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新帖(21)
2006-4-18
西塞罗:骑士阶级的经济思想
马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前43年)出生于罗马附近山区小镇阿尔比尼姆的一个骑士家庭。获得荣誉是西塞罗家族的传统,也是他终身奋斗的动力。16岁时西塞罗加入军队,很快发现自己对军事活动毫无兴趣。加上身体瘦弱,不适合军旅生活,于是决定选择另一条出人头地的途径——成为演说家和政治活动家,以获得“广场的荣誉”。[①]之后,西塞罗开始系统学习希腊的演说术和哲学。19岁时曾经翻译色诺芬的《经济论》为拉丁文。西塞罗是以从事法律辩护开始其政治生涯的。公元前81年,西塞罗作为律师担任一起财产纠纷案的辩护人,获得成功。次年,在另一起以独裁官[②]苏拉的亲信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中担任原告辩护人,再次获胜。至此,西塞罗成为罗马政坛的一颗新星。由于担心受到苏拉的报复,远走希腊,借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希腊哲学。苏拉去世后,西塞罗回到罗马。公元前76年,当选为财政官。次年被元老院派往西西里,负责监督向罗马输送谷物的任务。在西西里任职期间,西塞罗勤政廉政,深得民心。公元前64年西塞罗当选为执政官,政绩突出,达到仕途顶峰。公元前60年,前三头(凯撒、庞培、克拉苏)政治开始。西塞罗对共和国的政治前途充满忧虑,对凯撒的独裁行为进行了抨击。引起凯撒的嫉恨,决心将他除掉。公元前59年,凯撒及其亲信罗织罪名,将西塞罗放逐。西塞罗的财产被洗劫,住宅被充公。两年后,在庞培等人的支持回到罗马,在元老院任职的同时继续从事律师工作。公元前51年,西塞罗出任西西里亚总督。公元前48年,,庞培和凯撒为争夺权力掀起内战。凯撒获胜后,集军政权力于一身,罗马进入了独裁时代。公元前44年,凯撒死后,执政官安东尼成了新的独裁者。为了摧毁独裁,恢复共和,西塞罗发表了14篇反对安东尼的演说,对安东尼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公元前43年,63岁的西塞罗被安东尼谋杀,成了共和国的殉道士。
西塞罗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活动家,而且是一位重要的思想家。他的一生政治活动和学术研究相互交织,气候适宜时进入政治领域,气候不适宜则退而从事研究和著述。西塞罗是一个格外勤奋的思想家和作家。在进行完全可以占用一般人一生时间的政治活动之余,所完成的研究和著述超过大多数职业研究者终身的成就。其重要著作有:《国家篇》、《法律篇》、《论老年》、《论责任》、《论荣誉》、《布鲁图斯》、《论演说家》、《论神的本质》、《论目的》、《论安慰》、《霍廷西乌斯》、《论学园》、《图斯库卢姆谈话录》、《论创意》、《论占卜》、《哲学的劝诫》、《前柏拉图学园》、《后柏拉图学园》、《论至善与致恶》、《论命运》、《我的执政官》、《我的时代》等。内容涉及文学、哲学、历史、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领域。西塞罗的经济思想主要体现在其《国家篇》和《论责任》中。
一、骑士阶级的兴起和西塞罗经济思想的特点
古罗马是继古希腊之后西方文明又一重要来源。大约在公元前8—6世纪,古代罗马从氏族公社向奴隶社会过渡,史称“王政时期”[③];公元前6世纪初,罗马进入共和时代(前509——前146),在共和体制下,两名从贵族中选举产生的执政官取代国王,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力,并有指挥军队、召集元老院会议和百人队会议之权,任期1年。执政官通常就是元老,退任之后还要进人元老院;元老是终身制,实际上是共和国权力的核心。公元前2世纪中叶,罗马进入共和向帝制转变的时代(公元前146年布匿战争的结束到公元前30年前后)。在对外征战中屡立军功的军事统帅,逐步取得政治军事的控制权,元老院权力旁落。经过前三巨头政治和后三巨头(屋大维、安东尼、李必达)政治,共和体制已经瓦解。公元前32年屋大维担任执政官,由于其巨大的军功,任期一再延长,直到公元14年去世。屋大维在位期间,集罗马国家的政治、军事、宗教等一切大权于一身,成为事实上的君主。罗马进入帝制时代(前30年代——公元476年)。
西塞罗生活在共和制向帝制转变的时期。这是一个政局动乱、战争频仍、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化的时代。这一时期阶级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骑士阶级的崛起。在共和初年,罗马公民财产等于第一级所有的,叫做骑士,服务于骑兵队。罗马从公元前4世纪起便使用货币,货币经济逐渐发展起来。在公元前200年左右,骑士阶级已有雄厚的金钱势力,成为一个特殊阶级。逐渐地,骑士失去原有的意义,富人和大货币所有者都称作骑士。骑士阶级主要包括末参加元老院的大地主和大商人及大货币所有者。罗马在向海外侵略时,实行包税制度,更助长了骑士的金钱势力。骑士积累财富的方法主要有:在意大利各地和各行省进行包税、包办公共建筑物和国家军需品、进行海外贸易和放高利贷。骑士阶级积累了大量金钱财富,但其社会地位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而且面临贵族和政府的欺压和剥夺。出身于骑士家庭的西塞罗,对骑士阶级有着特殊的情感,对这个阶级怀有“崇高的敬意”[④]。同时,在元老院和军事统帅争夺权力的斗争中,他看到了骑士阶级成为发挥平衡作用的“第三种力量”的可能:“当元老院似乎在一种墨守成规的体制下发愣的时候,骑士等级通过他们在外省所拥有的财富,即在他们内部所形成的各种金融公司的网络,已显示出一种富有生命力的力量。……有能力发挥一种持久的影响。”[⑤]所以,西塞罗的经济思想具有为骑士阶级经济利益辩护的性质。或者说,西塞罗的经济思想可以理解为是对骑士阶级要求保护自身经济利益及提高和保障其政治和社会地位的一种回应。
