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深圳市公布第一批城市更新改革计划以来,主要针对大量旧工业厂区、城中村进行城市改造,其间释放出大量土地资源。
通过这次土地改革试点,深圳市在城市土地功能调整和审批权力方面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这使深圳在城市土地二次利用开发中拥有了其他城市无可比拟的优势。
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远近统筹的方式,深圳市可依据总体规划自主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总量指标。在改革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方面,除国家和省级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报批外,在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后,按照广东省政府的授权,由深圳市政府审核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在中心城区范围外,已由广东省政府授权深圳市政府审批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深圳市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用地。
而深圳土地规划和审批自主权的扩大,使得一些原本通过土地划拨等方式占有土地的企业受益。据媒体统计,包括深康佳、特力A、宝安地产(原名深鸿基)、深天地、深桑达、华侨城、沙河股份、深业集团、中粮地产、招商地产、深振业、深天健等一大批深圳企业通过城市更新改造,获得大量可开发的土地资源。
总量控制、远近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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