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其鬼而祭


  孔子所说的非其鬼而祭,指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在孔子看来凡是不符合礼的祭祀,都是不正当的、是献媚、是有害的、也是坚决反对的。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也有许多的例子可以证明,用这个来判断儒法本身就是一种胡说八道。其实儒法本身也不是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泾渭分明的界限的,许多不过是后人故意加上的,尤其是某些特殊年代的事情。遗憾的是,还真的有人将那个年代的东西拿出来当作证据,想想也是可笑之事。

  孔子反对“非其鬼而祭之”,那么对于符合“礼”的祭祀呢?孔子又是什么态度呢?四个字——存而不论。不管孔子是不是真的认可鬼神之事,但是在孔子那个时代,那也是普遍的信仰,孔子当然不可能脱离他那个时代,何况对于超自然的存在也真的很难是完全的否定的,孔子如果不想成为全民公敌,自然也是不可能去绝对否定的。何况,祭祀本身对于社会也不是毫无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