古罗马时期是社会经济制度急剧变革的时期,随之产生的大量经济问题需要进行经济学的思考。但是,整个古罗马时代缺乏系统的经济思想。从亚里士多德到中世纪经院学派经济学,这1500多年被看成是经济思想发展的休眠期。罗马时期经济思想的缺乏被认为是罗马人注重实际而疏于思辩的结果,“由于罗马人缺乏纯理论的独创力,对经济事物甚少深刻的理论探讨。”[⑥]而实用主义的行为倾向又被认为是民族性格的产物。 “罗马人的性格是特殊而奇怪的,集坚定、尚武、残暴于一身,这导致行动第—主义。”[⑦]熊彼特将这一现象的产生归因于罗马的社会结构,“在罗马的社会结构中,纯知识阶层没有自然的归宿。”[⑧]垄断知识的贵族虽然对哲学和艺术有浓厚兴趣,但仅仅将其作为一种副业或者消遣对待,所以,“在任何科学领域内,都没有留下多少精力进行严肃的工作。”[⑨]
西塞罗被认为是古罗马时期甚至是亚里士多德之后阿奎那之前最重要的思想家。但是,一般认为,西塞罗的重要性仅仅表现在他是古希腊思想在罗马的继承者和传播者,或者说是沟通古代希腊与欧洲中世纪的桥梁。即使西塞罗也认为,自己的著作只是一些抄本,即对希腊思想的转述。按照这样的思路对西塞罗的经济思想成就进行评价可能面临某种危险。——我们可能失去某些用于理解现代经济思想的古代智慧,而这种智慧本身并不因为历时久远而缺乏生命力。
西塞罗的经济思想显然是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继承。尽管西塞罗本人谦虚地认为他只是在转述前人(西塞罗其实不是一个谦虚的人,我们宁愿认为他缺乏对自己思想深度的充分认识),但通过研究我们会发现,实际上他做了很多深入的研究工作,他的某些研究成果,不仅超越了古希腊,也远远超越了他的时代。作为一个继承者和传播者,西塞罗的经济思想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有着浓厚的伦理色彩,他主要的经济思想体现在伦理学著作《论责任》中就证明经济思想不过是他研究伦理学问题的一个副产品。但是,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相比,注重实际的罗马人的性格使其将研究不是仅仅停留在思辩的层次上而是深入到实际应用,比如他研究财产权问题就是出于维护骑士阶级经济利益的需要。这样,西塞罗的经济思想具有不同于古希腊的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正如他自己所申明的,“那些就在我们眼皮底下的事情,更值得去探索。”[⑩]由于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以及将思想研究应用于现实的需要,西塞罗更加注重对研究对象的细节的把握,从而使其研究达到了相当的深度。例如出于批判“废债运动”的需要,西塞罗不仅分析了财产及财产权的形成,国家的产生与财产权的关系,还深入研究了财产权的实现问题,其中有些论点甚至具有现代产权经济学的某些重要观点的意味。所以,西塞罗不仅是一个继承者和传播者,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者。当然,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西塞罗看成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先驱,但我们也没有理由因为前人忽视他的贡献而继续对他视而不见。
二、财产、财产权结构和私有产权的形成
财产问题是古希腊思想家研究的重要内容,但其讨论主要停留在财产应用及相关问题的伦理方面。如财产应用的“自然”与“非自然”判断,私有财产与私人情感及国家统一的关系,维护私有财产的伦理价值等。在西塞罗的研究中,不仅关注财产问题的伦理方面,出于为骑士阶级兴起后新的产权结构辩护的目的,他更加关注财产权的形成及实现问题。这不仅在研究的现实意义上而且在研究的深度上大大超越了古希腊思想家。
首先,在财产的性质问题上,西塞罗脱离了古希腊以来作为学术传统的关于“自然”与“非自然”争论,集中注意财产作为人们实现需要的手段的性质和功能。 “人们追求财富,部分是为了生活需要,部分是为了享乐。至于那些怀有更大野心的人,他们希望得到财富则是为了权力、身望和施惠的资本。”[11]从研究方法上说,西塞罗对财产问题研究的这一思路具有重要的意义。自古以来,由于财产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意义,财产问题很容易引起各种各样的伦理争论。由于伦理争论往往依赖于基于不同价值观念和习俗背景甚至民族性格的差异,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最终的解决方案只能依靠基于财产权的法权。在这个意义上,财产权的伦理争论本身是没有出路的。