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锦旗岂止是讽刺?
昨日,一段《成都市民给公安局送不作为锦旗 遭武警抢夺》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同时有关此事的微博和网帖也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原来,因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的经济纠纷案件迟迟得不到有关部门有效办理,成都市民侯先生将一面两米长的“不作为”锦旗送到了成都市公安局。(2011年9月22日人民网转自《南方日报》)
敲锣打鼓送锦旗,表达感谢、表示慰问,大家看得多了,也习惯了。而机关单位被赠“不作为”锦旗,倒是让人觉得很搞笑,也难怪武警欲将这样“不雅”的锦旗给没收了。但是,凡事都有前因后果,冷静地思考一下,市民将公安机关赠送“不作为”锦旗,不仅仅是讽刺,也不能无端没收了事。
党政机关,特别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作为替群众主持公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部门,对于老百姓的诉求,必须做到有求必应。但是,总会有些部门对群众诉求不当回事,能拖则拖,能糊弄就糊弄。成都市公安局两年前受理的一个紧急纠纷案件,却拖到今天也没有得到办结,不是“不作为”是什么?如此的怠慢群众,群众能不生气,能不采取极端手法吗?温家宝总理曾说过,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这既是其内心独白,更是对党政机关和党政官员的一种要求和提醒。但是,反观时下,又有多少机关部门和公务人员完完全全地做到了呢?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特征,也是党政机关,尤其是政法机关的职业操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有些时候,有些人,总是喜欢将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搞人情执法,徇私舞弊,偏袒包庇,而将法律条文曲解、歪用,甚至扔在一边,以人治代替法治,践踏司法和法律的尊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执法部门,已经不仅仅是不作为,而是在玩弄法律和玷污法律了。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的,也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分内之事和职责所在。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些地方,个别单位,少数干部将这句话挂在了嘴上、行在了文中,贴在了墙上,而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内化在实际行动中,口是心非、言行不一,而真正在意的是自己的官帽子和钱袋子,对一些有好处的事情,争着去做,而对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却常常习惯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用说会主动去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诚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了。这样的执政态度和行为,是很危险的,也是很可怕的。
在任何一个时代,群众有了诉求,总会想方设法去表达。包括对社会上、机关工作中的一些不满情绪,也总会采取一些看似过激但也是情理之中的做法。作为执政者、管理者、服务者,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疏和导,而不是一味的堵和刹。但是,有些时候,一些官员习惯了“喜欢报喜不报忧”,听惯了阿谀奉承、逢迎巴结的溢美之辞,一旦见到不好的信息、负面的消息,就如临大敌、大动肝火,要么斥责、谩骂,要么全城搜索、全国通缉,大有斩尽杀绝之“霸气”,严重挫伤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然而,在有些当政者、弄权者的潜意识里,还是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封建残余与腐朽思想,将为人民服务异化成了“为人民币服务”,有钱好办事,来多少钱办多少事,喜欢讲价钱、谈条件,故意搞中梗阻,目的就是为了捞一把、贪一些,搞权钱交易的肮脏腐败行为。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的理想宗旨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使权力的运行、执政的行为在正确的轨道上。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把人民放在心上”,是共产党“坐在台上”、“走好路上”的最根本依据。各级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牢记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否则,等到老百姓给我们送“不作为”的锦旗时,就为时已晚了。
(倪洋军)
相关新闻:
成都市公安局被赠“不作为”锦旗 武警欲没收锦旗
“不作为”锦旗岂止是讽刺?
评论
8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