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府是如何发公债筹款的


    苏维埃政府是如何发公债筹款的

    2011-08-20金羊网—新快报

   梁发芾

  近日,媒体的一则游击队六十多年前的借条的报道引起人们的兴趣。

  党领导革命二十多年,一直是在财政困局中艰难求索的,早在大革命时期,红军的主要任务,是一手拿枪打仗,一手拿枪筹款,以打土豪也就是暴力夺取地主富农的财产为革命筹集资金。但这种做法是民间所说的一锤子买卖,具有不可持续性的特点。1928年7月,中共湘赣边区特委和红四军军委给湖南省委的一份报告中说,由于“湖南各县焚杀之余,经济破产,土豪打尽,朱部(指朱德率领的军队)自二月抵耒阳时起,即未能筹到一文”。

  于是,新成立的苏维埃政府制定了复杂细密的税则,向苏区的农民和商人征税。但是,征税实在来钱太慢,远水解不了近渴。处在包围之中作战不息的苏维埃政府必须找出快速筹款的新办法。

  亚当·斯密说,举借公债是急速获得充裕战费的唯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新生苏维埃的官员们或许没有读过亚当·斯密的著作,但环境所迫,他们将发行公债作为快速筹款的不二之选。不但中央苏维埃政府发行了两次战争和建设公债,各根据地也发行公债达到15种之多;苏维埃不但向辖区百姓借钱,还向辖区百姓大量借粮。

  关于苏区的公债,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资料,是当时苏维埃的文件和报章杂志的记载。这些记载无不信誓旦旦地说,发行公债是应人民群众的强烈请求。比如湘赣省文件说:“省苏在群众的要求之下,决定补发公债20万元”,闵浙赣的文件说:“根据全省群众的热烈请求与省苏第二次执委扩大会议的决议,特发行十万元粉碎敌人五次‘围剿’的决战公债”。

  中央苏维埃发行了两期战争公债。第一期是1932年6月发行的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共60万元。中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要求“用宣传鼓动的方法来鼓动工农群众自愿来买公债券,切不可用命令强迫;但对于富农、大中商人可以责令购买”。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报《红色中华》报道,革命群众踊跃购买,中央印刷局的工人自动提议最低限度是每个工人拿出半个月的工资购买,有的甚至拿全月工资购买。各地都实行了购买公债的革命竞赛等等。这种种说法和做法,我们当然都并不陌生的。

  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从1932年11月开始发行。刚刚发行结束,中华苏维埃的喉舌《红色中华》在1933年3月6日就发表文章《退还公债,不要还本》,说:“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举行筹备会上,号召退还前所购买的第二期公债票,不要政府还本,将这笔款项去充实革命战争的经费”。而《红色中华》还报道说,不少革命群众和革命团体向财部提议,为了使还没有退还公债券的群众有充足的时间退还,应该推迟公债的偿还时间。革命群众同时要求将二期战争公债用于购买经济建设公债等等。而财部显然从善如流,报道说,为了充分尊重群众的积极性,满足群众的要求,一方面允许未退还的继续退还,而未退还的也可转成经济建设公债。总之是,报道中看不出到底偿还了没有,偿还了多少。1933年7月,苏区发行经济建设公债。这次公债,据说也是应人民请求而发行的。当年6月,在中央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各地苏维埃负责人请求中央政府发行三百万元的建设公债,用粮食交付。于是,中央7月决定发行300万元的建设公债,交银交谷,听其自便(大概50斤谷折银1元),5年还本,分三个月发行完毕。

  来自苏区官方的文献记载说群众踊跃购买。但是,从毛泽东的一则调查,或许能够看到更真实的情况。毛泽东的《长冈乡调查》记录了公债推销的情形。长冈乡认销5000元公债,但后又追加456元。于是乡主席召开大会进行宣传推销。未销完。接着各代表及宣传队按家按户去宣传。第二次开全村大会推销,仍未销完。再做宣传。第三次开全村大会,仍然没有销完。再做宣传。于是开第四次大会。终于销完。前后共历时15天。显然,推销不完,宣传不已,开会不止。

  事实上,建设公债也没有原定发行那么快。原决定3个月销完,事实上用了7个月。而《红色中华》1933年9月27日发表的《纠正推销公债的命令主义——中央政府给各级政府的信》中说:“在另外许多地方,却发生了严重的命令主义摊派错误”,让人们看到某些端倪。事实上,这时候中央苏区反围剿不利,政权风雨飘摇。已经没有银钱,只好拿粮食购买公债的极其贫困的苏区百姓,眼看偿还无望,能有怎样的认购积极性?在建设公债发行一年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走上漫漫长征之路,建设公债的归还也就遥遥无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