全符合国家利益以及推动社会经济朝着低碳经济战略转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低碳经济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但由于世界各国发展不均衡,目前已演变为政治问题。发展低碳经济,中国不能“闻鸡起舞”,要早做准备。在低碳经济国际新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拥有话语权、掌握话语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一、要加快构建和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框架、社会行动体系和规划体系
从中国实际情况看,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约束,为避免经济建设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其生命周期内的锁定效应,必须高度重视向低碳经济转型。因此,有必要把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视野,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发展型”社会作为国家战略理念和战略目标,并制定国家战略层面的低碳经济发展体系及中长期规划,将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针下降纳入考核体系之中,并从前瞻、长远和全局的角度,部署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向低碳经济转型创造条件。低碳经济虽然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但是建设“低碳中国”是战略选择和长远目标。建设“低碳中国”,应向社会大众表明政府联合全社会一起实现低排放或零排放的决心和勇气。在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国家和政府应该反映敏捷,超前认识,超前谋划,积极应对,行动适时,特别是对发展低碳经济应建立长效机制和科学的制度安排,使中国在国家层面、企业层面、社会层面和公众层面上,实现经济活动低碳化——低碳活动企业化——低碳技术创新化——低碳模式制度化——低碳参与公众化——低碳体制社会化——低碳合作国际化——低碳文明生态化。要制定规划,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碳生产率1:一是将低碳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要尽快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十二五”时期将是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新起点和重要战略期,也是中国加快改革的战略期。因此,应当尽快推进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环境产权制度以及碳交易体制机制建设等四项制度改革。二是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规划和相关科技计划。“十二五”期间,科技部要高度重视和发展低碳技术,把低碳技术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与相关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近期,科技部要积极研究部署低碳经济科技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作,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围绕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低碳技术,开展一些“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到”的低碳经济科技示范、试点工作。三是制定专项规划,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目标、重点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并作为国民经济规划中的引导指标。四是制定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低碳发展规划,分阶段、有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低碳转型,大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
二、倡导低碳消费,推行低碳生产,共促低碳经济发展
中国走发展低碳经济道路,既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全球气候环境合作的要求。“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之一,低碳消费方式是其重要环节。2010年3 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即发展低碳经济要“两条腿”走路,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缺一不可。中国应积极应对低碳经济,建立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模式和生产方式,共促经济发展。
1、倡导低碳消费,引导消费模式变革。低碳消费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低碳经济不只是低碳生产,还包括低碳消费。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市场需求是决定和引导生产供给的永恒动力,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低碳经济的理念选择产品和服务,高碳经济模式就无法生存,所以宏大的节能降耗战略以及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的生活细节。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式、消费的质量和水平、为消费创造动力;消费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具有导向作用,一个新的消费热点往往会带动一个新的产业的出现。一个社会大众的消费模式会引导市场的价值取向,最终催生一种适应这种消费需求的经济现象。也即是说,一个社会要推动一项经济模式的发展,必须以大众的消费模式为根基。低碳消费首先需要一种态度,然后形成一种习惯,最后定型为一种价值观。一个社会大众的消费模式会引导市场的价值取向,最终催生一种适应这种消费需求的经济现象。也就是说,一个社会要推动一项经济模式的发展,必须以大众的消费模式为根基。 低碳消费方式体现人们的一种心境,一种价值和一种行为,其实质是消费者对消费对象的选择、决策和实际购买与消费的活动。
中国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消费领域节能和减少CO2排放也有巨大潜力。作为一个高能耗国家,推动“新消费”运动不仅要着力纠正崇洋、炫富等不健康的消费观,更必须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戒除以高耗能高污染为代价的“便利消费”、“面子消费”等陋习,积极践行低碳经济下理性、责任与文明兼顾的新消费理念:低碳消费1。低碳消费是一种基于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态化消费方式,它是后工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下消费者消费理念与消费资料供给、利用的结合方式,也是当代消费者以对社会和后代负责任的态度在消费过程中积极实现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低碳消费方式回答了消费者怎样拥有和拥有怎样的消费手段与对象,以及怎样利用它们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的问题。环境就是系统,低碳消费方式着力于解决人类生存环境危机,其实质是以“低碳”为导向的一种共生型消费方式,使人类社会这一系统工程的各单元能够和谐共生、共同发展,实现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均衡物质消费、精神消费和生态消费;使人类消费行为与消费结构更加科学化;使社会总产品生产过程中,两大部类的生产更加趋向于合理化。低碳消费不仅是一种观念,而且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一种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中国有责任采取措施防止全球变暖。因此在实现低碳生产的同时,提倡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制度和社会公共设施保障体系,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型消费理念和建立合理的消费模式,应倡导低碳消费,引导公众在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尽力“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从而为保护世界气候和全球环境做出贡献。