当然,财产问题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因此财产问题的解决不能脱离人与人的关系,包括伦理关系。但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财产问题的伦理性质是可以而且应该搁置的。只有暂时抽象掉财产问题的伦理性质,研究者的注意力才能集中到财产本身,集中到人与财产的关系上。实际上,西塞罗对财产问题的研究之所以取得我们所认同的以下成就,研究视角的选择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在产权结构问题上,西塞罗区分了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并提出其不同的应用领域。柏拉图出于建立理想的统一的城邦的需要,主张实行财产公有;亚里士多德出于提高财产应用效率及维持财产私有的伦理价值的需要,主张实行财产私有。比较而言,西塞罗的观点更加客观而切合现实。在西塞罗看来,人既是一种个体的存在,又是一种社会的存在。因此,人类生活空间存在着私人与公共的分别。作为服务人类生活的手段的财产,客观上被分为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相应地,财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为了使财产得到充分有效应用,要求实施 “将公共财产用之于公益,将私有财产用之于他们自己的私利”[12]的原则。西塞罗的这一主张,体现了一种实用主义态度,这仍然是排除了财产问题的伦理性质的结果。在私人领域里,应当建立私有产权,原因在于私有产权具有更高的效率,而效率的提高在于所有者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当一件事情牵涉到自己的厉害时,我们就会更加充分地了解它,更深切地感受它,但是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可以说,我们往往只是隔岸观火而已。”[13]在公共领域,自然应当建立公有产权,因为公有财产的公共使用是维系作为社会存在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如果没有公共财产或者公共财产的使用脱离了公共生活,“个人为了各种自私的目的而把本应用于公共福利的东西占为己有,那么,人与人之间的伙伴关系就会被摧毁。”[14]
最后,在关于私有产权产生及其实现的分析中,西塞罗的研究表现为一种具有高度智慧的创见。
现代经济学认为,在鲁滨逊的世界里,并不存在产权问题,产权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及人的自利本性,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的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必然产生针对财产占有的冲突。建立私有产权制度是缓解冲突的选择。西塞罗认为,产权或者私有产权不是上天或神的意志的产物,而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产物。“并不存在‘自然’所建立的私有制这一类东西。财产是通过以下途径而成为私有的:或者通过长期占有(例如有些人很早就定居于无人占领的地区),或者通过征服(例如有些人在战争中攫取财物),或者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交易或购买,或者通过配给。”[15]西塞罗的这一思想,彻底颠覆古希腊哲学中财产权形成的天赋观念,使对财产权形成的理解从“天上回到了人间”。西塞罗最具有创见的认识在于,某些私人财产可能来自历史上的公有财产,这种财产的形成过程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不公平。但是,产权结构既然已经形成,如果按照公平原则恢复原有产权结构面临很高的成本,那么,维持现有产权结构可能是一种有效率的选择。“既然原本是公共财产的那些东西,现在有些已经通过上述各种途径成了个人的财产,所以每个人都应当保有现已属于他的那份财产。”[16]在这里,西塞罗实际上承认业已形成的产权结构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在于对效率的保证。在现代产权经济学看来,产权界定的目的在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但是,产权界定本身是有成本的,同时由于对财产性质的界定可能存在技术上的障碍,也增加了产权界定的难度。因此,某些财产的权力无法清晰界定,只能留在公共领域。也就是说,既然产权界定的目的在于效率的提高,因此,只有在产权界定的收益大于产权界定的成本,产权界定本身才具有经济意义。与西塞罗上述论题密切相关的是,即使历史上的产权形成过程可能存在对公平的损害,但是,重新界定产权可能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同时意味着更低的效率,因此,承认现有产权结构是可行的。
