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暂时退潮还是就此挥别?


  曾几何时,中概股在美国风光无限,成为众多风险投资者的青睐对象,许多中国企业也以到美国上市为追求目标,负责代办这一业务的中间人门庭若市。然而这一切在2012年似乎画上了休止符,中概股风光不再,许多股票表现疲弱,更屡屡成为沽空、砸盘的牺牲品。

  据《华尔街日报》统计,截至目前,今年中概股宣布退市的已达25家之多,而去年全年则为16家,一些曾忙着为中国企业办理上市的事务所,如今最热门的业务却是为这些企业退市提供服务,而另一些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则直接请求中国国开行帮助退市。

  中概股由热变冷的最初转折点,是去年随着“浑水”等做空机构对嘉汉林业等中国海外上市公司发出各种精心准备的负面指控,并借机掀起对诸多中概股的沽空,令美国投资者望中概股而生畏,当中概股的“赚钱效应”变成“赔钱效应”,“成长基因”变成“违规欺诈基因”时,就会出现股票无人问津—上市公司缺乏上市意愿—股票更加无人问津的恶性循环。

  正如《华尔街日报》、彭博社等多家媒体和许多业内人士所分析的那样,许多中概股自身存在不少问题,如财务报表造假、企业管理流程不规范等等,这一方面是由于某些企业落后观念、管理惯性所致,另一方面,为急于在美上市,这些公司在中间人的游说下,普遍采取了“买壳上市”的方法,这种方法可避开繁琐的监管、审批手续,节约时间和成本,却也让许多中概股成为监管的空窗地带,被无孔不入的做空机构抓住破绽,屡屡得手。

  当然,这并非仅仅是中国企业单方的问题,也并非如某些分析家在《华尔街日报》所言,只要中国政府鼓励更多私企出国上市,并开放美国证监会对中国在美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调查,一切便可迎刃而解。事实上“浑水”等公司以做空为利益所在,许多手法并不光明,最初的几个目标选择精心、准备充足,破绽抓得又准又狠,但此后却连连失手,最终不得不暂时放开中概股,转战东南亚(结果在新加坡“翻船”)。事实上,美国监管政策本身存在许多问题,如对“借壳上市”事实上的纵容,和推行“可变利益实体”(VIE)这种近乎“开外挂”的变通措施(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近一半采用VIE,这使得这些中资公司注册地并不在中国,而是在开曼群岛一类地方,并因此游离于监管之外,结果不仅造成违规现象多发,且因此屡屡被做空机构钉死)。

  如果说,“浑水”们的做空砸盘,只是让中概股伤筋动骨,或者如Reorient Financial Markets驻香港首席策略师乌维·帕尔帕特所言,经常违规并被沽空伤害的是小型中国企业,在中美两地同时上市的大企业很少受波及,那么年底美国证交会SEC对“看门人”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高调打击,以这些机构拒绝向SEC提供9家中企涉嫌会计欺诈一案所需文件,提起行政诉讼,则让中概股整体遭受重创。

  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在美上市的外国企业需聘请在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备案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通俗地说,就是外国在美上市公司,需由美国机构进行信息审查、监管,但中国在2009年通过法规,禁止在华审计机构和海外监管机构共享企业审计报告,因担心在华业务受损,“五大”拒绝SEC“提供相关中国在美上市公司资料细节”的要求,结果遭到高调起诉,一旦“五大”败诉,而中美在企业信息共享方面达不成协议,就意味着所有在美上市的中概股不论大和小、公营和私营,都可能因中美间这一财务制度分歧而变成“违规者”,倘果真如此,中概股想不全盘退出也不行。

  正如许多分析家所言,中美近期在会计制度上弥合分歧的概率很小,美国此举是打击海外偷漏税措施的一环,在“财政悬崖”迫在眉睫、政府债台高筑的背景下回旋余地不大,而中国则将之视为“国家主权尊严”问题,认定外国政府不应在中国境内监管中国公民,在这方面也很难让步。

  达成妥协的一个折衷方案,是“权力交换”,中国允许美国监管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美国也作同样允许,但中国股市是封闭市场,并无美国企业在华上市,所谓“对等交换”暂无意义,妥协也就又少了一点可能性。

  北京大学光华学院教授保罗·吉利斯今年6月份曾预言,中概股不得不从美国市场全面撤退的概率为20%,拖而不决的概率为70%,但随着SEC对“五大”动手,和中美两国监管机构此前的会议不欢而散,如今他已悲观预期“全撤”概率高达80%了。然而这将是双输的格局。

  《华尔街日报》援引麦格理投行今年7月份数据,中国在美上市排名前200家公司所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市值高达9510亿美元,而只在美国一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市值总计也高达1010亿美元,如果这些公司不论是否违规都不得不退市,则对双方都是巨大损失,因为美国不仅将丧失这些公司上市资源,且会给外国企业留下“美国不是理想筹资目的地”的印象,而中国企业将丧失重要的融资平台。

  正因如此,一些市场策略师相信,一切不至于这么糟,当“五大”风波暂息后,各方可能会冷静下来,设法达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