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习(66):出口退税解决之道


【重要提示】

尽管最近几年国家政策一直在鼓励自主创新,但是也不能否认我国还有很多企业是外贸导向型的现实,当然小兵并不否认某些做的好的企业已经是拿着高附加值的产品去赚外国人的钱了。

或许因为我们有着复杂的历史政策背景,在进出口上一直是鼓励出口而限制进口,虽然很多时候出口的不一定是好东西而进口的也不一定是坏东西,鼓励出口就涉及到出口退税的政策。

最新审核政策表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公司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但是出口退税就是一个例外,尽管税收优惠也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但是又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

【案例情况】

一、长青股份:定价可与退税率浮动

(一)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报告期公司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变化较大。

2007630之前公司原药、制剂产品出口退税率11%,中间体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0号)《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71原药、制剂和中间体出口退税率均降为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4号)《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8121起公司原药、中间体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至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43号)《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941起中间体出口退税率由9%提高至13%

国家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及其变化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业务成本。不考虑其他因素,假定从200711日起执行5%的出口退税率,2007年公司直接出口业务的成本将增加389.23万元。

公司与主要出口业务客户先正达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对因出口退税率变化、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公司可以通过提高价格等措施予以弥补。200771出口退税率下调后,经双方同意,自 20079月起,公司氟磺胺草醚价格提高10%(美元报价),弥补了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公司的影响。

虽然公司可以通过提升价格弥补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公司的影响,但第一,由于价格调整有一定的滞后性;第二,出口退税率继续下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产品的价格优势,有可能对公司境外市场的扩大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较快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2010122,江都市国家税务局出具《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完税证明》证明:“该公司自20071120091231执行的国税税种为增值税,其中原药、制剂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中间体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产品执行“免、抵、退”税政策,2007630之前原药、制剂产品出口退税率11%,中间体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0)《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71起原药、制剂和中间体出口退税率均降为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4)《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8121起原药、中间体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至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43)《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941起中间体出口退税率由9%提高至13%。该公司自20071120091231缴纳增值税入库税款总计10,007,582.43元,其中2007年共缴纳增值税税款为2,714,315.47元,2008年共缴纳增值税税款为3,074,246.62元,2009年共缴纳增值税税款为4,219,020.34元。在上述纳税期间,该公司严格依法纳税,执行的增值税税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被税务管理机关处罚的情形。”

(二)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波动的总体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2009年公司毛利率仍保持同比上升,主要是外销业务毛利率大幅度上升。外销业务毛利率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受出口退税率上调、原材料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等因素影响,氟磺胺草醚外销业务毛利率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二、群兴玩具:进行敏感性分析

(一)出口退税率变动的影响

1、报告期出口退税金额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玩具出口适用退税率如下:

 

如果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报告期出口退税率下降1%对公司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出口退税率在11%15%间波动,但出口退税率对发行人的影响逐年降低,其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研发设计能力以及自有营销渠道,进而有着较强的产品定价权与成本转嫁能力,同时随着公司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比重的不断增加,综合毛利率逐年提高,从而降低了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对发行人带来的影响。

2、发行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

根据敏感性分析,出口退税率变动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逐年降低。同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出口退税率下调风险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具体原因如下:

①发行人有着比较强的自主定价权:发行人一直用自主品牌开拓业务,所有产品均系自主研发设计,产品有着较强的设计与质量优势,同时拥有分布广泛且长期合作良好的客户群体,议价能力较强;中国玩具出口额占全球玩具出口额的75%,如果我国出口退税率发生调整,将影响到绝大部分玩具企业的产品价格调整;公司产品在终端销售市场的零售价格一般较公司销售价格高3-5倍,客户利润空间较大,价格调整易于被接受。

②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外销并重的销售格局,产品已经覆盖国内各大重点城市,拥有一批长期合作的国内经销商,公司品牌在国内消费者中已经得到认可,报告期内销比例分别为27.26%32.68%46.18%。相对于大部分依赖出口的玩具企业,公司抵御出口退税率下调风险的能力更强。