2、推行低碳生产,实行可持续的生产模式。低碳生产是一种可持续的生产模式,要实现低碳生产,就必须实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业革命以来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低碳能源是低碳经济的基本保证,清洁生产是低碳经济的关键环节,循环利用是低碳经济的有效方法,持续发展是低碳经济的根本方向。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结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 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六个方面。其中高投入、高消耗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与投资结构、资源供给结构之间的非合理化;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与生产技术结构之间的不适应;不协调主要指三次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内部结构的非优化以及企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经济结构问题是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主要内容。以使用低碳能源为基础、以清洁生产为关键的低碳经济绿色发展模式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追捧。我们要建设“放眼世界的资源转化低碳经济”,就必须更新发展观念,走低碳产业发展之路。
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其实质是一种物料和能耗最少的人类生产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或消灭于生产过程之中。同时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绿色产品的生产亦将随着可持续发展进程的深入而日益成为今后产品生产的主导方向。清洁生产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减少或者消除它们对人类及环境的可能危害,同时充分满足人类需要,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生产模式。具体措施包括: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共同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高碳能源使用和二氧化碳排放,最重要的操作模式是“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两者不同之处是范畴的不同,前者是一种经济模式,包括了生产和消费,后者只是一种生产模式,是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清洁生产机制(CDM)机制的实施,为中国实现从高碳能源到低碳能源、从高碳经济到低碳经济的转变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机会。在CDM下,发达国家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减排,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支持可持续发展的资金和技术。
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节能提高能源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口号为地球是我们的唯一家园,保护全球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责任;统计指标是碳生产率(排放1吨二氧化碳产出的CDP)。低碳经济的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区域的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这是从高碳能源时代向低碳能源时代演化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低碳经济是从保护全球环境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实现高碳向低碳转变,既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所在,也是循环经济所要解决的突出难题,这能促进循环经济向纵深发展。循环经济即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循环经济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在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全过程中不断进行循环,并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界定,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所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所谓的3R原则)活动的总称。循环经济侧重于整个社会的物质循环,强调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利用“3R”原则以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倡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充分利用。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理念是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目的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计指标是资源生产率。简单说,循环经济是从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虽然提法不同,但有很多相通的地方,追求的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目的是提高资源(温室气体排放权也可以看成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我们借用了子孙的资源,要为我们的子孙留有资源和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循环经济还是低碳经济,都是国际社会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的战略选择。从大的战略意义上说,循环经济为走向低碳经济提供了一个必然的发展路径。
推行低碳生产,需要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体系等。二是要按照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率、低排放、可循环和可持续的原则发展低碳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把节能、节水、节地与削减污染物总量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三是推动能源结构的清洁化和低碳化。中国能源消费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为主,尤其是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高达70%。这种典型的碳基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经济,使中国经济和能源结构的“高碳”特征十分突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因此,要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由高碳能源、低碳能源逐步向无碳能源和碳循环过渡。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宏伟的战略规划,更需要引导大众的消费理念向低碳消费转变,加强低碳消费观念的培养机制建设,为低碳经济这颗小苗未来长成参天大树,培育好根基。