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精神学习问答(六十)


 “十八大”精神学习问答(六十)

 

60、如何理解“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四个监督”

 

【答】 “四个监督”是指“十八大”报告中为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的监督,包括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产生腐败,这是被世界各国实践所一再证明的一条真理。权力如何运行,在运行中如何接受监督,不但关系到党和政府的依法行政,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十八大提出,监督权力的总原则是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里的关键有两条:一是人民监督,二是阳光运行。而要做到这两条,具体而言,就必须做到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四管齐下,让各种监督既各自发挥其作用,又相互弥补不足,互为支撑。这就好比高悬于权力头上的四盏探照灯,使我们的每一个当权者和用权人随时都处于人民监督和阳光照射之下,使之不敢贪污腐化,不敢滥用职权,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