西塞罗在《论责任》中讲到的一个故事,正反映了古人在处理和财产权有关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时的高度智慧:西西昂在僭主统治期间,放逐了最富有的600户人家,财产转移到他人手里。50年后,阿拉图斯解放了西西昂,招回了被放逐的富户。此时,经过50年的买卖、继承、抵押等,原来的财产权已经被打乱。保持现在的财产权而不给原所有者补偿或者剥夺现所有者的财产权都有失公平。于是,阿拉图斯找到亚历山大里亚的托勒密国王,借来一大笔钱,通过协商补偿解决了财产权问题。[17]西塞罗或者托勒密的这种智慧是我们今天认识和解决产权问题可以借鉴的。
三、 国家的起源和财产权保护
西塞罗关于国家起源的观念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将国家看成是家庭关系自然扩展的产物。但是,比亚里士多德的认识更加深刻的是,西塞罗同时将国家理解为根植于人类社会关系的产物;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家保护私人产权的天然职能。当然,西塞罗的这一认识,立足于维护骑士阶级经济利益的需要。
首先,西塞罗将国家公民间的关系比附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他说,家庭是公民政府的基础。首先是有家庭关系,像兄弟姐妹之间、嫡堂(或表)兄弟姐妹之间、嫡堂(或表)兄弟姐妹的子女之间的种种关系。等到在一个屋檐下住不下时,他们就搬出去另建新家,就像开拓新的殖民地一样。接着在这些家庭之间又进行联姻,从中又产生出新的血亲关系,这样一代代地繁衍和分裂出新的家庭,于是就慢慢地形成了国家。[18]
其次,西塞罗进一步将国家的产生理解为人类社会关系的产物,甚至是基于共同利益及对正义的追求的契约的产物。他说,国家“是很多人依据一项关于正义的决议和一个为了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而联合起来的一个集合体。这种联合的第一原因并非出自个体的软弱,更多的是出自自然植于人的某种社会精神。”[19]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城邦的动物。西塞罗从人的社会性或者合群性理解国家的产生显然受到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人之所以追求城邦生活,一方面是因为城邦生活是必须的,另一方面,城邦生活又是高尚的。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具有明显的伦理色彩。而且,亚里士多德倾向于将家庭到村坊到城邦的发展看成是一个自然演化的过程,在这一认识中,缺乏对城邦或国家形成机理的深入理解。西塞罗虽然也从人的社会性解释国家的产生,但是,一方面,他将产生的原因理解为对建立基于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的要求,另一方面,将产生的过程理解为一个契约过程。就前者而言,西塞罗的国家起源观念是对柏拉图的发展,并为经济学对国家起源的解释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路,或者说拓展了经济分析用于解释国家起源问题的空间;就后者而言,在一定意义上预示了近代的“社会契约论”。
最后,从上述观念出发,西塞罗阐述了国家保护私人产权的职能,为骑士阶级的经济利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在现代经济学看来,由于个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存在的客观性,制度或规范是必需的。产权或私有产权制度是约束人们在财产应用方面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选择。西塞罗同样基于对人的社会性的认识,明确了制度尤其是私有产权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如果没有人们的交往,城市就不可能建立或为人所居住。由于城市生活的缘故,制定了各种法律,确定了各种风俗,后来还出现了私权的公平分配和明确的社会制度。”[20]。
进一步,基于以上认识,西塞罗阐述了国家保护私有产权的天然职能并对剥夺私人财产的行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西塞罗的这一思想,立足于现实的维护骑士阶级经济利益的需要。
罗马长期对外征战,掠夺了大量财富。在征服希腊过程中,为希腊人优雅而富裕的生活方式所吸引。西塞罗的时代,奢侈浪费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富裕阶级虽一时成为百万、千万富翁,而过度的奢侈,终至负债累累。恺撒以慷慨大方著称,也以债务缠身著称。公元前62年,恺撒得到了下一年出任西班牙总督的肥缺,但债主们的逼债,却使他难以成行。克拉苏替他偿清部分债务.才使恺撤得以赴任。根据罗马法,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将沦为奴隶。于是债务缠身的官僚纠集流氓无产者在罗马掀起了一场“废除债务”运动。当时的债权人主要是骑士阶级,因此,“废债运动”实际上反映的是骑士阶级财产权得不到承认和保护的现实。西塞罗担任执政官期间,正是“废债运动”的高潮时期。各个阶层形形色色的人,手拿武器,企图用武力强行通过废除债务的提案。