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杰:贫困县重奖“拳王”符合民意吗?


冯文杰:贫困县重奖“拳王”符合民意吗?


     1月15日上午,中国第一个职业拳王熊朝忠衣锦还乡。云南省马关县给予其75万元人民币奖励,另有企业捐赠了一套价值七八十万左右的花园住房。但网友大泼冷水,认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75万元可以帮助到很多人脱贫、创业,实在没有必要全部拿来奖励一个拳击手。当地政府官员邓利民回应称,我们更多的是表彰这种‘拳王精神’。” 至于当地群众是否支持给予熊朝忠重奖呢?邓利民说:“现场自发前来参加活动的三四万群众的那种自豪情绪,就已经说明一切。” (2013年1月16日新华网)
    在看过相关报道之后,我不禁要试问:身为国家级贫困县,拿出公共财政75万来重奖“拳王”,这符合民意吗?
    “拳王”当奖,但不该如此重奖,更何况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重奖“拳王”,真不如将钱花在刀刃上,搞社会公益事项或是救济社会贫困群体。
    既然是中国第一个职业拳王,相信日后肯定会在社会上飞黄腾达,各类广告铺天盖地而来,各种社会活动邀请会应接不暇,不久之后,这位中国第一个职业拳王将会积累很多的社会财富,富甲一方。
    一个贫困县用75万来重奖,有一种“追星”的味道,但此“追星”非彼“追星”,而是公款“追星”,拿的可是当地老百姓的钱来“追星”“捧星”啊,实不应该。
    有时我就在想,好多的国家级贫困县,在面对社会的公益事项,救济扶贫事业上,总是“差钱”,打着贫困的口号,但在类似于一些“追星”“捧星”事件上,却总是体现出其大方的一面“不差钱”。如果一个地方领导不以全社会百姓共同利益为重,只一味地按照个人意图办事,势必会有违民意。
    相信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贫困群体很多,好多家庭吃不上饭,孩子念不起书,有病难以得到及时治疗,这是我们全社会贫困地区的共同之处,作为贫困县的地方领导,当以社会大局为重,担当起地方领导重任,应当聚集更多的钱财用在民生之上,而不应去重奖“实力派”,“拳王”当奖,但更应侧重于精神奖励,不知您是否赞同我的观点。(冯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