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发行应杜绝“特批”


        目前沪深两市挂牌的券商股已达19家,其上市方式或通过新股IPO,或通过借壳。在券商股已越来越多的今天,一家券商上市的消息本不应泛起什么涟漪,而银河证券新股IPO之所以受到市场的关注,主要在于其上市的“被特批”。

        A股市场因特批而成功实现上市的并不少,像中国建筑、中国中冶、中国水电等央企均属此列。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7月恢复发行新股以来,特批上市股所募集的资金就约占两年来新股IPO的四分之一。此数据亦说明,特批上市股“圈钱”同样疯狂。以中国中冶为例。IPO前中国中冶面值为0.30元,发行价格为5.42元,按1元面值折算,其发行价格高达18.07元,对于大盘股而言,这个价格绝对不低。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只能同时控股一家券商、参股另一家券商,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一参一控”。银河证券上市之所以需要特批,“一参一控”正是它的死结。如果没有特批而走正常的发审程序,银河证券显然无法实现登陆资本市场的美梦,更别说是以“A+H”的模式了。

        显然,特批上市制度凸显出多方面的不公平。因为过会毫无悬念,并且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可能被隐藏而没被发现,特批上市不仅对那些排队候审的拟上市企业不公平,对参与投资的投资者不公平,也在市场中造就了新的不公平。

        近年来监管部门大力推进A股的市场化进程,特别是新股IPO一直被标榜为“市场化发行”。而且,前段时间股指持续低迷时,市场上发出了暂停发行新股的呼吁,监管部门却以“新股发行规模和节奏主要还是依靠市场供求机制进行自我调节”来回应,意即新股发行暂停与否由“无形之手”来决定,而不会运用“有形之手”来调控。

        但银河证券的特批上市以及众多特批上市股的出现,说明“有形之手”仍然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也说明A股所谓的“市场化发行”只不过是“伪市场化”而已。企业能否上市,理应以《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有跨过门槛的机会。而在企业上市的问题上,更应维护“三公”原则,游戏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上市时讲规则,央企上市时又祭出特批的“法宝”,难道新股上市的游戏规则只针对中小企业与民企,而对央企等失效。如此监管,新股又谈何“市场化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