西塞罗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在西塞罗看来,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是为了在国家的保护下得到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立立宪国家和自治政府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保护个人的财产权。……人们聚居在一起形成社会,他们寻求城市的保护则是希望自己的财产不受侵掠。”[21]承认业已存在的产权结构,保护私人财产权,既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国家的基本职能,因此,应当“通过公正的执法和公平的判决使每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得到保护,使穷人不因其无助而受压迫,使忌妒不挡富人的路。”[22]“废债运动”是对现有产权结构的粗暴破坏。否认私人产权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实际上就是否定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合法性。“建议以前的债务一笔勾销,这显然都是在毁害国家的基础:首先,他们使在破坏和谐,如果把一部分人的钱财夺走,送给另一部分人,和谐就不可能存在;其次,他们是在废除公平,如果不尊重财产权,公平就会完全倾覆。因为,……国家和城市的特殊功能就是保证每个人都能自由而不受干扰地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23]在西塞罗的顽强抵抗下,“废债运动”最终没有得逞。其最终解决的方式是废弃旧罗马法的规定。新的法令规定吸取了西塞罗的意见,当债务人宣告他已无支付能力以后,即可免去拘禁之苦,更不必变为奴隶。罗马法的这一新规定,后来成为近代破产法的基础。
四、“义”与“利”:骑士式的暧昧态度
在西塞罗关于“义”和“利”的关系的讨论中,由于受柏拉图以来伦理观念的影响,甚至不承认“利”的存在。认为“义”就是最大的“利”,而一般所谓“利”不过是“貌似之利”。“除了在好名声、恰当和道德上的正直中以外,我们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发现对我们真正有利的东西。”[24]但是,作为骑士阶级的代言人,西塞罗并不否认“利”的现实存在。实际上,在一定意义上,西塞罗把经济利益看成是人们存在的物质基础,并承认在人与人关系中物质利益关系的核心地位,认同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伦理上对“义”的强调和现实中对“利”的承认,体现了西塞罗骑士式的暧昧态度——尊重伦理,但行动可以突破伦理的约束。这种态度在对商业活动中诚信与利益的选择上也体现出来。
西塞罗说, “公正的基础是诚信——即,对承诺和协议守信不渝。”[25]即使在现代经济学中,也将诚信或守诺看成是调节商业关系的重要机制。由于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契约成为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是交易得以发生的工具。诚信或守诺的经济功能也就在于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成本。在西塞罗看来,诚信由于是构成完美人格的因素而具有伦理的价值,西塞罗一再引用和讨论雷古卢斯的故事[26]说明他对诚信构成人的伦理价值的赞赏。同时,西塞罗也承认,诚信也是交易得以持续从而使交易参与者获得利益的前提。但是,人们参与商业活动是以利益为导向的。西塞罗为之辩护的骑士阶级,也正是通过在商业活动中追逐利益而致富的。如果商业活动中客观存在守诺与利益的冲突,西塞罗并不主张盲目的守诺。“如果承诺对你有害而对接受承诺者有利,那么,两利相权取其重并不违背道德责任。”[27]
在涉及交易中的信息披露问题时,西塞罗的这一态度得到进一步的验证。按照传统的罗马法,“在转让任何不动产时,卖主必须把他所知道的关于该处不动产的所有缺点告诉买者。……对于已经明确告诉买者的那些缺点,卖者应予补偿;当买者提出质问时,卖者故意否认确实存在的缺点,应受加倍罚款。”[28]但是在现实的交易中,交易者是否有义务披露所有信息?当信息披露与利益实现存在冲突时应如何选择?或者,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一个适度问题?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西塞罗举出以下例子来说明他对这些问题的判断。假设罗得岛发生饥荒,粮价暴涨。一个粮商从外地运来一批粮食。他知道其他商人的粮食正在赶往罗得岛,粮食供给将大大增加。为了维持粮食高价,粮商将隐瞒他所知道的粮食供应将大大增加的信息。西塞罗提出的问题是,这种做法是否正当合理? 西塞罗安排了斯多葛学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和他的弟子安提帕特对此问题展开讨论。
安提帕特认为,所有事实都应该公开,卖方必须把所有信息告诉买方,隐瞒信息是不正当的。
第欧根尼则认为,卖方应公开自己商品的缺点,但没有义务公开所有信息,既然人们参与交易的目的是获利,只要不弄虚作假,他可以尽量使自己的商品卖个好价钱。
安提帕特进一步提出,人与人之间存在自然编织的伙伴关系,商人也有义务维持这种关系。
