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争/底层社会”的基本立论在于中国农民富于变革精神,是推动社会变革及国家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1990年代以来大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显然为这一立论提供了鲜活的经验。于建嵘基于湖南的经验研究,指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有组织抗争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农民诉求,具有政治诉求,将造成一系列的政治风险[7]。于建嵘随后的研究进一步把这种有组织抗争解释为“以法抗争”,指出近年来中国农民的抗争已经超越了“依法抗争”的阶段,具有更大的积极主动性,由此,更不同于“日常抗争”。在于建嵘看来,当代中国农民已经是一个“自觉”群体,于用“政治”和“权利”等一系列的现代政治术语来表达其判断,当代中国农民在于建嵘的研究中具有了积极向上的,对不公平的现实具有强烈反抗意识的阶级。如此一种判断,显然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把农民阶级看成是革命的动力,以及共产党人的农民运动经验相关 ,在《岳村政治》中,于建嵘表示其研究在于追溯共产党人的革命道路,以此理解当代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 。李连江和欧博文早先的研究则用“依法抗争”来表述1990年代以来的新的农民抗争形式,指出依法抗争是介于传统的政治抵抗和典型的政治参与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农民抗争形式,在这一表述的语境中,当代中国农民的抗争既摆脱了破釜沉舟式及逼上梁山式的非理性的反抗者形象,也不同于中国共产党人所表述的具有强烈的自觉意识的革命者形象,当然,也不成为现代西方政治理论中的具有公民权利意识的积极的政治参与者,而是“在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两方面正在经历一个历史性转变”的中国农民
中国农民富于变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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