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训股通知〔2012〕15号


师训股

乡(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

今接上级通知,特岗教师的征文各级不用选拨,全部由单位或特岗教师于4月27日前将电子版分别发到北京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师训科邮箱:[email protected];县师训股邮箱[email protected]。如是纸质稿件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学院王成龙(收),邮编100875.于4月30日前再交局师训股纸质稿件份。

从已交的稿件看,有以下问题:

1、有的征文有封面,上级要求这次征文无封面。

2、有的首页左上角无注明“我的特岗故事征文”字样,或注明字数不够,或不符合要求

3、有的征文没有附《特岗教师基本信息表》,有的无副标题

4、有的字体不符合文件要求。

教育局要求:往上级邮箱或邮寄纸质稿件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去办照片电子版到上面三个邮箱,要注明单位、姓名和照片主体。纠正不当之处再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