设我们今后要做好:政府引领低碳消费、企业主导低碳消费方式、社会组织积极推进低碳消费方式和公民广泛参与低碳消费方式。应通过制度化的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书、广播等,对广大民众进行节能、低碳消费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树立全民低碳理念,促进形成全民低碳消费、低碳环保观。通过全民低碳理念建设,提高公众的自身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产品购买和各类消费行为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全民的力量,依法行使公民对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公共事务的环境知情权,受到环境损害时的索权以及环境监督权;健全市场经济道德体系,建立低碳经济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制度,对企业展开全面的监督和舆论指导,强化企业家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引导企业逐步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低碳经济”形象,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三、构建“低碳经济试点区”,探寻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途径
推行低碳示范区,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寻求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例如,可以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在优化开发区或重点开发区选择低碳经济试点区,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资金投资,改造或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产业,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示范区;也可以在能源、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率先试点,通过引入先进低碳技术,积极进行自我改造,成为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2008年初,世界自然基金会以上海和保定两市为试点推出“低碳城市”发展示范项目,希望从这两个城市的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产品制造与应用等领域中,总结出可行模式,陆续向全国推广,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低碳城市是由新能源利用、清洁技术、绿色规划、绿色建筑和绿色消费等一系列要素构成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发展低碳城市应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企业。重点是解决存量方面的问题,突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建筑。中国建筑存量440亿平方米,基本上不节能。若将这些建筑物节能化,可以节约相当于45个三峡电站的能源消耗。三是公交。公交的能耗很严重。据北京市的测算,公共汽车降速1公里/小时,相当于损失200辆公交车,损失1亿元,十分惊人。中国不少城市公交的堵塞现象已经非常严重,应采取有效措施,在城市积极推进“绿色交通”。四是家庭。家庭是能源消耗的基本单元,节能潜力很大,主要是节电、节水,提倡低碳生活方式。
目前,在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建设来自中央政府的力量不强,全国还没有一个统筹性的安排。建议统筹考虑资源、地质、经济结构、技术水平等,确定“城市化和低碳化”并行发展的战略,可考虑优先培育一些发展低碳的城市,在“低碳经济特区”的框架下,进行低碳经济示范。建设以低碳发展为理念的“低碳城市”,是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快速实现现代化与城市化的重要途径。要在全国建立一批低碳社会实践区、低碳产业实践区、低碳经济区、低碳城市实践区。积极争取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扩大中国低碳城市试点。各省市可以建设起若干低碳社区、低碳商业区和低碳产业园区等低碳发展综合实践区,以促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带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为在全国建设低碳社会、低碳城市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低碳产业可以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能耗高、污染重行业先行试点,选择作为中国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同时,积极构建“低碳经济发展区”,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国家重点能源基地,选定典型城市进行试验试点,寻求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
四、加强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积极发展碳金融市场,构建碳金融体系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模式、消费模式乃至生活模式的变革,必然会导致国际金融业发生结构性革命,由传统金融走向碳金融。一旦碳排放指标和减排额度被确定和分配,这种类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权利,将与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贸易摩擦、汇率问题联系起来,碳排放权有可能成为未来重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秩序的基础性因素。其实,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近些年全球金融业的碳金融革命正在悄然兴起。正如能源行业思想先驱彼得•C•福萨洛在其《能源与环境对冲基金―新投资范式》中所说:金融模型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包括更多的股权投资、商品交易,开始模糊了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和对冲基金的业务范围。推动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最近出现的“环境金融市场”,这里的“环境金融市场”就是碳金融。从理论上讲,碳金融是指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碳金融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创新。发展碳金融不仅有利于中国降低减排成本、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减缓碳风险,拓展金融创新的领域,同时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温室气体减排量全球交易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碳金融市场(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银行贷款)。碳金融市场面临这样的形势:金融机构迫切需要开发关于碳排放权的商品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而排放权的实际需求方——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企业为减少今后的减排费用也应从现在起筹建各类减排资产项目组合。在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和控制下,全球已经形成碳排放权的统一交易市场,共有强制减排交易、自愿减排交易、配额交易和零售交易四种主要交易机制,目前的年度交易量在350亿-400亿美元。目前全球已经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包括欧盟的 EU ETS 、澳大利亚的 New South Wales 、美国的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和英国的 UK ETS 等。