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单多数决制下, 无论多少人参加选举, 以每人得票多少为准, 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在中国, 晚清思想家冯桂芬( 1809- 74) 最早提议使用简单多数决, 他在《复乡职议》一文中, 建议乡级行政人员应由“里中人”直接选出, 而非由上级指派、任命。“满百家公举一副董, 满千家公举一正董”。正董和副董的选举, 由“里中人各以片楮书姓名保举一人, 交公所汇核, 择其得举最多者用之”。也就是说, 得推举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之。
冰岛、菲律宾、韩国和墨西哥的总统大选, 都是采用这种选举办法。如果候选人只有二位, 简单多数决是最简易合理的。但是如果候选人超过二位,这种选举办法可能选出一个不能真正代表民意的候选人。以1987年的韩国总统大选为例, 卢泰愚、金泳三和金大中三位候选人, 实力相当。结果, 二蚌相争, 渔翁得利, 卢泰愚以36. 6%当选。但是很多韩国人认为, 大多数支持二金的选民认为卢是最不理想的候选人。也就是说, 无论金泳三或金大中, 都比卢泰愚能代表民意。但简单多数决制, 却选出了最不能代表民意的卢泰愚。
简单多数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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