③玩具行业所隶属的轻工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同时玩具业是解决就业人口多,且出口规模大的传统优势出口产业,但行业整体毛利率偏低,是属于需要扶持出口的行业。所以,中短期内,玩具行业不存在出口退税率大幅下调甚至快速取消的风险。

④报告期,发行人研发设计与品牌优势不断提高、同时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的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逐年提高,公司面临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日益弱化。

3、发行人应对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措施

发行人应对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措施主要包括:①坚持自主品牌,加强产品开发,持续增强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进而提升发行人的产品定价权及成本转嫁能力;②坚持内外销并重的销售策略,拓宽自有销售渠道,掌握销售主动权;③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增加附加值更高产品的比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同样对该问题做了风险提示。

三、东方日升:最近一期出口退税率极高

(一)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发行人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灯具以出口销售为主,2007-2009年发行人主要产品享受的出口退税政策如下:

 

2007-2009年发行人各年度出口销售金额及其占主营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07-2009年发行人各年度应收退税金额、其占当期主营业务利润和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200812月发行人取得TUV认证后,其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可直接出口欧盟等认可TUV认证的国家和地区,同时随着发行人产业链延伸、升级和产品升级的逐步深入,发行人2009年度产品销售结构和内外销比例出现较大调整,组件销售占比上升的同时,产品外销比例大幅提高,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影响较大。如未来出口退税率出现较大幅度下调,而发行人不能及时相应调整产品价格,则发行人存在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发行人对国家出口政策调整及国际贸易摩擦采取的应对措施

1、出口政策调整情况

12007-2009年发行人主要产品出口退税政策

 

22009年度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对发行人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

2007-2009年发行人各年度出口销售金额及其占主营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2007-2009年发行人各年度应收退税金额、其占当期主营业务利润和利润总额的比例以及出口退税率下降对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07年与2008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销售收入占比为15.03%10.61%,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应收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仅为9.30%6.09%,对发行人利润影响较小。200812月发行人取得TUV认证后,其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可直接出口欧盟等认可TUV认证的国家和地区,同时随着发行人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升级的逐步深入,发行人2009年度产品销售产品结构和内外销比例出现较大调整,组件销售占比上升的同时,产品外销比例大幅提高。2009年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外销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88.56%,由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执行17%的出口退税率,因而导致2009年度发行人应收出口退税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和利润总额的比重较高,出口退税政策的执行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存在较大影响。

3)尽管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对发行人2009年度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但发行人经营成果对出口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从单因素静态分析看,出口退税率的下降将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但综合分析国内光伏行业及发行人产品议价能力和提价空间、光伏行业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国内光伏行业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行业特点等等因素,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对出口退税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具体如下:

①在光伏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光伏行业及发行人产品具有议价能力和提价空间

未来光伏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电池片、组件市场需求较大,产业链各环节都将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得到发展的机会,各环节仍将保持适当的利润。我国为全球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生产第一大国,在下游需求旺盛的同时,生产企业的议价能力必然有所增强。在出口退税政策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可充分发挥议价能力,减少出口退税政策不利变化的影响。

目前,国内生产企业及发行人太阳能电池组件在现行17%出口退税率下的销售价格远低于国外厂商同类、同质产品的平均售价。以发行人最大的外销市场德国为例,根据2010年第一期的光伏产业专业杂志《Photon International》统计,20096-11月,欧美厂商在德国市场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平均销售价格为2.13欧元/W,同期发行人组件的平均销售价格1.47欧元/W,同类、同质产品具有较大价差,因而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生产企业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具有一定提价空间。

发行人所生产的各种规格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严格按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215IEC61730标准要求设计,采用先进工艺及国内外一流电池组件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确保每块组件的高质量及输出功率的精确度,组件输出功率10年内输出功率在90%以上,25年内在80%以上。且产品均达到0/+3%的正公差,远高于行业要求的±3%公差,产品质量指标已达到国际水平,得到客户的一致肯定,发行人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因此,即使未来出口退税率出现大幅调整,国内企业、发行人具备产品议价能力和提价空间,由此能够较大的减少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给国内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以及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②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发行人可通过逐渐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和内销规模,降低可能出现的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2006年起,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引导光伏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进入2009年,我国政府又从终端市场入手,加大了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先后颁布《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加速启动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特别是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实施表明了政府扶持光伏行业的态度和推动光伏市场发展的决心,其中示范项目装机容量642MW,是2008年中国太阳能装机容量的4.4倍。国家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终端市场的扶持预示着中国光伏产品市场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时期,为我国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从而逐步改变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严重依赖国外市场的现状。

