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国际一通用的一种地方税,在几乎所有的实际分税制的国家,都征收这一种税,而且通常都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由于房产的特性,使其有作为地方税所必须具备的一切条件,简直就是专为地方而设。房产税的开征不仅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一个稳定的、可以源源不断的税收,而且这种税的开征也是控制房价疯狂上涨的重要手段,由于国际上通行的房产税都是以年为单位,以市价为标准征收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有报道说,美国人在年老收入减少的时候,都是把城里的大房子换成远效的小房子,甚至只租房子的重要原因,因为它交不起那房产税啊,即买得起养不起)。在这种情况之下,房主还会天天盼着房价上涨吗?还会炒房吗?
由于房产税牵涉到利益太多、太广,而且其影响深远,是最有效的调控手段,但是,我们却一直没有敢采用,到目前为止还仅仅只是在上海与重庆两地试点,而从其规定来看,也只是象征性的收一点点。因此,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之前的数次宏观调控的结果一次次的强化了炒房客的神经,所以,惯性思维的结果就是,调控之后还会更加疯狂。而且是越严厉,持续时间越长,将来的上涨就越加的疯狂。在这样的思维之下,再严厉的调控也只能是拳头打在棉花上。
当然,这也不能抹杀重庆与上海试点的价值。但是,试点之后呢?总不能永远停留在试点而不动吧?而且太过温柔的政策,反而会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这一点,我们已经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回了。楼市调控就是最为典型的了。因此,如果想要调控真正取得成效,而且这成效还要变成长效,当前最要紧的就是在全国全面开征房产税,同时取消地方土地的拍卖行为,如果还卖的话,那所有的卖地收入全部收归中央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让房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非原先的卖地收入。这样一来,相信楼市可能会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来。当然,其税率也要适当的提高才行,只有税率的提高才能真正起到调控的作用与效果,另一方面也才能够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