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因延误矿难救援获刑是面镜子
记者2月25日从湖南省永兴县法院了解到,致13人死亡的耒阳市煤矿“6·20”特大透水事故一案一审审结。耒阳市三都镇原党委书记匡老贱、原镇长陶国生等4名官员因故意延误矿难救援而获刑。(2012年2月27日《新京报》)
矿难,又是矿难。一次次不想看到的矿难,一次次刺痛着人们的心灵。而隐藏在矿难背后的一些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更让人深恶痛绝。当然,多行不义必自毙。官员因延误矿难救援而获刑,犹如一面镜子,值得党员干部认真比照。
民生不可践踏。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煤矿开采、工程项目建设等,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重要的关系,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慎重对待,必须坚决强化安全措施。尤其是当矿难等灾害发生的时候,第一需要救助的当是人民的生命安全,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但是,湖南耒阳矿难发生后,匡老贱、陶国生等官员在得知事故消息后除去故意缓报事故情况外,还故意瞒报、谎报事故死亡人数,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肆意践踏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其严惩,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必然,是民生不可践踏的真实体现。
渎职必被问责。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这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但是,有些官员却在其位,不谋其政反谋其私,不担其责反渎其职,玩忽职守,败坏党风政风,甚至违法乱纪,渎职犯罪。作为湖南耒阳矿难直接责任人,匡老贱等4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既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将都兴煤矿东风井停产到位,放任都兴煤矿东风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长期进行违法生产,最终导致都兴煤矿矿难事故的发生。渎职必被问责,犯罪必被严惩,湖南耒阳4名官员因故意延误矿难救援获刑,既是其咎由自取,更是对其他官员的警戒,那就是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自觉,切实担负其应该担负的职责。
人祸猛于天灾。矿难猛于虎。而每一起矿难的背后,通常都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和猫腻,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官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往往成为助推灾难爆发和事态扩大的罪魁祸首。湖南耒阳的这起矿难,原本也许可以避免,但是,由于相关官员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等,延误了救援,最终使得矿难爆发,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有道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对相关责任人的严惩,是替天行道,更是为民除害。同时也教育和警醒我们,人祸猛于天灾,只有减少并杜绝一些人为因素,也才可能避免一些所谓天灾的发生。矿难如此,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的发生也是如此,与人们对地球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与破坏性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对此,我们必须反思,更必须有所行动,否则最终毁灭的还是自己。
吃一堑,长一智。希望官员因延误矿难而获刑这面镜子能够真正引起人们的惊醒,并切实有所反思,有所行动,从而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还社会以公平正义和谐安宁。
(倪洋军)
相关新闻:
湖南耒阳4名官员因故意延误矿难救援获刑
官员因延误矿难救援获刑是面镜子
评论
8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