第欧根尼的回答很坚决:“我并没有忘记那种关系,但是,你是不是想说那种伙伴关系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这类东西的关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根本就不应当卖东西,而应当把所有东西都放着,随便让人拿就是了。”[29]
显然,安提帕特是传统伦理的坚定维护者,在这种伦理中,将人格的完美和至善作为人的最高追求,强调伦理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强调人的一切行为只有遵循传统伦理才能实现道德上的合理性。道德和伦理的绝对主义显然没有现实的土壤。在伦理价值和现实利益之间,第欧根尼选择了一条接近现实的道路。——承认经济活动中人们物质利益追求的合法性。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的原则应该是诚信与交易者利益的结合。既然交易的目的在于实现利益而不是单纯大公无私的奉献,在不违背法律和习惯的条件下,交易者没有义务披露所有的信息。如果一个人在出售房子时大声宣布,“有一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房子要出售”,那只能被看作是无理性的荒唐行为。[30]
表面上,西塞罗认同安提帕特的具有传统伦理色彩的观点,对交易过程中的没有公开全部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谴责。但是,在安提帕特和第欧根尼的争论中,我们发现,第欧根尼的见解不仅现实而合乎人的本性,而且,第欧根尼的解释深刻而严密,这可以反映西塞罗思想中实际的倾向性。如同《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对正义的现实表现的争论中,尽管柏拉图表面维护苏格拉底对理想的正义的辩护,但色拉叙马霍斯辩论中的酣畅淋漓显示了柏拉图对其揭示的正义的现实性的认同一样。
在传统伦理主导的意识形态背景下,西塞罗在“义”“利”关系上的暧昧态度实际上意味着一种突破和进步。正如阿奎那对利息的折中态度并不意味着保守一样。逐利是骑士阶级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追求,自利也是一切阶层的本质属性。但是,在骑士阶级尚未取得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的情况下,大张旗鼓的宣扬经济利益的正当性实际上并不利于维护其阶级利益,反而会成为主流阶级攻击的口实,所以,西塞罗对待“义”“利”关系的暧昧态度其实是一种折中和策略的态度。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任何经济思想都是特定阶级经济利益的反映。出身于骑士阶级并对骑士阶级怀有深厚感情的西塞罗,将为骑士阶级利益辩护作为其经济思想研究的使命。当然,西塞罗经济思想的意义不在于成为维护某个阶级经济利益的工具,而在于其现实性。由于现实性,西塞罗的经济研究能够深入到经济生活的深层,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关系,并在处理现实经济问题的过程中显示出高超的智慧;由于现实性,西塞罗的经济研究能够突破传统,为经济思想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开辟道路。
在深入阅读和研究西塞罗之前,由于受现有经济思想史著作如熊彼特的《经济分析史》、斯皮格尔的《经济思想的成长》、埃克伦德等的《经济理论和方法史》的影响,对西塞罗的思想贡献并没有充分的信心。深入阅读的过程是一个收获的过程,尤其是在阅读《论责任》时,西塞罗对财产权实现形式的精密分析具有了某些现代产权经济学的意味,让我看到了古代智慧的卓越。在讨论“义”“利”关系涉及信息披露问题时,甚至可以看出某些现代信息经济学的迹象。这让我相信,从古人那里,我们可以得到某些理解现代经济行为和经济思想的智慧。
PS:我所阅读过的经济学说史教科书很少讲到西塞罗。即使提及,也仅仅简单讲一下他关于国家产生的“家国”观念。就现代经济学来说,这个观念意义不大,而且很不“经济学”。我阅读西塞罗的著作中,我确实震惊于西塞罗的经济思想在很多方面如此接近于现代经济学的解释,他关于私有产权产生的思想,他关于关于现实的产权结构的思想,他关于产权界定的策略性的思想,他的义利观中体现现代经济学某些观念等等。由此我判断,西塞罗不仅是古希腊文化的传承者,还是西方文化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开创者。
[①]皮埃尔.格里马尔:《西塞罗》,董茂永译,商务印书馆,1998,P24
[②]共和体制下,最高行政长官为两人,遇特殊情况,将权力集中一人,是为独裁官。
[③]相传爱神维纳斯的后代,特洛伊英雄埃涅阿斯在特洛伊陷落之后,辗转来到意大利,其子在拉丁姆(台伯河口)建立阿尔巴·龙加城。此后王位代代相传,当传至国王努米托尔时,王位被其弟阿穆略篡夺。阿穆略强迫努米托尔之女西尔维亚做女祭司而终身不得婚配,以免他生子报复,但战神马尔斯却爱上西尔维亚,并生了一对孪生子。阿穆略将孪生兄弟弃于台伯河,孩子被河水冲上岸边,为一母狼喂乳成活。后来又有一对牧人夫妇收养了他们。成人之后,哥哥取名罗慕路斯(Romulus),弟弟叫勒摩斯(Remus)。兄弟俩杀死了篡位者阿穆略,复得王位,并在台伯河畔他们被弃之处建一新城,因建城发生争端,兄杀其弟,新城遂以兄名命之为罗马。后来,罗马史家将建城之时推算为公元前753年。其后,罗马进入“王政时代”。
