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随着改革开放和建设创新性国家建设的深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入世后,TRIPs协定对我国产生法律拘束力。我国清理了与TRIPs协定不相符合的配套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部署,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年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备,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地位的确立,以及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使诉讼成为社会公众寻求司法保护的重要途径,这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深层原因。
其次,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决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巨大。Trips协定开宗明义地指出知识产权是私权,权利性质决定了民事案件是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类型。随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的调整,基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由2002年的250万元调整为2008年的1000万元,级别管辖的调整使得大量民事案件下放。与此相应,北京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逐步设立,2002年,北京仅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庭。2007年,东城、西城、丰台成立知识产权庭。2009年,崇文、宣武、石景山、昌平成立知识产权庭。2011年,怀柔、大兴、顺义成立知识产权庭。目前,北京共10家基层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力量的加强分担了中级法院一审案件的审判压力,也逐步形成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合理的审判格局。级别管辖的调整和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建设的加强,是推动基层法院成为一审案件,尤其是民事案件审判主力军的直接原因。
另外,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基础制度。由于著作权是关乎个人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创作的民事权利,与普通公众日常生活较商标、专利和不正当竞争更具有密切性。此外,武汉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数字动漫、网络游戏设计、影视制作、出版、演出及软件、工业与城市设计、媒体内容制作等若干以著作权为核心文化创意领域,北京均有雄厚的优势,这是著作权案件成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半壁江山的重要原因。
根据TRIPs协定,2001年我国对专利法和商标法进行了修改。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由于全国的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集中于北京,使得北京专利、商标行政案件数量急剧增长。2009年最高法院重新调整行政庭和知识产权庭的审判分工,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统一划归知识产权庭审理,由此带来行政案件在北京高院和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收案中的迅猛增长。除法律修改和法院内部分工调整因素外,企业创造和保护自主品牌意识明显加强,涉及商业标志的争议越来越多,商标授权确权诉讼明显增加,这也促使商标行政案件在近三年增幅较大。
同时,随着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涉及疑难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涌现,且网络经济的到来也引发出若干与网络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件,如涉及视频分享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及搜索网站竞价排名的商标权侵权案件等。法律规定较为原则需要明确具体界限使得案件疑难程度增加。知识产权为无形财产权,在国家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角色日益重要。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到产业行业发展、利益群体博弈,甚至涉及到国际关系及社会和谐稳定等。因此,知识产权案件的重大敏感度、疑难复杂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