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4月2日电(记者帅才 谢樱)只要缴纳一定的“门槛费”,“参合”农民因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全报销”。自2011年8月起,国家贫困县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试水”农民看病“全报销”,让农民看病就医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举例一对农民夫妇一起看病住院院的经历。
我本人非常不赞同这种做法。在湖南嘉禾、蓝山都是如此,并且有推广到全省的趋势。笔者调查优势并没用报道的那么好。
新农合自2003年全国试行,2007年全国推行,对于各种补偿模式各地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不论推行的“10+100”补偿模式,还是称免费医疗,不外乎都是为了保护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一、报道称“10+100”补偿模式的优越性:
“10+100”补偿模式,据了解首创于湖南蓝山县,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的肯定和报道。实现了农民实惠直观化、农合资金效益最大化、医疗资源运用合理化和管理简单化。通过实行基金总额控制,对限额内全额补偿,超支部分由卫生院负担,有效遏制卫生院滥开处方和患者“过度医疗”,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基金不被乱用、滥用。该县自2011年11月1日运行以来,运行良好。
1、方案设计使农合病人可享受更多和直观的门诊补偿。10元看门诊,实行门诊起付线,10元以内自己负担,10元以上新农合负担,上不封顶,无疑对农合病人小病小痛很大实惠。通过对卫生院进行季度次均费用40元限额,避免医院方开大处方,达到因病施治的效果,病人平均补偿率可达75%。又通过对个人看病次数和额度的限制,防止部分参合农民多就诊或就诊次数增加。
2、住院一费制提高了参合人的实惠。 100元住院,就是100元起付,超额全部报销,这样比原100元起付线,补偿85%明显的增加了参合人的实惠。通过限制卫生院季度住院次均费用不能超700或800元和年度住院人次,控制新农合基金的风险。
二、对某县的调查了解:
新农合最初设计的理念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特需慢性病门诊。为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加上新农合筹资五年来,筹资从50元到300元,越来越大,推行小额门诊报账势在必行。但是推行的模式各地不一,没有统一模式,各地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如蓝山“10+100”模式,只有原则不变——不能发生基金风险,结余不能过多。
1、该县实行门诊报账始于2010年3月,当时模式:20元内全报,超过部分50%报销,限额为个人缴纳部分(为30元)。2011年1-8月几乎没有延续执行,因为报账只有20万元;9-10月的模式是2元起报,封顶40元,报销80%,全县报账120万元。11月试运行“10+100”模式。
2、基金总额越来越大,但是使用很不平稳,后段结余过多。新农合办提供数据2011年参合29.4万人,筹资6762万元,门诊可统筹882万元,2011年1-10月实际使用280万元(其中体检使用140万元),其中1-8月只用了20万元,基金使用各月差距过大。显然门诊统筹部分结余过多。
3、卫生院情况:1-8月门诊量较少,9-10月猛增,比去年同期增加3倍,从新农合办报账资金也可以看出。9-10月门诊单人当天处方平均不足40元,35元左右,病人治疗诊查费一费制10元,药费20-30元不等。卫生院一般不对病人做辅助检查,因为一个化验收费15元,发热咳嗽照片需35元,加看病10元,费用很容易超标;如果实在要检查,只能让病人今天检查,明天再来治疗。变为:无论输液拿药病人自付10元,报销20-30元,卫生院更愿意看病拿药,不愿意留观静脉输液(输液成本超过10元,不输液由原来1.5元诊查费变为10元诊查费)。
4、目前该县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含个体医)360余家,按每家日门诊5人次计算,全年64.8万人次看门诊,2010年在乡卫生院就诊,新农合门诊报账9.5万人次,占15%,也就是有很多门诊病人并没有到卫生院看病或到了因没有开放而没有报帐。住院没有可比性,因为这一制度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设计,为了保护卫生院发展,把县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排除在外,具有政策的垄断性。
5、卫生院不求进取,重复收治住院。目前国家对卫生的投入比较大,一个卫生院三十个人,服务3万人口,上级拨款可达90万元,人平3万元,虽然药品零利润,但是其他医疗收费还有,加上新农合定点的垄断性,滥收治疗费,一般病人的处方有如复印出来的一样,都是一样的检查,一样的药,为了规避800元住院限额,让老、重病人出院一天再收住院,把小病小痛都收住院,而风险稍大的病拒绝收治,转上级医院(从医疗规程也没什么错)。
三、制度缺陷
推行“10+100”的模式也好、称免费医疗也好,一是在操作上可能会误导参合人,不足以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少农民以为真的看病不要钱,不论大病小病都要住院,浪费了医疗资源。由于监管上的难度可能会使部分农民更不想参合,门诊用别人的参合证拿药或帮别人拿药。二是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门诊相对利润率低,卫生院可能会通过上级部门增加住院床位来增加住院人次,这样可能会增加参合病人负担;通过宣传误导使小病患者住院,滥用药现象严重,虽然是药品零利润,但是药品并没有杜绝零回扣。三是制度频繁的变化不利于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在筹资时的宣传,也不利于那么朋友对政策的理解。但同时会加大门诊转住院、老病号“泡”医院的风险。
四、个人认为
1、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医疗机构违规成本。
2、门诊报账可以借鉴职工医保的做法,建立家庭账户,提高参合积极性和连续性。当每人筹资50元,自付10元时建立家庭账户意义不是很大,现在做到300元(以后更多),个人50元,一家少的150元,多的300-400元,是一笔不小的钱。如果每年能够累积或部分积累,在他需要时用,不需要时累积,建立参合人一种长期的信用,那意义就更大了。
3、住院费用报销整个过程实行共付制好一些,世界范围医保比较成功的都是如此,可以实行分段报账制,初始阶段报销低一些,后一阶段报多一些,提高大病报销比例,让大病患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减少无病或小病住院,毕竟小病如2-5千元的住院,尤其是1000元左右的住院,共付不会增加病人家庭很大负担。如乡镇一级实行300元以内报销70%,300元以上85%;而对于10万元以上,甚至需要50万元医疗费的,这些是真正需要医保救助的,不要一有大病患者又来考验国民的慈善,发动捐款献爱心,这样的事多了,社会保障就是有问题。对于这些患者可以实行二次补偿,或分段提高补偿比例,提前预支农合基金等措施,将每年结余的基金建立大病补偿基金。大病才是农民最担心的,也是医保最要保障的,同时也是制度设立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