目前,发行人已经获得中国的金太阳认证证书,并已获准承建1.5MW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承建 0.5MW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这将为其产品在国内全面推广提供进一步保障。随着国内鼓励光伏应用产品政策的逐步落实,发行人将加大国内光伏市场产品的销售,国内市场份额和内销规模的扩大有助于降低发行人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从而减轻企业经营成果受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影响程度。

③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行业特点

出口退税是征收间接税的国家为避免进口国征税造成本国出口商品双重税赋而将出口商品所含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税收制度,既是国际惯例,也符合WTO规则。我国政府一直将鼓励出口作为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一项长期举措,特别是对于新兴行业,给予较高的出口退税率进行鼓励、扶持也是国家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战略手段,所以出口退税政策并不具备偶然性和非经营性的特点,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高是我国出口型企业的基本特征。

在信息披露资料中发行人还通过列举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所享受出口退税率的情况来论证不存在依赖。

四、康得新:通过加工贸易降低退税风险

(一)出口退税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退税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出口退税率的频繁调整对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公司一方面对出口产品积极采用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式,以降低退税率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具体而言,由于公司的主要原材料EVA主要依靠进口,BOPP中有部分也是由供应商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加工后再出售给本公司的,而公司产品又有相当部分用于出口,因此,公司采用加工贸易或深加工结转等出口退税方式,使进口的原材料在整个过程中处于保税状态,不受退税率调整的影响;另一方面,发行人还采取适时调整外销价格等方式,降低出口退税率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出口退税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预涂膜产品出口退税率有过多次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出口退税率向下调整对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带来一定影响。不过,公司对出口产品采用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式,因此,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并不会产生严重冲击。

具体而言,由于公司的主要原材料EVA主要依靠进口,BOPP中有部分也是由供应商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加工后再出售给本公司的,而公司产品又有相当部分用于出口,且被列入加工贸易产品目录,因此,可采用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式(其中BOPP可按深加工结转方式开展加工贸易)。下表列示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税负差异,可见采用加工贸易的情况下,当出口退税率调低时,仅销售额和材料成本之间的价差受到影响,而本公司的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80%以上,毛利率在20%左右,所以实际受到影响的部分是比较小的。当退税率达到17%,即完全退税时,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税负是完全一致的。

 

另外,在多年的国际贸易中,公司凭借着良好的产品质量、商业信誉,与一大批境外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当出现退税率政策调整时,公司在一定范围内也具备协商调整产品价格的能力。

五、升达林业:退税损失率的概念

(一)出口退税率下调的风险

报告期内,国家多次对木地板出口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自2006915日起,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地板的出口退税由原来的13%下降为11%;自200711日起,取消部分实木复合地板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退税;自200771日起,将强化地板、部分实木复合地板、竹木复合地板(不包括竹地板)出口退税率降至5%

2005年、2006年、2007年,公司出口退税额分别为1,331.50万元、871.26万元、911.68万元。由于2006年存在过渡期,出口退税率下调实际未完全执行,本公司2006年未受到较大影响。2007年,出口退税率下降导致本公司的出口退税直接损失313.82万元。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公司的产品出口销售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为应对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公司采取了改变出口结构,加大竹地板的出口(竹地板的出口退税率仍为13%);和提高产品档次和出口价格等措施,部分弥补了出口退税率降低所带来的损失,但出口产品的数量相应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公司的国内产品销售出现较大增长,2005年、2006年、2007年,公司国内实现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1,926.61万元、29,905.63万元、35,166.47万元,2007年和2006年分别同比增长17.59%36.39%

