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事折射出的民生之忧


   
  我上班的区域,在北京属于敏感地段,平时要打出租车来这里,司机一听就摇头。下班的点儿要打车离开,没个半小时基本打不上车,如果遇上下雨下雪,就趁早别做指望了。打出租车难,是最近一些年的事。记得打出租车最方便的日子,是我博士毕业刚工作那阵,尤其是物美价廉的黄色“小面”满街跑让人很是怀念。那时候,出租车司机每月可以挣到五、六千元,而我们一般职工只能挣到不到一千。多少年过去了,现在大家一般可以挣到五、六千元的时候,出租车师傅们大致反倒只能挣到三、四千。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两个:一是交给出租车公司的“份钱”,多少年来只增不减,司机师傅们工作时间的近一半只够交份钱。二是交通拥堵加剧,汽油费飞涨,也就是说跑道的成本越来越高。“份钱”是个奇怪的东西,为什么要交,因为个人不能养出租车,只能由公司来经营。出租车公司作为运营管理和责任连带机构,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和代收国家有关税费是可以的,但如此高的“份钱”合理性何在,以及收上来的这些巨额资金究竟怎么处理的,外人就不知道了。许多出租车司机需要自己垫资买运营的车子,公司却照样收“份钱”,就是因为你自己不可能成立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牌照是高度垄断的稀缺性资源,只有那些有强大行政资源和人脉资源背景的人才能拿到它,拿到了你就等着坐地收钱和牟取暴利吧。与车子有关的类似情形还有驾校、车检场、停车场、车辆交易市场等。再放眼望去,无论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及其相关产业领域,以及在水、电、煤、气、油、公交、市政、环卫、殡葬等公用事业及其相关产业领域,一句话,在一切与公共权力使用和公共资源配置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每个公共服务项目后面都有一条产业链,而这条产业链都是为少数与权力和公共资源沾边的人们准备的。因为准入门槛限制和竞争机会不均等,普通老百姓难有机会问津这些能获得稳定、丰厚利润的领域。如果你有一宗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社会关系,恰巧在这些领域掌握权力,那么你就很幸运,很有可能分得一杯羹。如果一宗也没有,你或许只能坠入社会底层。

  有天中午,我在门口的马路上散步,看到一个衣着褴褛、神情慌张的老大爷,大约六、七十岁,戴了顶破旧的小帽,腋下夹了个破旧的包。反正一看就与众不同吧,我大体可以猜出他是上访的。他刚走到围墙的拐角处,就被一位巡逻执勤的女警察发现了,盘问了几句,无非是哪儿来的、干什么一类,老人一看这架势连忙快步向前准备逃离,走了没几步,就被后面追上了的女警察和一位壮实的保安截住了,厉声喝道“站住”,老人于是就被推搡着回到刚才的地方。接着就是查看上访资料、身份证一类,并很快叫老人上了不远处的警车,闪灯的警车随即离开。这是典型的“截访”一幕。我就在几米远处静静看着,但也无可奈何,只是心中五味杂陈。当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是多么的激动人心啊。不知道如果此刻他老家在天上冷眼看着这一切,不知作何感想。我们是这么大的一个执政党,应当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应当给人民说话的权利和机会。在现代公民社会,从法理上讲,一个公民走在大街上,不管他是什么形象,都应当有权利拒绝任何执法机构和执法者的随意盘查。不能作“有罪推定”啊,再说上访也不是什么罪。如果他真的只是路过,就没理由强行让他离开,所谓“大路通天各走一边”。如果他真的在国家机关门口停留了、妨碍公务了,再请走也不迟啊。

  还有件事是今中午发生的。我午休出去上单位附近的银行办事,看到一个残疾女孩四肢爬着过马路,手里还推着个铁盒子乞讨,一边爬一边说“叔叔行行好”。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马路中央,中午交通繁忙混乱、人来人往,没法给她的盒子里放点钱。20多分钟后,我办完事后发现她还在刚才穿马路后不远处的街边人行道上乞讨。这次,我停下了,给了她10元钱,并仔细端详了下她,聊了几句。女孩大约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口齿清晰,智商正常,长相中等,面庞还有几分清秀,只是皮肤黝黑、体格消瘦、全身脏兮兮的。她的双上肢和一条下肢完全正常,只有一只脚的骨头变形外翻。她说自己的残疾是先天的。我说,你的问题好像不大可以治好的。她说自己其实是可以站起来的,但走不好路。又天真地问我说,每天自己按摩下脚是否可以好点。我实话告诉她没用的。我问她谁管理你的日常生活,她说父母在这边捡垃圾。我说不远处就是骨科最好的积水潭医院,可以去看看,说不定可以获得免费治疗。她似乎对现状很满足,无动于衷,或许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她能站起来,但仍然愿意爬在地上乞讨。无知还是无助?不得而知。初夏正午的太阳狠毒,几分钟我就汗流浃背了。在繁华都市的大马路上,我们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谁也帮不谁什么,我只能选择离开了。但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改革开放几十年,我国积累了相当的物质财富,应该说完全有条件给全体国民一个最基本的人身尊严和生活保障。但我们没有解决好社会福利保障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没有能给像这位残疾女孩这样的弱势群体一个起码的体面。

  注:本文作于2012年6月4日下午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