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法治观念依然不等于有法治。人们发现,如果不坚持把绝大多数人的关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本身在程序上上升为法律,因人而异的选择性立法、选择性司法、选择性执法就依然无法避免!人们接着又发现,为了真正把法治观念落实为法治,为了把法律面前的平等性要求从程序上上升为法律,就必须把由全体公民遴选、监督、激励公权执行者也上升为法律,还必须把便于全体公民遴选、监督、激励公权执行者的优良程序也上升为法律。像这样的为了真正落实法治的一系列观念和行为被我们称做民主。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民主和法治完全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要民主的法治是假法治,不要法治的民主是假民主。中国目前就正处在以民主法治为目标的制度变革期。
法治与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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