很多知名金融机构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包括荷兰银行(ABN AMRO)、巴克利(Barclays Capital)、高盛(Goldman Sachs)、Morgan Stanley、 UBS 等。以国际价格计算,预计2008年~2012年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随着全球大多数国家在减排问题上的立场逐渐趋于一致,以及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日益加强,国际碳金融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碳金融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作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中国碳排放市场备受瞩目。碳金融是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备内容。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就产业规模和范围而言,仅在新能源领域,最新预测称10年内中国的新增投资就将高达4.5万亿元人民币。近期国内外多家银行推出的“绿色信贷”项目,便是碳金融的有益尝试。碳金融和碳交易好比两条腿,没有碳金融的支撑,中国不仅将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将又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因此,要把碳金融发展纳入到国家气候变化、减灾和可持续发展政策框架,使碳金融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要政策工具。要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的数据库和碳风险评价标准,健全碳交易监管和法律框架,提高中国在国际碳交易中的定价权,为碳金融发展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要尽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排上的基础作用。利用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在专业服务能力、市场基础设施、交易结算系统上的互补性,开展碳交易和气候衍生品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流动性,实现交易的规模效应。要建立为碳管理服务和低碳技术投资的碳基金,支持节能减排企业和环保项目发行债券,建立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产业投资基金,开发绿色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环保汽车等信贷业务和保险产品。通过协同银行、保险机构以及机构投资者等机构,共同努力,实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此外,金融监管当局应规范碳金融管理机制,并积极吸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对相关碳金融业务的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出台相关的风险控制标准,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地开展碳金融业务。
五、积极推进技术创新,鼓励低碳友好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与应用
低碳经济模式的关键在于技术,低碳经济是一个技术创新问题。低碳经济的实现,首先要依靠技术。只有以过硬的技术作保障,才能从源头制止更多污染物的产生。未来,低碳技术将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标志——谁掌握了先进的低碳技术,谁就拥有了核心竞争力。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一个重要的支撑就是“低碳技术”,发展低碳技术成为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通过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的创新,以及由此而致的产业结构调整、制度创新以及人类消费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有效控制碳排放,防止气候变暖,促进和保持全球生态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节能、降耗、减排,还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都必须以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普及和推广为基础。即是说,技术创新是解决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低碳经济发展的本质所在[6]。没有技术创新,低碳经济不过是人类的一个“美好幻想”而已。
因此,中国要高度重视低碳技术的战略意义,确定重点研究技术领域,要先进低碳技术作为提升国家技术竞争力的核心内容,列入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规划,着力研究、发展和推广先进能源等低碳技术,加强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原始创新。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提出中国低碳发展的技术路线图,促进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节能和能效、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自然碳汇等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要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加大对低碳技术、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保障体系。从当前中国国内外低碳技术现状来看,短期内,中国应该大力发展节能与能效提高技术,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谁拥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谁就掌握并拥有了新能源的权利与资源,谁就能使人类彻底摆脱煤炭、石油等受自然资源地理分布不均、禀赋差异带来的困扰和不平等。中国相对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条件,决定了以煤为消费主体的能源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决定了中国低碳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优先考虑煤。发展无污染的清洁煤发电技术是中国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IGCC)将成为未来煤电主流。从中长期看,中国的主要技术研究领域应当包括:主要行业CO2和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与处置利用技术,生物与工程固碳技术,先进煤电、核电等重大能源装备制造技术,CO2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因此,要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技术、CO2捕获与封存高性能电力存储,超高效热力泵,氢的生成、运输和存储等技术研发,形成技术储备,为低碳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不仅要大力发展先进低碳技术,更要注重科技创新和低碳技术在其他行业中的应用,以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低碳化。
六、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制保障机制,形成具有法效的低碳体制