[④]皮埃尔.格里马尔:《西塞罗》,董茂永译,商务印书馆,1998,P44
[⑤]皮埃尔.格里马尔:《西塞罗》,董茂永译,商务印书馆,1998,P45—46
[⑥]胡寄窗:《政治经济学前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P223
[⑦]亨利·威廉·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P33
[⑧]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P107
[⑨]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P108
[⑩]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P30
[11]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100
[12]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98
[13]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102
[14]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21
[15]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98—99
[16]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99
[17]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06—207
[18]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115
[19]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P35
[20]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172
[21]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03
[22]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08
[23]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04—205
[24]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62
[25]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99
[26]第一次布匿战争中,雷古卢斯为迦太基人俘虏,迦太基人在得到他宣誓决不去而不返后派他回罗马商谈交换俘虏问题。回到罗马,雷古卢斯建议不交换俘虏。因为俘虏身强力壮而自己已经年老。亲友劝他留下。他说宁肯回去被敌人折磨而死也不违背自己的诺言。——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108
[27]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103
[28]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40
[29]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33—234
[30]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36
最新评论共有评论 2 条
访客 发表于 2007-04-24 00:00 删除1楼
professor Zhao:首次读您的博客,获益良多!关于对西塞罗思想的论述逻辑清晰,引经据典,广采博纳,研究之深入,博学之广泛由此可见一斑!相信这个浮躁的世俗能像您这样静心研究的学者已不多了,可叹亦可悲!十分赞同苏格拉底的论断:没有经过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的。同样也相信完全醉心于物质的社会和人类是短视的!只有真实认识人类和社会本身才有益于人类文明和最终产生于作用于物质之上的的力量!人类也确实是这样进步的.如果没有文艺复兴,欧洲中世纪的进程可能会延长,若没有牛顿天体引力的认识和发现,以此而来的科技的日新月异只会是古代神话!因此坚信思想的力量是生产力和社会进步的启动器!以后会多浏览您的文章并希望与您讨论交流,时间允许也会经常去混您的课!近来听您的经济发展史很有收获,建立了我对本学科的纵向把握,相信对我以后的学习是受益的! 学生 独木村
“尊重伦理,但行动可以突破伦理的约束.”相当切合实际的一句话呀!!刚刚看了下面的评论,更加觉得老师您对生活的思考是多么的深入了!刚才也刚刚碰到一个经济学院的同学,我对他说我在上您的课,他说您真的很不错!而且我也越来越喜欢听您上课了!您的文章让我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