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知识产权审判 看我国知识产权维护现状(三)


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审判已形成“三级法院、十个知识产权庭”的新格局。基层基础建设和执法标准统一关乎知识产权审判全局和司法公信力。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作为知识产权审判一线,承担了繁重的审判任务,同时新类型案件往往是由基层法院开始接触审理。因此,北京高院要求各基层法院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新建知识产权庭审判人员和新录用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提升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鼓励基层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

据北京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继续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司法标准、增强司法公信力”作为加强调研督导工作的指导原则,坚持调研和督导并重,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大要案、新类型案件和关联案件的报送协调机制。制定上述案件的上报流程,规范上报程序,建立相应的汇报协商机制。基层法院应避免埋头办案,重视上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重视执法裁判标准的统一。二是联合调研,以督导促调研。针对重点调研课题或专项调研课题,联合三级法院共同调研,发挥各级法院的调研优势,市高院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规范性指导意见,更好的指导审判实践。三是联合调解,形成合力。各级法院之间通过加强案件信息沟通,对于同一权利人起诉的相关案件,可以联合调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纠纷矛盾。四是市高院通过组织精品案件交流、发布,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为同一司法标准搭建平台,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成文法过于原则或相对滞后的弊端。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指通过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来发挥保护知识产权的效能,努力营造鼓励和引导创新的司法环境。北京高院要求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要继续贯彻“一盘棋”思想,根据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武汉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全国各地具体借鉴意义的工作有以下几点: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注意调判结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不断探索诉讼调解和非讼调解的衔接,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发挥行业协会、行政机关优势和作用。二是大力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作,将全市性的知识产权重点任务纳入到首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假冒、盗版行为的制裁力度,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审理好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能为盲目迎合片面的外部舆论而牺牲公正司法,也不能片面夸大国家利益,搞狭隘的民族保护主义。四是借助专家力量,克服技术障碍。对于随着知识经济、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疑难复杂案件,在无明确法律依据可循的情况下,通过征求专家意见、召开研讨会,认真研究,慎重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