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速度


  创办特区前,深圳只是一个落后的边陲小镇,统计资料表明,这 20年间,深圳的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41.8%,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年均递增45.4%。1999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3.6万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184.79亿元,分别居全国大中城市第1位和第3位;外贸进出口总额达504亿美元,其中出口282亿美元,连续7年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说:“深圳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从一个农业社会到接近实现现代化,走完了一些发达国家50年甚至 70年时间才能走完的路,充分展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如果说在八十年代深圳侧重创造了“深圳速度”的话,那么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深圳更加注重讲求效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这些措施包括:深化改革,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国民经济运行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科技投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等。

  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使“深圳速度”结构更合理,品质更优良。深圳的三次产业之比已达到1.2:50.2:48.3。在第二产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尤为迅速,1999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819.79亿元,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超过了40%,位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 20年来,深圳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飞跃式的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年递增率都居全国前列。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统计,深圳市国有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利润率、资本收益率、获利倍数、销售利润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几年居全国之首,工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

  “深圳速度”的含义绝不仅仅是一个“快”字。当深圳在中国首批戴上“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桂冠时,人们对“深圳速度”又有了新的认识:有质量的速度才是有效益的;高速度的经济发展和高标准的环境保护应该并驾齐驱;深圳发展经济坚持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敢闯敢试的深圳人决心打破经济发展带来环境恶化的“怪圈”。早在1985年,市政府就投资百万元,在国内率先进行了区域环境规划的研究,确定了高起点、少污染的经济发展战略,实行向技术起点高、能耗物耗少、污染物排放少的行业项目倾斜的产业政策。他们还实行 “环保一票否决制”,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先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才能办理立项及工商登记。

  长期不懈的努力,使深圳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创造了难以估量的环境效益。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深圳万元工业产值废弃物排放量和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少;全市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只占企业总数的10%,且完全在控制、治理之中。

  深圳在高速发展经济的同时,能营造出一个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立了环境保护的“硬约束”。深圳经济特区 1992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在所制定的地方法规中,环保法规就有 12部。再加上政府有关环保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建立和健全,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使水、气、声、渣等环保的各方面都处于“硬约束”之下。

  世界资深政治家李光耀坦言:“深圳的未来就是中国的未来。” 深圳人亦自豪地告诉世人:如果你想看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风貌的话,如果你真想确信世界上有“比资本主义更优越的社会主义”的话,就请到中国的深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