随着公司中纤板项目在2008年的投产,公司的收入结构中将大幅增加中纤板销售收入,中纤板销售市场主要针对国内的西南地区,出口退税率下降对公司的影响将更低。

(二)出口退税率下降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国家多次对木地板出口税收进行调整,自2006915日起,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地板的出口退税由原来的13%下降为11%;自200711日起取消部分实木复合地板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退税;自200771日起,将强化地板、部分实木复合地板、竹木复合地板(不包括竹地板)出口退税率降至5%。本公司2005年—2007年出口退税额如下表: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将影响本公司的木地板出口业务:2006年存在过渡期,出口退税率下调实际未完全执行,因此出口退税率下降对本公司2006年无较大影响。现以2007年数据为例,出口退税率降低对公司业务影响如下:

1、出口退税率下降的直接损失

 

2、出口退税率下降的对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及对策

随着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公司采取了改变出口结构,加大竹地板的出口(竹地板的出口退税率仍为13%);和提高产品档次和出口价格(以强化地板出口为例,2007年公司强化地板价格平均增长了5.78%)等措施,部分弥补了出口退税率降低所带来的损失,但出口产品的数量相应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公司的国内产品销售出现较大增长,2005年、2006年、2007年,公司国内实现销售的金额分别为24,061.39万元、30,126.15万元、35,166.47万元,2007年和2006年分别同比增长25.21%16.73%

随着公司中纤板项目的投产,公司的收入结构中将大幅增加中纤板销售收入,中纤板销售市场主要针对国内,尤其是缺口较大的西南地区,出口退税率下降对公司的影响将更低。

六、蒙发利:出口退税超过利润额

(一)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出口退税是征收间接税的国家为避免进口国征税造成本国出口商品双重税赋,而将出口商品所含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税收制度,既是国际惯例,也符合WTO规则。我国出口产品退税政策自198541日起施行,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平衡和增加国家外汇储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1013,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  号)以来,迄今已9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政策,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频率较高。出口退税率发生调整,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5%,且按摩器具产品(海关货物编码90191010)一直享受17%的最高档次出口退税率,公司20082010年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09%131%143%。虽然报告期内历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并不涉及按摩器具产品,但是如果未来国家调低按摩器具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出口退税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按摩器具产品出口一直享受17%的最高档次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额对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如下:

 

 

报告期间,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5%。出口退税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09.12%131.04%143.11%。如果出口退税率下调,会给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征、公司竞争优势、控制措施等,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对公司影响较为有限。具体如下:

1、国际市场对我国按摩器具产品一直保持强劲需求态势,按摩器具一直是国家鼓励出口类行业。从全球产业布局看,随着国内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的提升,中国已成为全球按摩器具制造中心。同时,我国多数企业拥有按摩器具相关产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并能满足进口国的相关认证,按摩器具行业规模有限且无贸易壁垒,因而我国与进口国产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较小,未来针对按摩器具产品的出口税收政策调整缺乏动因。

2、作为按摩器具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具备技术研发、成本控制、经营模式等综合优势,公司可以根据终端零售价格定位,有效控制材料成本,提供种类丰富的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场差异的快速反应能力,新产品每年更新比例超过50%。出口退税政策仅为影响经营业绩的外因之一,虽然出口退税率的变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改变公司长期发展趋势,公司的竞争优势、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是决定公司未来发展的根本内因。未来,按摩器具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若出现下降,公司凭借其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相比其他公司更有能力积极应对税率调整,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并进一步巩固提升其市场影响力。

3、长期以来,公司根据区域消费市场需求定制化提供产品解决方案以及配套售后服务,与国外主要品牌商HOMEDICSATEXOGAWAHOTOSIMCASADAOTO等已建立了持续、稳固、共赢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出口退税率出现下降,公司有能力基于自身竞争优势和合作互信关系,通过产品终端售价的协商、谈判和调整,转移部分成本上升压力,从而一定程度上可以消减出口退税 政策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第一次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存在单一客户比例较大的情形,构成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七、丰林木业: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2号)、《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的规定,公司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纤维板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08年、2009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100%2010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80%。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于20101231到期。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的主要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大,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变化、以及税收优惠期满,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为主营业务利润以及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源自纤维板产品销售以及林木销售产生的利润。由于金融危机导致20089月份以来纤维板的需求的下降,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与营业利润有一定的影响;2010年度,随着纤维板行业的整体复苏,公司纤维板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同比有所增长,营业利润也呈恢复增长态势。

