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7月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会上说,舟山群岛新区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
而此前不久,有关媒体报道“西咸新区”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第四个国家新区。7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后,《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称,舟山群岛才是第四个国家级新区,“陕西媒体此前报道的西咸新区有可能成为我国第四个国家新区的愿望没有实现”。
究竟谁是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时间回溯至2011年6月1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省长赵正永、陕西省副省长江泽林和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中—天水经济区建设情况。 赵正永的表述是:“2010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要求,‘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和西咸新区建设’,标志着西咸新区建设已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据此,我们把西咸新区作为大西安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先行和规划立区的原则,编制并颁布了《西咸新区总体规划》。”
有报道说,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是“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咸新区是其中的组成部分。陕西省借在国新办召开关中天水经济区新闻发布会之际,发布了《西咸新区总体规划》。报道援引有关人士的话说,所谓西咸新区成为我国第四个国家新区西咸新区,只是地方的一种宣传。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肖金成则说,新区之“新”,关键在于获得了国家赋予的功能定位和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利,比如重庆两江新区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天津滨海新区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一概念,在陕西省发布《西咸新区总体规划》之前已经进入国家战略性规划文件。
去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对舟山的定位是“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今年年初,国务院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探索设立舟山群岛新区”。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提到“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
此后,浙江省相关部门抓紧编制完成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很快得到国务院的批复。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负责人对《锦绣》杂志说,西咸新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都已报经国务院批准,不同的是,西咸新区获批是陕西省自己宣布的,而舟山群岛新区获批是由国务院层面宣布的。
其实,无论是舟山群岛新区,还是西咸新区,没有必要去争所谓“第四个国家级新区”的名分。两大新区都是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开放区域。舟山群岛新区获批,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利于促进陆海统筹发展,有利于创新我国海岛综合保护开发模式。而西咸新区的发展,则有助于改善东部地区发展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慢的局面,将是中国区域增长格局的重大转变。
谁是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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