“低碳经济”不只“流行词” 更是责任。纵观世界各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历史,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政策与法制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英国、美国、日本、德国、丹麦、芬兰、荷兰等国近几年分别推出了各种低碳经济法案,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法律的保障。2003年,英国政府在其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把发展低碳经济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美国参议院于2007年7月提出《低碳经济法案》,奥巴马政府的新政也旨在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技术,发展低碳经济,宣布从2012年起将对美国的排污、排放收费,同时大力开发包括风能、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资源,并投入巨资进行新能源技术的研发。2009年6月2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这是美国第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一揽子方案,不仅设定了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时间表,还引入温室气体排放权配额与交易机制(CAP& TRADE)。2008年5月和6月,日本国会分别通过了《能源合理利用法》(简称《节能法》)修正案和《推进地球温暖化对策法》(简称《温暖化对策法》)修正案)。2008年6月,日本政府提出新的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的对策,即著名的“福田蓝图”,这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2008年7月26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一场影响深远的低碳革命就此拉开帷幕。德国政府则提出实施气候保护的高技术战略,先后出台了五期能源研究计划,为“高技术战略”提供巨额资金支持。澳大利亚政府于2008年7月发布了《减少碳排放计划》政策绿皮书,具体设定了碳排放企业的排放上限,并实施碳排放交易制度。
综上所述,在全球为改善气候而努力合作的大背景下,各国都在积极探索低碳经济的实现形式,尽管这些国家采取的手段各异,但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低碳经济作为一个国家新的战略安排必须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才能得以确立,走低碳发展道路,制度创新是关键保障因素,法制上的支持尤为重要。
面对多方压力与挑战,如何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由“高碳”向“低碳经济”的转型,效率是关键。而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则是提高效率的当务之急及重中之重。对于中国来说,当前应该加强低碳经济发展法制保障机制的建设。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循环经济法》已经审议通过(2009年1月1日施行),成为中国发展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基本的法制保障。今后,我们要从法律层面确立应对气候变化的地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工作,在相关法规修订过程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条款,逐步制定、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要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总体要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低碳经济法》,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要适时开展一些环境和资源领域法律的修改工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抓紧制定和修订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强化清洁能源、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并通过采取行动落实这些法律,支持企业走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的经济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提供可靠的保障。进一步出台新的能源单行法律,如《石油天然气法》,抓紧完善已有法律的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加强惩罚力度,突出法律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完善立法的同时要严格执行现有法律,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强化法律约束力,建立更加有效的节能环保监督管理体系,坚决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寻求低碳经济发展出路
气候变化问题的全球性、长期性、外部性,决定了该问题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的长期合作和努力。2009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胡锦涛指出,今后,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2009年12月7日-18日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中国没有被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中国政府仍然对外宣布将在2020年将单位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45%的目标,表明配合国际社会承担大国社会责任的决心。为了保护地球气候和环境,中国人已经而且正在以最积极、认真的行动,向世人展现一个负责任国家的风范。在今后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中国既要秉承一贯的原则立场,又要用好国际社会已达成的公约和文件精神,对可持续发展、共同但有差别责任原则等要坚持且不能让步,姿态要积极但不能冒进,行动要主动而不能盲从,策略要灵活又与时俱进。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体制谈判和低碳规则制定,为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在近中期,通过选取合适的指标(如能源消耗强度或碳排放强度),在国际上承诺符合国情和实际能力的适当的自愿减缓行动,为防止气候变暖做出新的贡献,提升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要求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大幅度减排温室气体,并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技术转让与资金支持新机制。对于气候变化这个全球最大的公共物品,单靠一个国家是无法完成减碳任务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离不开中国。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在能源发展方面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国外在低碳社区、低碳城市等领域有很多先进经验,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开展国际合作。中国要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体系中来,参与全世界的碳市场,促进碳交易机制在中国的发展。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合作,引进消化先进的节能技术、提高能效的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特别是要加强与欧盟、美国和日本低碳合作,探索与美、欧、日之间的领导人合作机制,建立领导人峰会、高层领导委员会、技术工作组三个层次的合作体系。积极探索与西方国家之间,企业之间,学术、研究、管理、培训机构之间,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和协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开展具体项目技术合作、经验交流及能力建设等形式的合作活动。通过气候变化的新国际合作机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通过参与制定行业能效与碳强度标准、标杆,开展自愿或强制性标杆管理,使中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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