纤维板产品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是公司利润来源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2、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情况及变动原因

 

公司在缴纳增值税后即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经其审核批准后,根据当地的财政预算安排拨付款项;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在实际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时确认营业外收入,因此会因实际收到退税时间的不同而造成公司年度间确认退税收入的差异;2010年度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4,938.38万元,为公司收到的属于2009年度的全部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2009年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2,911.97万元,为公司收到的属于2008年度的部分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2008年度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2,487.13万元,为公司收到的属于2008年度、2007 年度的部分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

若按增值税即征即退归属年度统计,各年应退的增值税金额如下:

 

3、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1)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的影响后,公司仍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

 

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影响后,2008年、2009年、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517.81万元、4,165.54万元、6,351.71万元,公司仍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且呈持续上升趋势。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投产将逐步降低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将年均新增净利润7,027.75万元,其中营林业务将年均新增净利润1,593.01万元、LVL产品销售将年均新增净利润3,122.83 万元,且公司营林业务、LVL产品均不属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范畴,因此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投产后,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步降低。

3)增值税退税比率的下降或取消退税有利于巩固发行人在纤维板行业的优势地位,增强发行人的长期盈利能力

受国家增值税退税政策长达16年的扶持,纤维板行业内的企业数量达600余家,龙头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尚不足4%,行业集中度较低。若国家进一步降低退税比率甚至不再延续增值税退税政策,在短期内,很可能对整个纤维板行业产生较大冲击,造成行业利润普遍下滑,亦会对本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若国家进一步降低退税比率甚至不再延续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加速纤维板行业优胜劣汰步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导致数量较多的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利用率低和产品环保等级低的企业亏损倒闭,行业无序竞争的状况会得到改善,这种状况对纤维板行业龙头企业是有利的。作为已确立竞争优势的纤维板行业龙头企业,本公司在经历上述行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后,竞争优势将得以巩固和加强,产品议价能力将会大大提高,长期盈利能力会得到加强。

4、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20101231到期后的存续分析

1)增值税即征即退是国家延续多年的林业产业扶持政策

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颁布《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3号),我国开始对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包括纤维板在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其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分别以《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33号)、《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2号)、《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等文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多次延续,已连续实施了16年。

2)人造板产业是提高我国木材资源综合利用率、扩大人工林种植面积、增加森林碳汇、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性产业

我国是世界上森林资源最短缺的国家之一,森林覆盖率低,人均占有量少,木材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力发展以木材资源综合利用为特点的人造板工业是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紧缺和经济高速增长对木质产品的刚性需求之间矛盾的唯一途径。人造板工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林业市场机制的形成,林区农民造林得到实惠,造林积极性普遍提高,大大地促进了速生丰产林的种植。“十一五”期间,我国人造板的产量增长了135%,森林面积从1.75亿公顷增加到1.95亿公顷,人工林保存面积从0.53亿公顷增加到0.62亿公顷。人造板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在只占有世界森林资源4.7%,活立木蓄积量的3%,生产了全球40%的人造板产品,支撑了我国家具、木地板、木门等人造板下游行业产量成为全球第一,同时实现了森林覆盖率的不断提高,满足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木质产品的刚性需求。

3)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立足国情、支持“三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推动了我国人造板及其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木材综合利用率,带动了农户和企业的造林积极性,促进了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繁荣了农村经济。

综上所述,为扶持林业产业的发展,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20101231到期后,再次延续的可能性较大。

(三)发审委第一次审核意见

你公司2007年—2009年营业利润分别为10155万元、6223万元和4770万元,营业利润处于持续下降趋势。2007年—2009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4551.34万元、2574.34万元和2911.97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占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高。2010年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由100%降为80%,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下降将对你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你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

