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是社会形态的基础。正是生活方式决定了社会的制度、经济关系和民族。生活方式是物质形态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一般形态的思想、习俗、文化,的传播是需要依靠宣传、教化,甚至强制的干涉和洗脑。但是,生活方式不同。生活方式会对置身其中的人的思想起到自然的强制作用。强制适应生活方式的人,习惯相应的习俗和文化,认同这种生活方式下的“普世价值”。
现代性相对于传统,也正是基于一种现代的生活方式。与之前的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的人们从小就被法律强制经历集体生活——接受教育。每一个人的生活都被分为两个部分:学习/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自然状态下的生活时间在现代社会成为了所谓的业余时间。这种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或许就是马克思所谓的“异化”。 现代社会,人们“被迫”生活在一个公共空间里面。而古代人由于传统农业生产的自然经济特性,却可以选择个人远离人群的隐士式的生活。现代的隐士即使是个人主义的,在现实距离上却无法远离人群而存在。其次,现代社会存在“职业”这个概念。就业问题成为每一个即将成年的人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一点与传统社会非常不同。人们的生活被分为工作与生活两部分:前者是人进行劳动换取收入的过程;后者是人进行消费,享受生活的部分。这种二分现象是传统社会罕见的。
随着技术的逐步进步,许多的产品已经必须由许多人协作工作才能完成。于是,协作工作成为了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与之相应,人们的日常时间被分割为两个部分,原先的个人化的生活变成了业余生活。由于协作工作的必须,精确的公共作息时间被强加在每一个人的头上。
精确的公共作息时间使得世界范围的市场过程成为可能。协同工作的习惯使得机器化大生产得以实现。而就业与消费的过程使得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得以持续下去。于是,现代社会得以产生并逐步发展完善。
现代的生活方式是现代化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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