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吉良:“益人奖”前所未有“可以有”


万吉良:益人奖前所未有可以有

           
81日《荆楚网》发表,《官网》等媒体转载)

昨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资助,益人社发起的首届中国公益新闻报道奖——益人奖颁奖仪式在京举行,是中国第一个专门表彰优秀公益新闻报道的奖项,此次评选活动共选出8个获奖作品,每个获奖作品获得1万元的现金奖励,用于表彰优秀公益新闻报道记者及其作品,奖励额度和获奖数量是中国媒体奖项中前所未有的。(731日《人民网》)
  益人奖可以有,是因为它顺应了时代的要求。2011年发生了的一系列影响巨大的公益事件,给整个公益行业带来前有未有的冲击、考验和深思。于是中国公益研究院20115月举办了首届公益媒体培训班,该届培训班学员就发起组织益人社团体,热爱和关心公益事业发展的媒体和公益传播人士不断加入益人社,于20124月与中国公益研究院共同发起公益新闻报道评选益人奖活动。
  益人奖可以有,给有责任的媒体是一种启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部分媒体热衷于审丑搞怪猎奇,对真善美宣传不够,导致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充斥视野。设立益人奖,有利于还一片公益新闻报道健康发展的天空。
  益人奖可以有,还有利于引导人们乐善好施。现在做公益活动有时还不被社会理解,或做起来各方配合很困难。乐善好施,体现了人性的关爱,是一种唯美之举。只有让那些乐善好施、做公益活动的人得到社会的理解与尊重,才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行业或义举中来。
  再说,从部份公益事件报道中也表现出对行业专业知识不足,以及对传统慈善和现代公益理念的理解模糊,此时,需要社会各界共同促进现代公益理念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培养优秀的媒体力量和行业人才,推动行业规范、传播公益创新、倡导先进理念和驱动体制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设立益人奖也可以有。
  当然,益人奖开前所未有之头,虽然这个头开得好,但奖项的设置还缺乏科学性,只设平面和网络公益报道原创作品奖项还不够,应考虑加入公益电视广播新闻报道和公益图片新闻报道等分类奖项。
  但无论如何,开益人奖前所未有之先何,已经是一种进步。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万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