【案例评析】

1、尽管最近几年国家政策一直在鼓励自主创新,但是也不能否认我国还有很多企业是外贸导向型的现实,当然小兵并不否认某些做的好的企业已经是拿着高附加值的产品去赚外国人的钱了。或许因为我们有着复杂的历史政策背景,在进出口上一直是鼓励出口而限制进口,虽然很多时候出口的不一定是好东西而进口的也不一定是坏东西,鼓励出口就涉及到出口退税的政策。

2、出口退税是征收间接税的国家为避免进口国征税造成本国出口商品双重税赋,而将出口商品所含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税收制度,既是国际惯例,也符合WTO规则。我国出口产品退税政策自198541施行,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平衡和增加国家外汇储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最新审核政策表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公司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但是出口退税就是一个例外,尽管税收优惠也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但是又具有明显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

4、很多人关注到时出口退税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才是重大依赖呢,小兵认为是一个综合判断的问题,而最终会里关注的是你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否较强能够抗风险并且具有持续性,这个角度才是考察出口退税问题的根本。换句话说,单纯以出口退税的金额来认定一个企业是否存在税收优惠或经营风险是没有道理的。

5、判断出口退税的问题,小兵认为可以参考这样的一个思路:① 若一个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力高具有一定的市场定价能力,同时产品的毛利率也较高,就算是出口退税优惠没有了,企业可以通过定价转嫁部分成本同时公司产品毛利率依旧保持一个较高水平,那么这个企业就没有经营风险。② 换言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定价能力,目前的盈利水平有一半就是依靠退税得来的,如果退税率降低甚至取消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将下降一半,那么企业的经营直接与国家政策相关,企业的经营就会存在较大风险。

6、从上述案例中也能基本明确上述的观点,总结上述案例解释不对出口退税存在依赖的理由主要有:① 具有市场定价权,合同有约定,定价随着退税率而调整;(长青股份)② 公司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如果退税率下降将会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则整体调价具有可能性(群兴玩具);③ 上游目前产品销售价格相对不高,下游客户的毛利率较高,上有提价下游也能接受。(群兴玩具)④ 公司内销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可以适当应对外销不利的局面,也就是出口不行就转内销。⑤ 国家重点支持该行业,短期内大幅下降退税率甚至取消的可能性不大。⑥ 发行人通过产品结构调整等措施逐步提高产品的毛利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⑦丰林木业甚至强调,如果取消出口退税则会导致整个行业优胜劣汰,自己作为龙头会有利处,不过这个理由有些离谱,小兵不推崇。

7、另外说一点的是,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讲,出口退税影响的是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目前很多项目以出口退税金额占当期净利润水平的金额来进行比较说明出口退税的影响,小兵觉得并不是很合理。小兵觉得应该对出口退税对发行人毛利率及净利润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或许这样会更加清晰一点。当然,前一种方法从基本面上也能说明问题,如果一个企业出口退税占公司净利润比例较高那么就说明公司毛利率对这个税收优惠很敏感了,只是不那么直观。

8、从项目执行思路上看,该问题一般不会成为重要问题,反馈意见也不会重点关注,该问题是与财务问题综合考量的,基本思路主要如下:①重大风险提示;②敏感性分析;③不会对出口退税产生依赖的解释原因;④简单介绍应对的一些措施。

【思路总结】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和返还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出口退税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

1、企业按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计算出口产品本期应分摊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从本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剔除,其会计处理为:

借:产品销售成本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20000

2、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的退回的税款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0000

4、月份终了,企业将已交的待扣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0000

【从这里可以看出,内销不赚钱的变到外销就赚钱了,从现金流上看,赚的是出口退税的钱。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企业在外销受阻之后迟迟没有转内销的举动,因为少了出口退税或许企业就会赔本了。】

(二)增值税返还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返还不同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在小兵接触到的案例中,遇到社会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返还的情况,而该类税收优惠就属于增值税返还的情况。这样的情况,收到返还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列入营业外收入并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基本的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务收入--增值税返还【新会计准则,如果旧会计准则计入补贴收入】案例研习(66):出口退税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