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的“超常”罚款和“超常”抓收现象,已备受财经专家和新闻媒体的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在9月下旬南京秋交会的经济论坛上透露,为解决财政压力,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向公安和工商等部门下达了今年的罚款任务额。《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沈阳等地采访调研时则了解到,迫于财政减收的压力,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向境内企业实行“预征税”,即“今年先把明年的税征收了”,用当地人的话说,地方财政已经开始“寅吃卯粮”。
先说“下达罚款任务”。这其实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我国自1990年提出“收支两条线”概念,到2001年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整整花了10年时间。2000年,国务院令第281号《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想必地方政府和执收执罚部门都进行了传达学习,可就是不知道为何要假装糊涂。
考虑到执收执罚部门实行规范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可能遇到的困难,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国办发[2001]93号),对执收执罚部门的津贴补助水平、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公费医疗经费超支、超编人员的经费处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制定了详细措施加以妥善解决。近几年,财政部和相关部委也研究制定了“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并在全国付诸实施。目前,全国各地政府财政对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编制,应该是最科学、最规范的。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缝缝补补花了近23年。应该说,时下的执收执罚部门根本不存在“经费短缺”问题,倒是“收支两条线”改革在地方却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执收执罚部门过分强调“罚没收入”的特殊性,向地方政府发难。地方政府只好自行制定“罚没收入分成”比例,反正你我都有份,何乐而不为呢?政府官员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执收执罚部门要发放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就是鲜见地方政府或哪个执收执罚部门,将“罚没收入分成”无偿用于扶贫济困的。殊不知,这种“超常”罚款是典型的“权力寻租”,完全与国务院令第281号背道而驰。
该是悬崖勒马、正本清源的时候了。“超常”罚款极易滋生腐败。罚款越多,“返还”越多,这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资金来源。权威资料表明,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这组数据也证明,罚款并没有被编外人员全部“吃”掉。但一些地方执收执罚部门机构臃肿的事实确实存在,精简机构编外人员也有必要像治理“小金库”那样再杀一个回马枪。
再谈“预征税”,即“寅吃卯粮”。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在企业没有实现税款的情况下,强制性地要企业提前预缴下一个时期的税款。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税款不得提前征收的规定。同时,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特别是在当下企业流动资金普遍紧缺的情况下,又为企业增加了当期本不该有的负担,无异于“雪上加霜”。此外,人为地虚增了税收任务的完成数,造成了“虚假繁荣”,为以后的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寅吃卯粮”主要是地方政府行为作怪造成的,亦称得上“权力寻租”的“杰作”。时下,一些地方政府过分强调自身利益,为突出自身政绩,抑或称为了替上级“负责”,而只顾眼前利益,不看长远发展,无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虽然本地经济税源无大的变化,但还是以高出上年很大的比例调整税收计划,从而形成了一个不切实际的“财政盘子”,为保住这个“盘子”,到最后就必然会采取特别措施,即所谓的“超常”抓收。
要彻底杜绝“寅吃卯粮”现象也不难。首先,要脚踏实地抓经济发展,培育税收增长点。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特色优势,选准振兴经济的突破口,树立科学发展观,合理培植税源。其次,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地方财政预算。须知,虚假的财政收入如同毒药,是不能当“庆功酒”喝的。一旦拿不出钱来满足民生工程建设的需要,老百姓就会戳你的脊梁骨。此外,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借“六五”普法活动,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权力寻租”解决财政压力是个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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