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2经济体制改革重点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八项重点工作。

  (一)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

  (四)深化电力、成品油和水资源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五)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机制。

  (七)深化农村改革。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首项重点,即是“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会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要通过改革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问题。具体举措包括:“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在2012年明确进行改革的重点工作中,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财税体制改革及金融创新等方面均被提及。民间资本准入领域扩宽被列为今年改革重点工作的首项。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在备受关注的金融体制改革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一强化与一培育”。会议称,要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此外,会议特别指出,要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提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理顺“五大关系”,即“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理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